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依法而治。治国理政离不开法治,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方向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广泛而又深远的意义。
一,它是国家制度的有力支撑。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需要发挥好法治的确认、巩固和引领、促进作用,以法治之基、法治之力、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
二,它是法治中国的科学路径。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走符合我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只有这条道路而没有别的道路,能够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三,它是民族复兴的坚强保障。法治兴则国家兴,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
四,它是人类文明的中国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体现了对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给出了应对世界所面临重大问题的中国答卷,是中国智慧的生动体现与证明,形成了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文明,将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辛集市检察院王绍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