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林美霞
整理:记者郭佳文
每一年的12月4日,我都会在国旗下握紧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12年来,在身披法袍手持法槌的每一天里,我都深感宪法赋予的无上荣光和责任重大。《诗经》中记载西周时的召公巡礼乡邑时,为了不打扰百姓,就在甘棠树下处理政事,诉讼断案,为百姓化解纠纷。后人便奉他为清廉、公正、为民的好官。我一直以此勉励自己,据“法”为官,不仅要守义持正,更要破局有方,不仅要做到案结,更要追求事了。
在一起房屋租赁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为了查明事实,我勘查现场、调取视频、背对背调解。在作出判决的第二天,我意外收到一封来自败诉方的感谢信:“感谢法官的善意良言、公正审理……”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作为矛盾纠纷最后一道防线的法官,更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行职责,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用工匠精神雕琢公平正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永葆法治信仰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更加珍惜法官的职业荣誉、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坚守“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无愧于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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