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体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释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211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发改财金〔2015〕2058号文件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的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发行人唯一股东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批复》(筑国资复〔2015〕150号),批准申请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公园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曾文平
经办人员:符佳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西南商贸城2-G栋4楼
传真:0851-85823755
邮政编码:550023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经办人员:林亿平、陶涛、李中立、傅晓军、李翔远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传真:0755-82133436
邮政编码:518001
(二)副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经办人员:于波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传真:010-83561238
邮政编码:100086
(三)分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经办人员:傅璇、宋文雯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三、债券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经办人员:李皓、毕远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经办人员:王瑞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传真:021-68875802-8264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经办人员:黄婉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传真:021-68807177
五、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郝树平
经办人员:杨文根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东侧群升千禧广场07B栋20层
传真:0851-88335678
邮政编码:550081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闫衍
经办人员:安云、黎江、赵艳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17号国际中心五楼
负责人:段竞晖
经办人员:颜薇、李樾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喷水池龙港百盛大厦东楼五楼
传真:0851-85211473
邮政编码:550001
八、募集资金账户、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营业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东四塔
负责人:王兴
经办人员:杨小华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东四塔
传真:0851-84581416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年第一期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简称“16贵阳停车场债01”)。
三、发行总额:30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8、9、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0%、10%、10%、15%、15%、15%和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认购托管: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五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6年3月31日。
十、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6年3月24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6年3月25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于2019年3月25日、2020年3月25日、2021年3月25日、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5日、2024年3月25日、2025年3月25日和2026年3月25日分别按照本期债券总额10%、10%、10%、10%、15%、15%、15%和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最后八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2017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2019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的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簿记建档日前一工作日公告的申购配售文件中规定。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的债券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一级托管体制,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认购方法如下: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和《受托管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变更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8、9、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10%、10%、10%、10%、15%、15%、15%和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6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捌拾陆亿零壹佰肆拾玖万零壹佰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发行人系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根据中国共产党贵阳市委员会(以下简称“贵阳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负责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组织实施贵阳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部分政府投资公共房屋建筑项目代建,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资产管理和经营,受政府委托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和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624,079.69万元,负债总额4,263,019.83万元,净资产6,361,059.86万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009.51万元,净利润54,932.19万元,2012-2014年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净利润38,205.03万元。
二、历史沿革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3日,是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贵阳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全部注册资本已于成立时缴足,由贵州诚智会计师事务所黔诚智〔2009〕验字第1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9年7月,根据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有关事宜的批复》(筑国资复〔2009〕37号),贵阳市国资委同意将367,363.25万元的资产作为国有资本金划给发行人,其中无偿划入贵阳大剧院等已竣工的固定资产38项,共计355,556.38万元,无偿划入国有产权11,806.87万元。本次增资由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中天银黔会验字(2009)第0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72,363.25万元。
三、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发行人为参照《公司法》运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设股东会,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经营管理机构。发行人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以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发行人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置党务行政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企划投融资部、群众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程前期部、质安部、征地拆迁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总工办、项目综合管理部、项目一部、项目二部、项目三部、综保区项目部。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系由贵阳市国资委会出资成立的,集工程结算、管理费业务、危废处置项目、房屋销售、房屋租赁、咨询、拆迁代办、停车服务、测量、污水处理项目为一体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工程结算、管理费业务是其核心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结构较为稳定,工程结算业务收入占比较高。2012-2013年发行人占比超过10%的主营业务收入由工程结算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费收入构成,2014年发行人工程结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达91.45%,为发行人最重要的收入构成。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承建的包括综合保税区海关内部路网工程、花溪桐惠线青岩镇区段道路工程、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公租房一期道路工程、贵阳市盐沙线道路路面工程、贵阳市中坝路改扩建道路工程、花溪高校聚集区(思雅路、花燕路)道路工程、盐沙线道路新建工程C标等大型市政、道路、路网建造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发行人工程结算业务除2013年由于工程周期因素导致结算收入下降外,总体保持稳步增长,从2012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74.91%上升至2014年占主营业务收入比91.40%,保持较为稳定的高水平。发行人工程结算业务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顺源管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招投标方式获得项目建设,并按照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工程结算确认,发行人近三年工程结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52%、11.70%和10.26%,保持在平稳的水平。目前,发行人亦在不断开展跨市、跨省的建设业务,承担了遵义市外环路、遵义大道等工程的施工任务。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丰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验
作为贵阳市历史最为悠久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发行人在长期投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掌握了丰富的项目资源。发行人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优良的业绩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经济发展稳健
发行人所在地贵阳市是贵州省省会,贵州省最大的城市,经济发展快速,机遇丰富。贵阳市2014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49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08.02亿元,比上年增长6.6%;第二产业增加值97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第三产业增加值1,41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人均生产总值55,018元,比上年增长12.6%。依托经济的快速发展,贵阳市财政收入有较大增长,2014年贵阳市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654.6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1.59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4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33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99.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6%;第二产业投资523.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三产业投资1,713.5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
3、多元化经营保障稳定的收益
4、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承担贵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发挥融资职能,积极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并不断开发多种融资渠道,2011年成功发行企业债券“11筑城投债”募集资金20亿元,2014年又成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14筑城投MTN001”募集资金9亿元;截至2014年12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2,485,157.69万元。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政策性银行以及主要商业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贵阳银行等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融资渠道通畅。
5、政府的强大支持
贵阳市人民政府及贵阳市国资委根据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情况,多次向发行人增资,注入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优质资产,从而增强了公司的资产实力和经营能力。其中一些可持续经营的资产更是增强了发行人自身的“造血”功能,使公司建立“借、用、还”一体的良性循环机制。
在政府补贴方面,发行人于2012-2014年分别获得地方政府补贴1.50亿元、1.51亿元和5.56亿元。未来,随着贵阳市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未来补贴收入金额将仍有可能稳定提升。
综上所述,发行人作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的重点企业,在政策上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2012-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二、2012-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简表
三、2012-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第十一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于2011年1月12日发行了20亿元的2011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1筑城投债”)。该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5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6.40%。募集资金中16亿元用于北京西路道路工程和花溪二道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4亿元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人于2014年11月27日发行了9亿元的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4筑城投MTN001”)。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期限为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58%,每年还本付息一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亿元,其中24亿元用于新建贵州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表:
第十三条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偿付安全的内部机制,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规定实施企业偿债能力动态监控。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将提前提取偿债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建立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每个付息/兑付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将当期应付利息和本金款项足额存入偿债资金专户,以确保债券本息的按时支付。
二、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考虑到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特聘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与之签订了《受托管理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债券存续期间受托管理人的常规代理事项包括:
1、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2、追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债券持有人通报;
3、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保持日常的联络;
6、若存在抵/质押资产,在符合抵/质押资产处置触发条件的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置抵/质押资产。
7、若存在保证担保,在符合要求保证人清偿的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条款;
2、拟变更受托管理人;
3、拟变更抵(质)押资产,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发行人拟变更担保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5、发行人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6、发行人转移债券全部或部分清偿义务;
7、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决定或被接管;
8、发行人作出资产重组决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9、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资产抵(质)押,触发抵(质)押资产处置条件的;
10、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待偿还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缴纳召集会议所需费用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三、本期债券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负债率较低,现金流充足,主营业务竞争力突出,盈利能力较强,且公司信誉度高,银企关系融洽,受到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通过以下偿债保障措施确保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一)发行人雄厚的资产规模和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为债券本息的按时偿还提供基本保障
作为贵阳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主体,发行人多次得到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资产注入,资产规模雄厚且资产负债率偏低。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为10,624,079.69万元,负债合计为4,263,019.8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361,059.86万元,资产负债率40.13%。雄厚的资产规模和偏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为发行人保留了较为宽松的融资空间,使得发行人单笔债务出现临时性偿付困难时,更易于获取外部融资,以保障债务的如期偿付。此外,发行人持有账面价值5,164,903.26万元的待开发土地,随着贵阳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将不断升值,发行人资产规模也会随之扩大,为债券本息如期偿付提供基本保障。
(二)发行人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良好的利润水平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坚实基础
作为贵阳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投资领域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开发、建设、经营、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经营、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网工程施工、建筑及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投资策划、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负责贵阳市除金阳新区外的大部分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业务,在全市市政道路、环境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随着贵阳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旺盛,公司的业务量和效益将同步增加。
综上,发行人经营实力较强、利润水平良好,能够保障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预期稳定的现金流入为债券偿付提供直接保障
1、停车服务收入
预计23座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建成后投入运营,2018-2020年年均产生收入77,263.00万元,2021-2023年年均产生收入87,565.00万元,2024年开始年均产生收入97,867.00万元。
2、充电桩充电服务收入
贵阳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充电位11,290个,规划按照现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收费模式,充电电费归国家电网(供电公司)收取,充电桩运营企业参照北京市国网系统下属的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0.4元/度测算,目前主流纯电动乘用车带电度数在15-20度,纯电动物流车带电度数30-60度,暂按一车位每天提供充电度数60度,则每天每充电桩充电服务费预计为24元。其中结合贵阳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充电饱和率按50%起计,之后每3年按10%使用率递增并以饱和率100%作为最终目标。
预计所有充电位建成后投入运营,2018-2020年年均产生收入4,945.00万元,2021-2023年年均产生收入5,933.00万元,2024-2026年年均产生收入6,922.00万元,2027-2029年年均产生收入7,911.00万元,2030-2032年年均产生收入8,900.00万元,从2033年开始年均产生收入9,889.00万元。
4、配套商业物业出租收入
根据2015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银监会以发改基础〔2015〕1788号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本项目拟建配套商业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39,192㎡,约占总建筑规模的20.00%,占总投资规模的7.53%。
根据统计调查数据显示,比较贵阳市同类商业设施出租价位为100-150元/㎡/月,贵阳市城市公共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配套商业出租价格按照112元/㎡/月收取商业物业出租收入,商业物业出租使用饱和率按50%起计,之后每3年按10%使用率递增并以饱和率80%作为最终目标。
预计所有商业物业建成后投入运营,2018-2020年年均产生收入12,055.28万元,2021-2023年年均产生收入14,064.49万元,2024年开始年均均产生收入16,073.70万元。
综上,在本期债券10年的存续期内,该项目预计可实现877,978.75万元的收入,扣除相应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49,166.81万元,可实现税后收入828,811.94万元。此外,该项目在运营期间的成本费用包括外购外购燃料及动力(水电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及其他等费用,按同类项目的经验数据估算,年需成本费用约8,779.79万元,债券10年存续期内成本费用合计约70,238.30万元。因此,该项目在本期债券10年的存续期内合计可实现净收入758,573.64万元,预计足以覆盖项目总投资,亦足以覆盖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2.40%,投资静态回收期9.60年,综合效益可观。
(四)持续充足的现金流为发行人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提供切实保障
2012-201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07.87万元、24,746.79万元和55,350.45万元,在政府补贴的大力支持下体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2012-201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值分别为-409,849.19万元、-504,874.63万元和-410,217.74万元,一方面,这反映了发行人在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持续、稳定、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发行人承建的项目均为贵阳市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这也预示着这些投入未来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2012-201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2,381.75万元、326,733.19万元和804,524.76万元,现金流净额在近三年持续为正,反映了发行人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总体而言,随着发行人经营实力不断增强,所投资项目产生的收益逐步增长,以及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发行人现金流稳定、充足,为发行人按时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了切实保障。
(五)强大的政府支持保障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
发行人作为贵阳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融资主体,负责除金阳新区以外大部分城区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投融资业务,是贵阳市老城改造、新城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得到了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多方面的大力支持。
鉴于此,贵阳市人民政府及贵阳市国资委根据公司的投资和运营情况,多次为发行人增资、注入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优质资产,增强了公司的资产实力和经营能力,并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公司多方面政策扶持,从而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在政府补贴方面,发行人于2012-2014年分别获得政府补助15,029.32万元、15,096.85万元和55,624.12万元。未来随着贵阳市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司未来补贴收入金额将稳定提升。
综上所述,发行人作为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的重点企业,在政策上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流动性支持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与根据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订的《流动性贷款支持协议》,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付息和本金兑付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承诺按照规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信贷投向、信贷政策、信贷审批及发放流程等)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并符合其评审的审批条件后,在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首日前5个工作日给予发行人不超过本期债券本息偿还金额的流动性支持贷款(具体金额依据每次付息和本金兑付的偿债资金缺口为准),该流动性支持贷款仅用于为本期债券偿付本息,以解决发行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困难。该流动性支持贷款,极大地增强了发行人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增加了多一重的保障。
(七)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是债券本息按时偿付的有力支持
发行人拥有很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其资产规模大、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较高、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强。发行人优良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进一步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第十四条风险揭示
一、风险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上市或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4、募投项目投资风险
募投项目的投资风险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等风险。
停车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改变,造成噪音、植被破坏、水污染等引发环境风险;另外,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可能带来项目施工建设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人为意外事故风险和不可抗力意外事故风险。人为意外事故风险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慎带来的意外事故风险,如停水、停电、停气,人员意外伤害等等;除此之外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也会给项目造成严重的影响,带来潜在风险。
停车场建成后投入运营若由于经营不善或市场影响导致项目运营收益未能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带来不利的影响。
发行人已经与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和《受托管理协议》,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出具了《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信用承诺书》。上述协议及承诺书皆对发行人合规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作出了约束。但在实际使用资金的过程中,若发行人发生偶然性或突发性的内部控制问题,有可能导致本期债券资金未按合规方式使用的情况发生,从而对发行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6、偿债保障措施落实的风险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一系列的偿债计划,内容涉及偿债人员安排、偿债财务安排、募集资金专户、偿债资金专户、《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间,若上述偿债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有可能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造成负面影响。
1、市场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工程结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随着该行业市场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必然进一步推进该行业的市场化进程,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有格局将有可能被打破,使得发行人所具有的行业优势地位受到一定影响。
2、经营及其模式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企业,政府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发行人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拓展。此外,由于贵阳市处于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阶段,故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导致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3、项目投资风险
发行人主要投资项目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总体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是受到多方面不可预见因素影响的系统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建设周期长,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高,如果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有可能对项目的按期运营、实现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另外,项目建成后,需要进行合理的日常维护管理,以保证正常的运营。意外因素可能会对设施的使用产生影响,从而增加维护成本。
4、财务风险
发行人资产规模大,负债水平低,财务结构较为稳健。但是,公司资产中,存货、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且抵、质押率高,整体资产流动性一般。如未来发行人不能尽快将项目代建等款项收回并提高整体资产流动性,会对发行人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发行人大部分土地资产用于外部融资抵质押,流动性受到限制,若发行人不能及时办理抵质押资产提前解押手续,并出售土地资产,将对债务的到期偿还造成一定的影响。
5、利润较大依靠政府补助且下属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较弱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较快的增长,业务发展较快,但净利润组成中补贴收入占比较大,未来政府补贴政策的变化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影响。此外,发行人旗下各业务板块子公司较多,但其中较多子公司目前盈利能力一般。未来发行人若不能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和协同效应,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能会被削弱。
6、大规模资本支出风险
公司作为贵阳市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承担贵阳市大量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由于公司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新增和在建项目增大了公司的投资支出。公司最重要的在建项目为G210三桥经沙文至扎佐一级公路兼城市干道工程,此外,公司还承接了花溪高校聚集区(思雅路、花燕路)二期工程、金清联络线、朝阳洞路延伸段等多项工程。截至2014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86.65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90.11亿元。此外,公司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22.00亿元。因此,随着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面临持续性的资金需求,这将对公司的对外融资能力以及内部资金运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面临着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7、发行人利润依赖单一子公司的风险
8、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9、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发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计9,718,090.84万元,占总资产的91.47%。发行人99宗土地中有92宗土地共计1,412.23万平方米,价值合计4,995,016.58万元用于抵押,占土地使用权总账面价值的96.08%;其他应收款中1,337,413.00万元用于贷款质押,占其他应收款的34.35%,上述资产流动性均受到一定限制。虽然2012-2014年发行人流动比率达到6.85、6.35和6.93,显示出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发行人仍存在一定的资产流动性风险,未来发行人若不能顺利将持有的流动性资产变现,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偿债造成较大的影响。
10、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3,893,901.7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36.65%,主要为代垫政府部门工程款,对发行人的资金形成了一定的占用。未来若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回收其他应收款项,将会对发行人的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发行人对于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下降。
1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10,624,079.69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5,198,794.55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3,893,901.75万元,两者合计9,092,696.30万元,占总资产的85.59%。发行人99宗土地中共计有92宗土地被抵押,占土地使用权总数的92.93%;其他应收款中1,337,799.22万元用于贷款质押,占其他应收款的34.35%,上述资产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如在未来发行人遇到突发流动性需求,可能无法快速变现该部分资产,导致发行人对于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下降。
12、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额较大的或有负债风险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额82,474.00万元。发行人提供的三笔对外保证担保均将在2016年到期,具有一定的集中到期风险。若被担保方经营情况恶化,偿还债务融资出现困难,债权人会要求作为担保方的发行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尽管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减少甚至解除不必要的对外担保,但在解除之前不排除有个别被担保人出现债务风险而牵连到公司的情形发生,故公司面临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13、发行人子公司管理不当风险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有9家,控股子公司有3家,子公司经营范围广泛。在各子公司中,除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4,231.17万元外,其他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在管理子公司时,发行人如不能充分合理的发挥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联动优势,有效的平衡其在各子公司之间的人力、物力投资,可能在保持主要子公司的较高的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很难扭转目前盈利为负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造成发行人业务发展困境,面临子公司经营管理不当的风险。
14、发行人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15、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
发行人2014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1,883.88万元、8,828.36万元、2,339.24万元,相比较2013年,除管理费用下降4.04%之外,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增加23.69%和43.71%,增幅较大。在本期债券发行之后,公司财务费用将大幅增加,且不排除因新项目开工造成管理费用的大幅增长,将导致发行人面临一定的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比其它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表现得更加明显。发行人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宏观政策风险
3、银行信贷政策收紧的风险
2010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预计未来商业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管理会更加谨慎,因此公司的融资难度会上升,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4、行业经营环境变化风险
二、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发行人拟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申请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4、募投项目投资风险的对策
5、合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的对策
6、偿债保障措施落实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监督,并安排专人落实各项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以确保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同时发行人已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与发行人签订《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与发行人有关风险的对策
1、市场风险的对策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局面,发行人一方面积极采取成本监控措施,以降低经营成本,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与同行业领先的企业交流合作,学习外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2、经营风险的对策
3、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采取财务监理制、工程审价制等措施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另外,发行人还采用项目法人制和代建制的项目管理方式,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发行人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前期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施工方案时,发行人通过实地勘察,综合考虑地质、环保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最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障各项目如期按质竣工并投入运营。
4、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在未来尽快将应收的代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收回,降低应收款项余额;贵阳市人民政府承诺不再通过代付款或垫付款等方式增加发行人应收账款。通过款项的及时流入,从而提高整体资产的流动性,改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提供切实的保障。此外,当发行人的债务偿付出现临时性的困难时,发行人可协调办理提前解押手续、有计划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以保障债务的按期偿还。
5、利润较多依靠政府补助且下属公司盈利能力状况较弱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经营管理和优化对子公司及各业务的投资管理,继续加强在投资开发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设施等市政工程领域的优势地位。同时,发行人将对所有新建城市停车场进行统筹运营和管理,未来该部分业务将持续产生良好的收益。此外,发行人将引进专业人才对各业务板块子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增强业务水平,有效控制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6、大规模资本支出风险的对策
7、发行人利润依赖单一子公司风险的对策
8、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降风险的对策
2014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较2013年有较大服务下降主要是由于贵阳市财政局在2012年和2013年分别调增发行人管理费收入15,500.00万元和19,500万元,而2014年未调增发行人管理费收入。发行人作为负责贵阳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未来贵阳市财政局会继续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同时发行人也会拓展经营范围,实现多元化发展,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和各业务板块毛利率的稳定性。
9、资产流动性较差风险的对策
截至201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达551,298.85万元,充足的货币资金有助于发行人克服临时的流动性困难。发行人截至2014年底共获得各商业银行累计授信总额233.91亿元,已使用额度152.62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81.29亿元,较大的授信余额有助于发行人避免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发行人未来将努力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水平,保持公司充足的流动性。
10、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风险的对策
贵阳市政府就发行人应收政府部门款项较大的问题专门出具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情况和解决措施说明的报告》(筑府报〔2015〕193号)文,市政府承诺拟按款项偿还进度,于2015-2026年期间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拨付给贵阳城投以对冲约370亿元其他应收款金额。
1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的对策
12、发行人对外担保总额较大的或有负债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提供对外担保过程中,已经对被担保方的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要求被担保方的业务经营收入和盈利能力足以保证其未来自身债务的偿付,避免发生代偿风险。被担保方均为当地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过逾期债务不能偿还的情形,未出现目前不可预见的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形,发生被迫承担担保责任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尽管如此,未来发行人将加强对被担保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调查和跟踪,确保将担保风险控制在低水平;另一方面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减少对外担保情况,以预防或有负债风险。
13、子公司管理不当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管理子公司时,将充分考虑各子公司的经营现状,分析各子公司的优势与劣势,发挥各子公司不同业务的联动优势,有效的平衡其在各子公司之间的人力、物力投资,促进落后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实现各子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协同发展。
14、跨行业经营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虽然经营范围较广,但其业务重心始终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其各子行业盈利模式以及人才需求较为类似,发行人将依托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强大的竞争力,统筹经营各业务板块,促进公司业务的协同发展,减少跨行业经营的风险。
15、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2014年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为1,883.88万元、2,339.24万元,虽然相对2013年有所增加,仍保持在合理范围内。此外,发行人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在不影响业务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科学有效的节约成本,同时对拟投资项目的收入状况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测,以应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期间费用的增长。
(三)政策风险的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行人所在行业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的影响。投资项目所在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降低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
2、宏观政策风险的对策
3、银行信贷政策收紧的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截至2014年底共获得各商业银行累计授信总额233.91亿元,已使用额度152.62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81.29亿元。发行人将继续维持自身的信用,保持间接融资渠道的畅通。此外,发行人将进一步扩宽直接融资渠道,包括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票等品种为企业发展筹集资金,减少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同时发行人将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保证企业盈余对未来发展的支撑。
第十五条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受评对象信用等级为AA表示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比信用等级为AA的要略高。债券信用等级为AA表示债券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信用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比信用等级为AA的要略高。
一、信用评级报告概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6年第一期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优势
1、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贵阳市总体经济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4年,贵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9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1.59亿元,较2013年增长19.6%。
2、在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地位突出。发行人承担贵阳市内大部分城区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任务,在全市尤其是老城区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区域优势。
3、有力的政府支持。发行人得到贵阳市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先后将多宗土地划转给公司,为发行人融资提供了支持。
1、资本支出压力较大。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86.65亿元,累计已完成投资90.11亿元;拟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22亿元,资本支出压力较大。
2、资产流动性较差。截至2014年末,贵阳市政府划入的土地资产96%以上已抵押,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较差。
3、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为389.39亿元,其中应收贵阳市财政局343.67亿元,均为代垫项目款。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期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第十六条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
五、发行人合法取得其主要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除《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已有记载及对外披露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期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产权纠纷或产权受限的情形。
六、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除《审计报告》已有记载及发行人已对外披露事项外,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不存在对本期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七、发行人设立至今,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发行人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5,000.00万元变更为372,363.25万元,2009年7月6日,发行人就该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从372,363.25万元变更为860,149.01万元,2009年11月11日,发行人办理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除将注册资本增加至860,149.01万元外,发行人无其他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资产等行为,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无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发行人在《审计报告》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九、发行人近三年未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情形。
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已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除黄德武与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赔偿案件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股权的主要出资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十二、法律风险的评价
(一)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编制了《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共十八条,包括债券发行依据、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发行概要、认购与托管、债券发行网点、认购人承诺、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发行人财务状况、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风险揭示、信用评级、法律意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备查文件,内容涵盖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包括的内容。
第十七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与已发行债券主体信用评级差异的说明: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2015年6月25日出具的对发行人已发行债券“11筑城投债”“14筑城投MTN001”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项信用评级为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中诚信国际的评级结果主要是基于如下原因:
1、发行人是贵阳市最重要的平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62.41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636.1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0.13%;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0亿元,净利润5.49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5.54亿元。
2、发行人所处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贵阳市总体经济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4年,贵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49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31.59亿元,较2013年增长19.6%。
3、发行人在贵阳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地位突出。公司承担贵阳市内大部分城区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建设任务,在全市尤其是老城区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区域优势。
4、有力的政府支持。公司得到贵阳市政府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贵阳市政府先后将多宗土地划转给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了支持;且通过计提管理费的方式保障了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此外贵阳市政府还通过注入经营性资产及财政补贴的方式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第十八条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6年第一期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2-2014年审计报告;
(四)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2016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佳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西南商贸城2-G栋4楼
邮编:550023
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亿平、陶涛、傅晓军、李中立、李翔远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二十二层
邮编:518001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中国货币网
网址:www.chinamoney.com.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