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秘书专业写作:一份真实的答辩状案例解析,供你参阅
答辩状
答辩人:许某启,男,1952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齐齐哈尔市铁峰区龙华街道。
因原告何某军诉我不准其通过我所承包沙场一案,现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二、原告所谓的与村组签订的合同完全是一个欺骗性的非法合同,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原告不仅不听劝阻,还组织十多人强行在我沙场上修路,并打伤我采沙民工一人,理应给予赔偿。
今年8月份,原告在未获得我允许的情况下,从外乡镇带来10多人,强行在我沙场上修路,以便其装载机等采沙工程车通过,并在双方争执中打伤我采沙农民一人。为恢复沙场原貌,我不得不聘请村组民工填平坑洼,平整沙场。
此致
**区人民法院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注:本文为真实案例,但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的敏感信息均为化名或模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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