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及其权利是社会的基石。()

A.物权和债权是财产权,继承权是人身权

B.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是绝对权

C.无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是形成权

D.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第7题

A.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的权利是绝对权

B.无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是形成权

C.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D.物权和债权是财产权,继承权是人身权

第8题

A.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义务是一个范畴

B.自然人的权利是国家赋予的

C.任何自然人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D.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称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

E.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从而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第9题

第10题

A.享有处分权的主体不仅限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也享有处分权

B.诉讼代理人享有当事人的处分权

C.处分权利既包括民事权利,也包括民事诉讼权利

D.处分民事实体权利是通过处分诉讼权利来实现的,因此,处分诉讼权利必然会处分民事实体权利

第11题

A.土地他项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B.土地他项权利是在自己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C.土地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人以外的,与土地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着某种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

D.土地他项权利不受一物一权主义的限制

E.土地他项权利依存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又是对该所有权、使用权的一种限制

1.搜题次数扣减规则:

备注:网站、APP、小程序均支持文字搜题、查看答案;语音搜题、单题拍照识别、整页拍照识别仅APP、小程序支持。

3.搜题卡过期将作废,不支持退款,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上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您认为本题答案有误,我们将认真、仔细核查,如果您知道正确答案,欢迎您来纠错

THE END
1.202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常识相关考点是“物权的概念和类型”。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http://www.sdgwy.org/html/ggjczs/fl/202412/51_85842.html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分别是()。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分别是()。 A. 特定的;特定的 B. 特定的;不特定的 C. 不特定的;不特定的 D. 不特定的;特定的 题目标签:义务债权主体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相关题库:法学题库 >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A 复制 纠错https://www.shuashuati.com/ti/2ecca8892f364994928ac15b731dd33d.html?fm=bdbdsa1672490a9fbdf4180c36db28fc22bf2
3.义务主体特定C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不特定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特定A 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B 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C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不特定 D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特定 答案 A 多做几道 甲因购房急需款项,遂将其个人所有的兰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10万元。该质押合同 ( ) A 自甲与乙签订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 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32126.html
4.*ST百花: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具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组配套融资的主体资格,拥有与百 花村签署重组配套融资认购协议和履行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 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签署重组配套融资认购协议等相关文件已履行内部 批准程序,且不存在阻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认购百花村本次重组配套融资的任 何限制。 本人/本公司/本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80200003611_87.shtml
5.债权人债务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吴作哲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https://lawyers.66law.cn/s2302b0f260b43_i1403696.aspx
6.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二)权利、义务·民法将市民社会的各种社会现象,还原为权利义务的法律概念:1.契约关系发生什么样的权利义务,构成契约法;2.对物的权利称为所有权,构成所有权法;3.基于所有权的救济(即返还财物)之外,有请求金钱赔偿的权利,构成侵权行为法。(三)以契约和所有权为基轴的体系化:普通法(四)以物权和债权为基轴的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7.中盾发布浅析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适用规则中盾新闻转包、分包和挂靠这三种情况均不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法律基于合同之债衍生出的特定权利通常要求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然而,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分包人、转包人及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均无直接合同关系,因此这些主体原则上不享有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的权利。 http://www.zhongdunlawyer.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4674
8.段斌斌:权利还是职权——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性质及立法规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法理学界也未对权利和权力进行严格区分,两者混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受此影响,我国彼时制定的《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也采纳了广义的权利概念(即权利与权力不分),在表述教育主体的权利时往往将权力现象也囊括其中。如《教育法》《教师法》分别将对学生的https://www.hbskw.com/p/70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