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好,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是国家文明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普法教育,提高维权意识。部分妇女群众欠缺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不擅长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仍是当前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存在的薄弱点。针对此现象,应在全社会持续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学校课堂、普法节目、宣传片、短视频、图文动画、海报折页、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向民众生动宣传有关妇女儿童保护及维权的典型案例,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功效。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提高民众法律维权意识,向民众普及法律知识,让民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在全社会大力宣扬男女平等、尊重女性、关爱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思想观念,呼吁民众自觉抵制与举报各种歧视、伤害妇女儿童行为,让保护妇女儿童成为社会共识,深刻印进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层面。
严打违法犯罪,保障合法权益。要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严惩,并加大惩罚力度,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也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或人道主义帮扶,帮助弱势妇女儿童恢复身心健康,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同时,对妇女遭遇的性别歧视、职场不公、家庭暴力、生育缺乏保障、婚姻矛盾等问题,对儿童被拐、受骗、伤害等问题,民政、公安、妇联、检察院等多部门应加强协同合作,及时介入调查,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必要时发布人身保护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实提高妇女儿童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营造和谐环境,促进全面发展。妇女能顶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保护妇女儿童就是保护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聚力量,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要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和谐氛围,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降低社会上的性别、年龄歧视,防范侵害妇女儿童事件的发生,营造妇女友好、儿童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为妇女提供医疗保障、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工作岗位、参与决策管理、社会福利保障、家庭保护等全方位保障,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杭州市萧山区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