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考行测备考之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礼与法的关系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礼与法,是两种性质不完全相同,但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和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灋(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由此我们认为法具有公平裁判之意,礼最初的意思是一种事神的祭祀仪式。后来随着法与礼的系统化、规范化,法与礼从宗教意义向世俗、社会意义转变。中国传统的法指的是由国王、皇帝或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刑、律令及例等形式。“中国传统的‘礼’则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制度层面的,其包括隆重正规的国家典礼,如皇帝、王室的祭祀;不同社会等级所相应享用的不同规格的车马、舆服、饮食、居所等等。制度层面的‘礼’还包括不同地区、家族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被国家认可并默许的风俗习惯,如乡规村约、家族法等等。二是价值观层面的,‘礼’凝结了中国传统法的价值追求,如和谐、道德等等。”

在中国的古代,礼与法作为两大社会规范总是联系在一起的,法与礼有着极深的渊源。中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表现出区别的同时,两者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传统礼与法的区别

(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不同

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基础地位,而法居于辅助地位、从属地位。中国传统的礼起源于对上帝、神灵、祖先的祭祀活动,要求人们事上帝、神灵、祖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天道、神道和孝道。“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②虽然后来礼也有“地之义”、“民之行”的含义,但在对神灵和祖先怀着无限崇敬的古代社会,由于人们对礼起源的神秘崇拜从而使礼在调整世俗社会时也就具有至高的核心地位。

古代由于立法技术落后,执法司法成本较高使法律体系远没有现代这样完备,而且在法律的适用上也不是完全地依法办事,礼、德、情在处理具体的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德主刑辅”就反映了古代法的辅助地位,远没有形成现代社会的司法独立。其实在整个古代社会,法(通常是刑)在维护社会统治中主要是起到维护封建礼制、德治、人治的作用,实现礼制、德治并最终达到人治才是古代“法治”的目的。因而古代法在传统社会主要具有工具性价值,其辅助服务地位也就显而意见了。

(二)起源上的不同

礼起源于唯心的自然法。自然法是自然演化而形成的支配人们言行的人们无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也叫做天道。梁启超在分析先秦的“天道观”中指出:“有一有感觉、有情绪、有意志之天直接指挥人事者,既而此感觉、情绪、意志化为人类生活之理法,名之曰天道”③《汉书·刑法志》这样总结了中国传统法与自然间的关系:“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天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固天讨而作五刑。”④为了顺应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效法自然、在与自然沟通的原则基础上制定人间的法则,这就是中国古人的“自然法”,即中国传统的礼。这种对自然神灵的敬畏而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是建立在唯心论的基础之上的不太科学的认识,这也与当时科技的不发达有很大的关系。

法作为一种较为规范的社会控制手段是与国家分不开的。在古代和中世纪流行着君权神授,法自君出的观点,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法学家认为法起源于人性和理性的需要,他们所倡导的自然法就是指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和道德原理,当然还有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等。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看到了法演变的一个方面,有的混淆了法与原始习惯、风俗的区别,因而并没有揭示法的本质和物质基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上阐述了法产生经济条件、阶级基础和人性的需要,即生产的发展使产品有了剩余,产品分配的不均而导致的贫富差距从而产生了阶级以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所有这些都需要规范的、系统的、强制的社会控制手段的出现,这就是法。而且马克思陈述了法产生的标志,即国家的产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权利与义务的分离。因而法是阶级的产物,现代意义的古代法起源于物质冲突和阶级划分。

(三)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礼的价值取向是人伦道德,人伦在古代首先主要指的是人的行为符合一定的风俗、习惯,比如有关服饰、饮食等方面合乎风俗、习惯的礼;其次礼表示人的行为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步骤,如祭祀、结婚、朝拜等方面的有关程序、步骤之礼;再次礼表明社会成员依其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如尊尊、亲亲等方面的等级礼。礼的道德属性主要是要求人们讲究仁爱、忠孝、信义等具有善内涵的品行并要求行为符合这些善德,具有教化洗礼的功能。

古代法主要的价值取向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皇权等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使人们的行为符合法所维护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古代的法家思想家虽然倡导公平正义的法,但事实上由于剥削阶级的本质不变,从而使古代的法并未真正实现现代法所体现的价值,适用法律上的等级差别,法的非道德性,非严格的依法办事都体现了法的任意性和阶级性。但无论如何法都是统治阶级手中的统治工具。

二、礼与法的联系

(一)性质上的互通

刷题巩固

1、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礼主法辅,法为礼的重要实施手段

B.礼法结合,法主礼辅,礼为法的实施提供道德基础

C.礼法并重,两种社会规范分别从不同方面调整社会关系

D.礼法并重,将所有法律规范道德化,将所有道德规范法律化

正确答案是A

“礼治”和“法治”在我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①夏商西周的“礼治”时代:法作为礼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礼治体系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教化的作用,而法与刑的锋芒被深藏,在不失威严的情况下副作用得到有效控制。

②春秋战国至秦的“法治”时代:礼法分离,独任法治。儒法两家之争,以法家的胜利告终,原本附于礼治的法获得了独立的发展时机,但法家之“法”泛指制度,偏重刑罚。

③西汉的礼法融合时期:汉儒通过对秦政反省认为过分摒弃“礼”和“德教”,独任严刑峻法是秦灭亡的主要原因。于是汉儒开始了在不排斥“法”独立存在的前提下,重振“礼乐”,建构“礼法结合”的新的传统法体系。

④隋唐时期,法观念定型:礼主法辅,礼在法中,法外有礼。

自汉时起的礼法融合,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定型于隋唐。中国正统的法观念的核心理念是“德主刑辅”“礼法结合”“王霸并用”,三者合言之便是“礼主法辅”式的结合。在礼法融合的思想指导下,中国传统法向着儒家化、伦理化、道德化发展。董仲舒的“春秋决狱”、西汉后期兴起的以经注律、魏晋南北朝时的引经入律等,为形成“一准乎礼”的《唐律》打下了深厚基础。我们从《唐律》的注释“疏议”中可以体会到,《唐律》的每一条款的设置都能找到礼的依据。礼与律真正达到水乳交融的地步。

故正确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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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中西法律文化比较12篇(全文)特别是在古代法律文化方面,新教材(必修一)在政治文明史中还专门设置了《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一课,涉及了以罗马法为代表的古代西方法律文化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历史作用和价值。而新教材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方面,既无完整的法律文件内容的说明,更谈不上类似于古罗马法的完整专题设置。这看起来又不能不说https://www.99xueshu.com/w/ikeyp3j3c6gb.html
2.“经典与法学——第一届比较法律文明工作坊”圆满召开清朝继此围绕律和例的互补性组织法律生产。与西方法律不同,律并不是不变的原则 (axioms),而是典范 (paradigms),即极其清晰或典型的例子或原型。通过中西比较,梅凌寒老师认为,经学作为法律体系化的指引,在古代中国法典编纂中起到了基础作用。 第一位评议人北京大学中国传统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商务印书馆编审白中http://fxy.cupl.edu.cn/info/1088/14292.htm
3.中西政治制度对比(通用6篇)篇3:专题一古代中西方的政治制度 【考情分析】 从以上可知, 高考题主要是在选择题上, 强调的是对基础知识的把握。注重使用新材料创设情景引出问题, 所以注重基础的识记是重要的。 【金题点睛】 示例1 (2013年上海卷历史第5题) 有学者认为, 自中国古代进入文明社会, 先后出现了“方国联盟”等三种政治统治模式。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vfb1n.html
4.“深描”的法律研究我将在这一节中相对详细地评述作者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并在下一节简要提及西方法律史的部分。我们不难发现,在具体的法律史研究中,作者始终努力遵循其提出的法律文化观的方法论,展开“深描”的法律史研究。在中国古代社会和法制中,存在着两组鲜明的对比:一是法与礼这两种调节社会秩序的规则的对比,二是国家法与民间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829332/
5.法治与中国社会”[11]瞿同祖的看法亦是完全一致的:“法家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前均须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12]总之,与儒家较为重视法律的实质正义,因而对中国古代法律系统造成比较严重的扭曲相比,法家则对法律持绝对形式正义的基本观点,而这一基本精神与现代法治自然是相通的;因此,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法治思想的https://www.jianshu.com/p/83a1f79be433
6.第09讲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讲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唯物史观: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进一步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是西方历史发展的产物,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要求。 时空观念:了解西方古代至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 历史解释:认识德治与法治在近代西方社会治理的重点作用和影响。https://zujuan.xkw.com/thematiclist/17pt3745ct11092n304247.html
7.高考历史复习重点难点问题选讲——中国古代的法制与教化.pdf制不断强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礼法结合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传统。西方近代资本主 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人文主义精神不断发展,继承古代商品生产者社会重视维 护个人利益的法律传统。总结:综上,中国古代与西方近代法律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根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904/6142203224010215.shtm
8.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至两汉时期,中国古代法律传统已经基本形成。而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正式确立了儒家的官方意识形态地位。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经历魏晋南北朝而至隋唐,遂进入成熟与发达状态。唐代的永徽律代表着中国古代法律的最高成就。唐代以后的宋、元、明、清基本上是在唐代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有所损益。https://www.lawtime.cn/info/lunwen/falixue/2007012761159.html
9.法学他派遣政府官员和学生出国考察和学习西方法律,聘请日本法学家来中国修订法律和讲学,1906年创立第一所近代法律学校;组织翻译了大量外国法律。 在1911年辛亥革命后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西方各种法律思想,继续传入中国。 外国法制史 人类历史上积累了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除中国外,还有古代埃及、古代两河流域邻近https://baike.sogou.com/v82123233.htm
10.我国庭审方式的历史回顾在具体判处刑罚时根据不同的身份区别处理,贵族官僚明显比平民和奴婢要轻。四是儒家纲常名教对审判产生强烈影响。和西方受宗教约束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法律极重视礼,礼成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礼具有合法性和强制性。“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从“引经决狱”,实行秋冬行刑,到“十恶大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