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一词的起源

“法学”一词在中国古代即已出现,但多用为“律学”,且与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有着重大区别;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原在日本明治维新之后伴随着日本近代化的过程而产生,并由日本传入中国的。

古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与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所依据的世界观不同:前者强调的是统治者的权力意识和臣民的义务、责任,将法视为役使臣民的工具;后者强调的是法的平等性、公正性、权威性,将法视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手段。

现在我们所使用的“法学”一词,是一个舶来品,它的故乡在古代罗马,是经过二千余年的发展、演变,才为西方各个国家所接受,并于近代传入中国。

在中国近代以前的辞书(如《康熙字典》)或现代出版的解释中国古典文献的辞书(如《甲骨金文字典》、《辞源》、《辞海》等)中,是没有“法学”一词的。据高名凯、王立达和实藤惠秀等中日学者的研究,“法学”一词是近代中国人在向日本学习过程中,从日本传入中国的。然而,这个结论仅仅在下述意义上才正确,即现代含义的汉语“法学”一词是从日本传入的:“法学”一词早在中国古代即已出现。

在我国,“法”和“学”字出现得都很早,至今已有近三千年的历史了。在我国古语中,“法”字写作“灋”。在中国现存最古的文字甲骨文中,已出现了(鹿去“比”加“与”去“一”为灬)字,写作□(读zhi)(3),相传是一种善于审判案件的神兽。有的学者认为该字事实上就是我国法的缔造者蚩尤部落的图腾(4)。在西周金文中,便出现了“灋”字,写作□(克鼎)。至战国时代,出现了灋的简体字“法”。然而,一直到秦代,灋字仍被频繁地使用(这从前几年考古发现的云梦秦简《语书》中可以得知),有时也与“法”字一起出现在同一篇文献中。汉代以后,灋字逐渐消失,为“法”字所取代。

“学”字比“法”字出现得更早。在甲骨文中,便已有了“学”字,写作“□”。在金文中,“学”字有进一步的发展,写作“D”。古代教、学通用,释义为:一、教也,《静簋》:“静學(教)無□”;二、學也,《静簋》:“小子□服□小臣□尸仆學射”;三、學戊,神名。至春秋战国时代,在孔子、墨子、荀子、韩非子等诸子百家的文献中,上述含义的“学”字已是频频出现,如《论语》一书的开篇是“学而”,《荀子》一书的开篇是“劝学”等。(文中□为甲骨文,详见图)

“法”和“学”连在一起,作为一个专门用语“法学”来使用,最早是在南北朝时代。《南齐书。孔稚珪传》中云:“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故释之、定国,声光汉台;元(帝)<常>、文惠,绩映魏阁。”至唐代,在白居易的《策林四。论刑法之弊》中,有“伏惟陛下:悬法学为上科,则应之者必俊乂也;升法直为清列,则授之者必贤良也。”然而,“法学”一词虽已出现,但极少使用,在表示对法律之学问时,人们一般都使用“律学”一词(孔稚珪和白居易在这里使用的“法学”一词,其含义仍接近于“律学”;与现代“法学”一词有重大区别)。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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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起源近现代观点 近代学者的法律起源观点虽然仍带有自然法色彩,但人类理性的成分增加了许多。例如,英国哲学家T.霍布斯认为,在原始状态下整个社会处于一种一切人针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不会有法律的栖身之所。为了摆脱这一局面,就要求把所有权力和力量托给一个能集中多数人意志的团体。该团体所发布的命令即为法律。法国启蒙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422/11/1077635109_1077635109.shtml
3.法律的两种起源这里,我们不妨将荀子和罗素对法律起源的看法作一比较。选择荀子是因为其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地位卓著,深具代表性;选择罗素则是因为他关于法律起源的叙述生动,而且也能说明问题。 荀子的法律起源观用现代话语可以这样表述:人活着都有欲望,因而必有所求,而社会中可供利用的资源相当有限,因此,人们如果没有固定的身份和https://doc.mbalib.com/m/view/fd8f3760b794591767a66a6b48267388.html
4.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何勤华古代汉语“法学”一词所包含的主要是法(律)注释学,而且基本上局限于刑法领域,当然,有时也涉及一些行政法学(事实上是如何役使官吏的“治吏之学”)和关于法律的起源与功能等问题的法哲学(事实上是“刑法哲学”)的内容,但这种法哲学仅是伦理学家和哲学家(如孔子、孟子等)或政治家(商鞅、韩非等)或官僚(如马融、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346&page=2
5.舒国滢:《学说汇纂》的再发现与近代法学教育的滥觞中法评·5无论如何,《学说汇纂》(实际上即“波伦亚手抄本”)的再发现对于中世纪及近现代法学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至少可以说,它是法学在中世纪的西方得以兴起的动因,只有它(而非《国法大全》的其他部分)才能够把中世纪有关法律的思维加以转型,并使法律成为一门学术性学科(academic discipline)。 https://www.ilawpress.com/share/material?id=366441460028932608
6.民族的现代的法的一般理论何以成形——“实践法理学”若干侧面汇展其中有代表性的是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论述国家与法的教材,其内容主要是:国家与法的概念、起源、作用,国家与法律体系的历史变迁,当代世界法律体系,国家体制,国家职能,国家机关,权力配置原则,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体系,法的渊源,法律创制,法律体系,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的实现,法的解释,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等。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38583441653995
7.法律的起源(豆瓣)本书引领读者踏上一场遥远而深邃的法律起源探索之旅。以信息概念为珠串, 以演化思想为绳线,把上帝、大爆炸、基因、本能、文化、道德、 禁忌、巫术、宗教和国家等与法律现象密切相关但又长期纠缠不清的超验、自然或社会现象纳入统一的信息演化框架。 依序在渐次展开的物理世界、生物世界、动物世界、灵长类世界、晚期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76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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