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庭教育促进法:给孩子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访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
记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底线比较好理解,可以说是显性的。但家庭教育的底线可能比较隐性,一般公众或许对此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家庭教育的底线是什么?比如说哪些类别的行为就可以界定为碰触到底线?这个底线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底线有什么不同?
记者:但仍有人认为,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提供的家庭教育方面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不了实际需求。家庭教育促进法在这方面规定了政府具体要怎么做?家长可以向什么机构寻找帮助?
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厘清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界,这会对学校教育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现在社会观念中,对小概念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和培训等)有一种泛化的认知,比如不论孩子出现什么情况,都觉得学校教育有问题,需要改进,或者觉得不论什么问题,都可以通过学校和培训班来解决,您觉得促进法会不会对这些认识产生影响?
苑宁宁:从立德树人的角度来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要协同配合,不能机械地割裂,也不能盲目混同,不加区分,需要各有侧重。近些年来,在教育未成年人这个问题上,家庭和学校经常会出现一些认识上的分歧。比如,很多家长认为学校是教育人的场所,所有教育问题都推给学校,家长的职责就是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学校教育,从而忽视了家庭育人的职责。再比如,有些学校近些年来也出现了一些错误的做法,把辅导学生功课和批改作业等任务完全布置给家长,也引起了家长的不满。这些分歧的背后有一个根本性问题,那就是学校和家庭在育人上如何既有侧重又要协同。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努力方向之一就是尽量厘清家庭和学校职责的边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下,突出家庭教育的重点在于德育,强化学校教育不能把文化知识学习盲目推给家庭和校外培训机构。随着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势必会进一步促进大家正确认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功能定位以及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