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妇女权益保护法》“亮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同意。

亮点2: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规范,要求其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亮点3:拓宽妇女被性骚扰维权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亮点4:媒体客观报道应保证客观性

亮点5:充分保障和保护妇女人身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前,以婚恋之名的诈骗案件频发高发,此法修订,在完善人格权保护方面,加强了婚恋交友中的妇女权益保障,也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亮点6:保障妇女就业权益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亮点7:不因产假降低妇女工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亮点8:婚登机关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第六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引导当事人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可以引导当事人建立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避免双方积小怨成大仇,从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亮点9: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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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陇姐学法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受宪法保护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具体规定“我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中华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jQ5MDQyMg==&mid=2651556978&idx=2&sn=50596eb77d6dc2376940ace4bd666853&chksm=809dbe31d56d5f917a3ed676ea22cf27547a7d3fde9c23b576fec6c52dc51ca6613e5f02cf7c&scene=2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202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2022年4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等提请会议审议。制定历程 202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A6%87%E5%A5%B3%E6%9D%83%E7%9B%8A%E4%BF%9D%E9%9A%9C%E6%B3%95%EF%BC%88%E4%BF%AE%E8%AE%A2%E8%8D%89%E6%A1%88%EF%BC%89/59551261
3.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pptx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pptx,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单击添加副标题汇报人:XXX目录01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02妇女权益保障法概述03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0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与监督05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意义与影响06如何更好地保障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401/5304232022011133.shtm
4.“三八普法周”——“她”权利: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亮点解读亮点解读 社会婚姻家庭的稳定、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离不开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30年来的又一次“大修改”。那么,此次修订有哪些重大亮点?与过去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和改变呢?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6928104.html
5.《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理解与思考在一片叫好声中,笔者关注到一个不起眼的条款存在BUG——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该条规定乍一看似乎没问题,但是认真想一想,与现行劳动立法相冲突了——为http://www.cqlsw.net/legal/legislation/2022111639900.html
6.聚焦女性权益保护为她撑起法治“保护伞”庭柯岩法官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和劳动权两方面展开讲座内容,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对结婚条件、离婚程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妇女劳动权保护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https://www.bj148.org/wq/qwzfw/cy/202303/t20230310_1648351.html
7.妇女权益保障法释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释义是什么? 律师解答: 法条内容: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学校应当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定。 要实现男女实质意义上的平等,不仅需要有权利的无差异对待,还需要https://mip.64365.com/zs/63892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