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权力法制法治概念区别

1、权利与权力等概念的区别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和限制要求。.权利的基本含义权力与权利,在英文中被称为power和right.权利是指在社会中产生,并以一定社会承认作为前提的,由其享有者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这个定义告诉我们,权利是在人与人的相对存在

2、的社会状态之中存在的。孤立的个人,无所谓权利。权利也总是以一定的社会承认作为前提。这种承认可能是习惯的、道德的、宗教的和法律的。根据其承认方式的不同或者被称为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和法律权利。这一定义还表明,权利包含权能和利益的两个方面。权能是指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可能性,它并不要求权利的绝对实现,只是表明权利具有实现的现实可能,即“非不能为也,而实不愿为也。”利益则是权利的另一主要表现形式,是权能现实化的结果。将二者相比较,权能具有可能性,利益具有现实性。也可以说权能是可以实现但未实现的利益;利益是被实现了的权能。如继承权,在被继承人尚未死亡时,继承人

5、权力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实现权利,相对于权利,权力就是手段和工具,而不是目的。谁要背离了这一点,也就是对于权力的反动和对于权利的否定。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在面对权利和权力的冲突时,就不难作出正确的选择,即让权力服从于权利。我在一本书里讲到,一个深夜,一个嫌疑人犯跑到了一个村子就消失了,我们能不能让全体村民都被惊醒,而进行所谓的搜查?显然不能,因为那样就会造成公民权利的被侵犯。比如,我们能不能随意地对每一个公民的邮件进行检查,显然不能。.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是不特定的,而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的主体十分普遍。就公民权利来说所有的公民都有权享有。对于民

6、事经济权利来说,也可以认为,所有的公民都可以享有。但是就权力来说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有的,它有特定的主体限制。这种限制都是由法律来作出的。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权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等。权力的内容是有限的,仅限于特定程序和方式所赋予或获得的事项。权利往往并不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所规定的一般也只是基本的权利,而权力则是严格以法律的规定内容为限的,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范围,即构成对于其他权力或者权利的侵犯。即构成违法。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这是由权利的自主性所决定的,而权力,往往都是职权,它是与职责相伴随的。放弃权力

7、则可能意味着渎职,而渎职,不仅为法律所禁止,甚至还为法律所要惩罚。因此,原则上权力也不可权力享有者随意转让,而权利,除一些最基本的权利之外,许多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

8、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法治:由统治者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国政,管理社会。(一)法治的涵义法

9、治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说,所谓法治,即良法与守法的结合。(二)法治的具体体现.立法方面:亚氏强调立法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反映中产阶级的利益;二是研究国家的情况;三是考虑对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强教育;四是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执法思想。国家执政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严格依法执行;法律规定不同详的或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的原则来公正地处理和裁决案件。.守法思想。守法是法治的关键。国家必须加强对公民守法观念的培养和训练。(三)法治的优越性法治的优越性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第一

THE END
1.初级会计+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http://bang.api.duia.com/duibaApp/appViewTopic?topicId=2056
2.法律权利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权利的概念和特点。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主体为了满足某种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法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它来自法律规范的规定;它是保障权利人实现某种利益的法律手段;它以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为保证,否则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它有明确的范围,超出https://easylearn.baidu.com/edu-page/tiangong/questiondetail?id=1721551618136139275&fr=search
3.法律权利的定义《牛津法律大辞典》“权利”辞条的撰写人带有明显怨气地写道:“权利(Right)——这是一个受到相当不友好对待和被使用过度的词。”可能是人们使用该词过度,也可能是该词所包含的内容过于复杂玄奥,众多法学家们绞尽脑汁提出的多种多样的关于权利的解说没有一种得到过普遍赞同的殊荣。所以,研究权利概念,给“权利”作http://www.yidu.edu.cn/detail/article/5776ba3dede4fe1a8d26fbd5.html?q=C/N
4.什么是权利重读霍菲尔德的《法律基本概念》大概十多年前,张书友先生将这篇文章与霍菲尔德的另一篇文章编译在一起,以《法律基本概念》为题翻译出版(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张书友编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读罢此译本之后,使我在权利的概念问题上有了新的认识,可谓受益匪浅。 霍菲尔德的这篇名作充分彰显了分析法学的特点。分析法学或者分析实证主义把http://www.legalweekly.cn/whlh/2022-01/13/content_8657952.html
5.论法律权力的概念法信法律权力是权力中的一个类型,与政治权力、社会权力等共同组成权力的总和。法理学的基本范畴中,法律权力概念相当重要。英国学者哈特认为,授予权力的规则与设定义务的规则共同构成了法律。[16]在我们的法理学研究中,与针对法律权利的研究相比,法律权力的研究相对较少。[17]当然,研究权力或说法律权力的成果也有一些,[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647482&libid=040104
6.权利的概念什么?权利的概念什么? 参考答案:权利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与“义务”相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实际上就构成法本身,它和相应的义务 点击查看答案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问答题 权力的概念是什么? 参https://m.ppkao.com/mip/tiku/shiti/3f889f090717440797b9f9b4ad6250f7.html
7.法学基础理论第一节法学基础理论-第一节-基本概念 一、法律及其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https://www.gzhgz.com/show-1655-7266.html
8.国家的主观公权利行政法研究“国家的主观公权利”的提法已经让人觉得惊异,因为直至今日,“主观公权利”原则上仍被用来指称个人的权利。[1]有关主观公权利概念和内涵的讨论,也基本都集中于公民相对于国家的法律地位。[2]相应的,人们也常常用“主观公权利”来指称“公民的法律人格”,在此概念下,公民从国家高权统治的客体一跃成为法律主体,他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12593
9.简述法律权利的含义与特征律师普法(1)含义:法律权利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允许权利人为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义务人所保证实现的法律手段。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 https://www.110ask.com/tuwen/7209834675760601244.html
10.权利概念的法哲学思考我们知道,在西方语言尤其是欧洲大陆语言中,法与权利往往是同一个词,二者是处于同等序列的概念。当然,这里的权利,是指应然意义上的权利,即应有权利。这个语言的事实还表明,应有权利(即法)具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客观意义,从本源上讲,它并不是以法律为转移的,因而不能不加区别地把法律看做是权利的惟一基础或根据,不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127
11.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其次,这种将非法律和法律概念混淆和掺和的倾向,根源于我们法律术语的含糊和不严谨。 财产权(property)一词就是个鲜明的例子。不论是对于法律人还是对于外行人,这个术语都没有确切或稳定的内涵。有时它表示与各种各样的法律权利、特权等相联系的实在的物;在区辩和精确的用法上,它又表示与该物有关的法律利益(或法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