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这一品牌名字的背后,代表着全球篮球文化中的标志性人物——迈克尔·乔丹。从1984年起,AIRJORDAN系列篮球鞋就开始与迈克尔·乔丹的名字紧密结合,成为了全球运动鞋市场的主力之一。随着耐克(Nike)公司的全球推广,AIRJORDAN系列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然而,在中国市场,另一家名为“乔丹体育”的公司却在商标注册上出现了问题,成为了这场商标纠纷的源头。
美国耐克公司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乔丹体育在中国市场上使用与其注册的“AIRJORDAN”商标相似的商标,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具体的争议点包括:
2020年,经过多轮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对这起商标侵权案件做出了终审裁决。法院判定,乔丹体育公司的商标“乔丹”构成了对耐克公司旗下AIRJORDAN品牌商标的侵权,乔丹体育败诉。裁决的关键点包括:
此次案件的判决具有一定的法律和商业意义,为商标权的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新的视角。以下是几点值得注意的法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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