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周报159|大数据的法律问题研究私法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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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本期学习成果综述

本期学习主题是“大数据的法律问题研究”。

01我国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历程、现状及展望

【作者】宋强、汪树穹

【摘要】作为新兴科技力量,“大数据”已被广泛运用于各领域、行业,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驱动生产方式变革,在数据运行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法律关系样态,引发了新的法律问题。在中国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历程中,从核心概念界分、数据类型和法律属性分析三个方面对大数据基础性法律问题的国内研究现状作了梳理,对目前与数据安全、数据保护以及数据的开放、利用等有关的热点问题研究情况作了述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数字经济发展新进程中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的趋势方向。

【学习总结】

2.研究现状:当前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的热点集中在数据安全、数据保护、数据开放和利用等方面,这些领域是数字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支撑点,需要系统化和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3.研究展望: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大数据法律问题研究将更加多元化,特别是在数据要素市场化、大数据与新技术结合应用、行业领域运用大数据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这些将成为未来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02论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私法构建的数尽其用原则

【作者】李建华

【摘要】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构建企业大数据新型财产权制度来促进和保护企业大数据生产

要素价值的形成与释放。为此,应确立数尽其用的基本原则。该原则的确立前提是将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确权为一种独立的、新型的私有财产权。数尽其用原则能够有效释放企业大数据生产要素价值,并与当代财产权制度强化财产利用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该原则强调对企业大数据的充分利用及其生产要素的价值化实现,并贯穿于企业大数据生产与利用过程的始终。该原则的实现依赖于企业大数据财产权多项具体制度。对该原则也需要基于多方面的考量予以必要限制。

2.实现关键: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的确立和实现需要依赖于一系列具体制度,包括数据共享权模式、数据合理利用制度和第三人平行开发利用制度,这些制度是实现“数尽其用”原则的关键。

3.实现限制:在确立“数尽其用”原则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对这一原则的限制,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基本原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需要,以确保数据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03论民法典视野下的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

【作者】李洪祥、李亚达

【摘要】在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需要构建企业大数据新型财产权制度来促进企业大数据生产要素价值的形成与释放。借助和运用我国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及其原理,尝试探讨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理论。我国民法典视野下的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不仅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与特征,而且具有其特殊性。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全面揭示企业大数据生产要素价值的形成与实现的动态过程,更加符合企业大数据生命周期规律及其价值链要求。

其中,企业大数据的生产行为与利用行为构成其典型、独立的行为类型的划分。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的私法构造,应该契合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的特殊性,并以其生产行为与其利用行为为核心而展开。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理论拓展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适用领域,对于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的私法构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概念: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是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延伸,其特殊性在于强调数据的生产要素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这要求法律制度与之相适应。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的界定应超越传统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概念,转而采用更全面、更具体的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概念,以更好地反映数据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多重角色和价值。

2.特殊性和类型性: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的特殊性,包括主体的特殊性、人机混合行为、虚实结合性、共享性法律行为,以及技术性与伦理性特征。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可以进行典型、独立类型的划分,特别是生产行为和利用行为,并且这两种行为在企业大数据财产权私法构造中的核心地位。

4.理论意义:企业大数据法律行为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不仅丰富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也为构建企业大数据财产权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指导,特别是在确定企业大数据的生产者权和利用者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THE END
1.商法视域下的商业实践与法律挑战3. 商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未来,商法将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互联网商业的发展需求,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总结: 本文从商法的基本理念、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商事合同的影响以及互联网商业的挑战与发展趋势四个方面对商法视域下的商业实践与法律挑战进行了详细阐述。可以看出,商法在现代商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https://blog.csdn.net/Happy_Jiyanyan/article/details/144259025
2.社会经济商法(精选十篇)所谓民商法, 即是民法和商法的总称, 民法和商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我国目前民商法主要有两种体系, 第一种是民商相结合的法律形式, 主要是商法包括在民法当中, 民法具有商法相关的法律内容, 能够对商法进行指导。目前世界采用民商合一的民商法形式主要有瑞士和意大利等国家。第二种是民商分立的一种法律形式, 在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uedbyo7.html
3.独立公投的国际法10篇(全文)当前, 国际商事关系发展的国际性、协调性、安全性和便利性趋势, 为国际商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也使国际商法体系的发展呈现出如下两个特点:一是国际商法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 尤其在商事行为法方面的规范内容会越来越多, 体系会越来越完备;二是在国际条约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之间互动机制的基础上,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4wsyor0t.html
4.自考国际商法试题全国2009年4月自考试卷全国2009年4月自考国际商法试题 课程代码:0009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以下对于大陆法的历史演变描述正确的是( ) https://www.hbzkw.com/exam/20090917115241.html
5.浅谈国际商法的背景发展以及应用实践.doc国际商法的概述 12 、“一带一路”的概述 13 、 国际商法与“一带一路”的关系概述 14 2、 国际商法对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促进作用 15 、 国际商法对于经济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5 、 国际商法可以促进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16 、 国际商法可以加快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化的进程 16 3、 国际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420/5202130323004214.shtm
6.吴建斌21、国际商法新论,独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2、国际经贸管理,参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3、经济法律概论,独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4、南京技术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参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5、现代日本商法研究,独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6、日本公司法规范,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6506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