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一直以来,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章立制,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专章规范了法律援助的程序和实施;有关部门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制定修订了《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司法行政部门还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与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的标准。前不久,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优化了申请程序,将进一步推动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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