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受各种不同的规范调整。其中由民法调整形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都有哪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变化。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终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事法律关系,常见的就有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根据不同的划分要求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