1995年9月4日,江泽民主席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明确提出:“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地位的尊重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视,是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丰富和发展。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谓男女平等,主要是指男女之间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国策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所谓政策,是国家和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和切身要求。国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稳定程度,分别制定基本政策,一般政策和具体政策。其中,基本政策是根本性的政策,在政策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是国家规范全国范围内较长时期行为的总政策和在某一基本领域所实行的主要政策。它的适用范围宽,稳定程度强,能够长时期地起指导作用,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进步。基本政策规定和指导一般政策和具体政策,对一般政策和各项具体政策起导向和制约作用。
二、男女平等已成为世界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在《内罗毕战略》的推动和影响下,世界妇女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许多国家建立和加强了全国性妇女事务机构。在拉美,绝大多数国家成立了妇女局;亚太地区也相继成立了各类妇女机构,如澳大利亚在国务院下设妇女办公室,日本、韩国、泰国都设有部级的妇女事务代理,菲律宾设有妇女角色全国委员会,印度、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萨摩亚设有顾问团,直接向总理反映有关问题。在中国,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儿童专门组。这表明,妇女发展越来越引起政府的重视,男女平等已成为世界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从《墨西哥宣言》、哥本哈根《北京宣言》,显示了近20年来各国政府与国际社会为争取男女平等、推动社会发展、谋求世界和平所进行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可喜成果。但至今除我国外其他国家还未把男女平等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全世界100多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和高层官员以及几万名关心妇女发展的国际社会各界人士云集北京时,中国作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东道国,庄严宣告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不仅符合世界历史潮流,而且已经走在所有国家的最前列,是对人类的解放特别是对妇女解放的划时代的贡献。
三、男女平等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新中国成立后,妇女以崭新的姿态与男子一起成了新中国的主人,并且逐渐在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取得了独立地位。经过不断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发展的法律体系。这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现在中国妇女已享有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从未达到、许多发达国家历时数百年方才得到承认的平等权利。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妇女的聪明才智极大地释放出来,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力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又从经济角度构筑着新的促进男女共同发展的构架。可以说,中国在实现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和瞩目的。男女平等事实上已成为我国治国和建设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