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法律概念分类,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概念
“法律监督内部关系”一词,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指法律监督各项权能之间的关系。法律监督各项权能共同构成法律监督职能,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内容,它们之间的关系自然属于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范畴。二是指法律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检察系统内部各功能主体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或者为了保障和促进法律监督职能而形成的关系。这两层涵义是有联系的。法律监督各项权能之间的联系直接决定和影响了法律监督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法律监督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应当由法律监督各项权能之间的客观联系所决定,理应是对它的全面反映。从这个角度来说,两层涵义本质上具有一定的同一性。不过从本文写作的目的来说,从第二个层面来界定法律监督内部关系更为恰当。因为法律监督各项权能之间的联系最终仍然要通过构建合乎其要求的主体关系来实现。此外,主体关系的构建不仅仅要考虑权能之间的客观联系,而且要考虑更多的要素,这些要素虽然与权能之间的联系无关,但是对权能的有效发挥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据此,本文中的法律监督内部关系一词采用第二个层面的涵义。
这一涵义包括了以下两层内容:
1.法律监督关系是指检察系统内部各个功能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是一个含义十分复杂的词语,在不同的学术领域有着不同的内涵。如在哲学领域,主体是相对于客体的一个概念,是指在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过程中,起主动作用的事物。法学中的主体是与法律关系一词紧密联系的,确指法律关系中的人。如在行政法关系中,行政行为的发出者和接受者都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文中的主体并不考虑上述两个层面的意义,而是特指所有的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的业务部门(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这些部门内的职能人员。
2.法律监督关系是指各个功能主体之间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或者为了保障、实现法律监督职能而产生的关系。每一个功能主体在对外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难免要与其他的主体发生关系,比如下级与上级、侦查与批捕,等等。为了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在检察系统内部还存在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它们之间也会发生一定的关系。这两类关系是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实际内容。
学术领域对每一个概念的界定都与界定者的研究目的与研究范围直接关联,本文的这种界定也是由本文的写作任务和目的决定的。本文的出发点不是要从一个超然的角度来阐述、介绍或者评价检察系统的内部关系,而是要研究如何使法律监督主体与法律监督职能更为完美地结合到一起,换言之,就是要研究解决如何更好地促进检察系统提升整个系统的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而一个系统能力的提升不仅仅取决于单个个体的能力,同时取决于多种内部结构与关系的协调和处理。正是这些对于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来说是必须解决和协调的关系组成了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外延,这也是笔者对法律监督内部关系进行上述定义和界定的理由和根据。这同时也体现了研究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重要意义。
二、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分类
由于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内部关系成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往往既有相同性或者相似性,又有差异性。据此,对主体进行分类,以此作为进一步分析和归纳的前提和基础,是十分必要的。为此笔者进行了四个向度的分类:
(一)第一个向度的分类依据是内部关系的现实性程度。据此内部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1.应然关系。本文中的应然关系又包括两种类别,第一种是从社会发展和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出发得出的应然关系,不妨称其为理想型关系;第二种是综合上述客观要求、当前的客观实际状况即实现要求的客观条件得出的应然关系,不妨称其为现实型关系。2.实然关系,即当前内部关系的实际状况。
(二)第二个向度的分类依据是发生关系的主体之大小,此时内部关系可以分为四大类:1.个体与部门、机关之间的关系;2.部门之间的关系;3.部门和机关之间的关系;4.机关之间的关系。
(三)第三个向度的分类依据是发生关系的主体之级别,此时内部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1.级别相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2.级别不同的主体之间的关系。
(四)第四个向度的分类依据是主体之间发生关系的时点。此时内部关系可以分为三大类:1.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之前发生的关系;2.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之中发生的关系;3.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之后发生的关系。
上述四种不同分类下产生的类别关系之间又存在着复杂的联系。一是彼此在外延上往往存在交叉。如机关之间的关系既可能是履行职能之前发生的关系,也可能是之中、之后发生的关系;既可能是同级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不同级别之间的关系。二是不同的类别关系可能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比如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与同职能的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原则是相同或相似的。三是同一类别关系中不同主体之间关系的处理原则也可能存在差异。比如同是上下级部门关系,侦查职能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上下级关系在处理原则上就存在差异。
总之,内部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一方面需要我们条分缕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一方面又需要我们归纳、整理和概括,对共性的东西进行归类和抽象。为此,根据上述分类,笔者拟定了如下的行文思路:以对理想型应然关系的研究为起点,通过对实然关系的调查和分析,最终
探讨和构建现实型应然关系。以第二种分类产生的四种关系作为分析各种内部关系的基本框架,在对每一种关系的分析中,再根据第三、第四种分类对各种具体关系进行探讨。
三、衡量法律监督内部关系优劣的依据和标准
要探讨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应然模式,首先面临着一个问题:我们依据什么能够断定我们得出的这种模式就是法律监督内部关系的应然模式?这就如同我们判定一个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然在先的要有一个标准和依据。笔者认为,判定某种模式是应然模式的依据在于:它能够使法律监督各项权能和谐且更好地得到履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因为检察机关和检察权的使命和设置的意义就在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依据和标准又可以具体分化为四个内涵:
(一)各项权能在运行中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和立法设置该项权能的目的
从人类历史来看,任何一项权力最初都是基于管理某种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而产生的。即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集权时代,权力为私人所有,其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性质也并没有被抹煞。相反,任何忽视了权力服务社会之客观任务和性质或者用权不慎的王朝,终会被社会和人民所抛弃。自资本主义社会以来,个人作为一级主体,通过古典个人主义的繁荣获得了与社会这一主体同等的地位与价值,权力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在此基础上日益得到重视。每一项权力的设置都应该是为了管理或者解决某种公共事务,这是社会和立法设置该项权能的基本目的和出发点。权能得以更好履行的基本标志也就在于它能更好地实现社会设置它的目的和赋予它的任务。
(二)各项权能在实际运行中能够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
在现代社会,任何一项活动都需要具有效率观和效益观,司法活动也不例外。这作为法律监督权能履行得更好的标志,无需多言。
(三)各项权能之间能够实现一种有效的配合,形成一种高效的整体合力
与其他刑事机关不同的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能具有多样性,从侦查、批捕到起诉,还有诉讼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这些权能之间会存在某些联系,比如某种对立、制约或者互长关系等。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些客观联系,在此基础上对各项权能进行组合和优化配置,即有可能形成一种高效的整体合力。通过这样的组合与配置,每一种权能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四)法律监督各项权能能够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形成一种良性的整体合力
关键字: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学理论
电子文件定义及其特点综述所谓电子文件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文字材料。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等。与纸质文件比较,电子文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电子文件不再是直观的纸质文件,它需要借助现代办公设备才能阅读利用;
2、电子文件可以直接由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迅速地处理和传递;
4、电子文件的保存条件和环境要求与纸质档案不同,它对保存场地的面积要求不高,而对环境的温湿度、防磁性等条件的要求很高。
一、电子文件对档案业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传统的档案工作以纸质文件材料为工作对象,而应用计算机后,电子文件取代了以往的文字材料,它是由拟稿者直接写在磁盘上,并在磁盘上进行修改,一经形成后,马上存贮到办公信息数据中,由档案人员、技术人员所共享。这就使得文件与档案之间不再有明显的界限。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经过长期实践,已总结出一套工作流程及方法、原则,如文件的立卷归档制度。文件的归档立卷工作是档案工作流程的起点,也是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结合点,文件形成后,由文书部门收集立卷后,交档案部门管理,一般一年归档一次。而电子文件随时产生,随时更改,存贮在计算机磁盘或光盘中。因此,它对计算机有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归档,必须以磁盘或光盘的形式移交,归档范围也不能只是“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还应包括该文
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
2、由于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档案实体分类也可能将被概念分类整理所取代,因为实体分类的结果只能体现一种属性联系,这种单线排列的方式是手工操作管理档案的需要,但在当今电子文件的环境中,文件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均发生了变化,电子文件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迅速、有效、多角度的整序,不再需要对它进行象纸质文件那样的分类整理。不同的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电子文件进行自由组合分类。
3、由于电子文件的保存价值同时取决于其自身价值和可读性,其鉴定的方法、内容、标准均将发生变化,原有的档案价值理论分析范围也将扩大,要分析电子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根据传统的档案价值鉴定理论,文件应根据其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确定保管期限,而电子文件一方面由于制作方便,将产生比以往更多的文件,另一方面由于用户的需要,信息和数据不断地修改和补充,因此很难划定固定的保管期限,况且目前电子文件的凭证价值尚无法律保证。因此,其鉴定、管理方法亦无定论。此外,由于电子文件信息载体的特殊性,其保管方法、要求以及检索和对外利用等方面也与纸质文件有许多不同之处。
二、电子文件对档案学理论的影响
1、对档案本质属性的影响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这种原始记录性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内容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形式上,如当事人的亲笔手稿、领导者的亲笔签署等,都表现出真实的原始性。也正是档案的原始记录性,才使得档案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其它信息,而具有法律凭证的作用。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电子文件从起草、修改到印发都在计算机上进行,它便于修改、便于复制的特性,使得最能体现档案原始记录性的内容与形式特征不复存在。电子文件是计算机文字处理系统中的最后一个文本,没有草稿与印稿的区别,也没有正本与副本的差异,甚至文件与档案之间很难划定一条人为的界限。人们可以在机器上随时方便地复制电子文件,这样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这一档案概念就变得难以理解。电子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和凭证作用如何确定电子文件能否作为档案是否具有法律凭证作用等等,便成为档案界的一系列新课题。这些课题是电子文件能否转化为档案的关键,也是赋予档案本质属性
新的内涵的客观需要。
关键词:民事主体;权利能力;自然人;法人
一、民事主体的概念分类
民事主体在有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及学说上称为权利主体。根据民法的发展史,民事主体经历了从一元主体到二元主体的演变过程。罗马法确立了民事主体的一元结构。罗马法没有权利能力的概念,而是采用人格的概念,根据一定的标准从生物人中选择一部分自然人,赋予其法律人格。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适应进入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正式确定了法人制度,明确了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因此,目前民事主体的分类主要地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自然人,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他是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权利能力
(一)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1、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在出生之前,本来是不拥有权利能力的,可是胎儿是将来存在的人,所以许多国家多以法律拟制,以非死产者为限,视为既已出生。其中有“法定解除条件说”和“法定停止条件说”等两种说法。前者指胎儿于出生前,即取得权利能力,若将来死产,则溯及丧失其权利能力;后者指胎儿于出生前,并未取得权利能力,至出生后,方溯及取得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在其中的第28条中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应继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对于胎儿权利的保护方法之一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死亡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的法定事由。公民死亡后,就不再有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不必再保留其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死亡的方式有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无论何种方式,只要公民死亡的事实发生,其民事权利能力便终止。
(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权利能力本质上是财产能力,原则上没有身份能力。所以可以理解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由于法人是自然人为了各种目的而设立的,因此,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不同,即使在各个法人之间也是各不相同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1)性质上。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例如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继承权、扶养请求权、婚姻自等,法人因自然属性无法享有。
关键词:风险社会;城镇化;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
随着全球化、城镇化的推进,人类社会渐渐发现面临着大量“制造的风险”,我们生活在“除了冒险别无选择的社会”。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深水区,人们普遍对未来发展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可预知性,使得当今社会面临空前的“社会风险”。大部分人对始料未及的风险束手无策,陷入一种焦虑甚至是恐惧的情绪之中,产生社会焦虑感。截止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7.7亿,城镇快速扩张一味注重规模和数量所带来的畸形城镇化日趋严重,诸多“城市病”开始显现。此外,城镇化直接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催生了社会成员的个体意识和财产意识,造就了一种普遍的现实感,人们之间普遍缺乏信任,要求越来越高,当前我们已经进入“全民焦虑”时代。
1研究回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此外,国内学者们还集中提出缓解社会焦虑的途径:大力发展市场经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生产力发展,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阀”系统,完善公共服务、健全法制制度;充分发挥中间阶层“缓冲带”的作用,通过社会力量的交汇合作解决社会焦虑。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通过回顾可以看出,国内对社会焦虑问题的系统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未有直接涉及社会焦虑感、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城镇化与社会焦虑感等方面的研究。
2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的体系构建
焦虑分为个人焦虑和社会焦虑,因此,影响社会焦虑感的因素既包括社会环境因素带来的社会焦虑也包括个人因素产生的个人焦虑。
(一)社会焦虑感影响因子
本文用概念来标示关于“社会焦虑感”的文献资料,通过拆解和理解文献资料来确认和发展概念,并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后提取影响因子。包含3个步骤:(1)概念化,将原始文献中含社会焦虑产生原因的内容提取,打散成独立的句子,进而形成初步概念;(2)概念分类,对概念进行优化、分析和筛选,把同一类属的概念聚集起来,形成概念丛;(3)因子提取,对概念丛进一步抽象并命名。
本次研究共提取18个概念和9个影响因子,这9个初步影响因子分别是:社会不公,正义不张;法律保障制度缺位;心态不正,社会价值观冲突;社会保障体系真空;社会规则秩序真空;焦虑的城市化;沟通不畅;社会认知;社会不满。社会焦虑感影响因子提取的示例见表2.1。
(二)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体系
3经验建构的关系结构检验
(一)风险社会下的焦虑感
吉登斯认为,在现代性背景下,人们心中惯常的东西不存在了,人们的信任危机逐渐严重,不管是何种原因,焦虑感都会扑面而来。
(1)社会利益分配不均衡催生了社会焦虑感
从总体上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使得社会上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受益程度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带来各种社会心理上的变化。如今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富者则担心自己的财产得不到保护,贫者担忧生活无法得到保障,民众对未来都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感,唯恐成为牺牲者,贫富利益分配的不均催生了社会焦虑感。
(2)价值观多元化加剧了社会焦虑感
现代城镇是一个紧绷的社会,使得整个社会充满了诱惑和风险,在物质经济的冲击下,焦虑者看到的都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社会大众感到一种强烈的价值缺失感,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到学术领域,甚至到大众传媒领域,普遍盛行“实用至上”原则,加之文化自信的缺乏,致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精神世界充满了困惑和无助,进而加剧了社会焦虑感。
(3)法律保障不足扩大了社会焦虑感
在城镇化迅猛推进中,法律和制度的作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给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在生活遭受风险时的救济途径。而在现实中,法律法规并没有很好地帮助广大社会成员应对这种风险,法律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明显缺位不足,大批社会成员在面对风险的时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自然对自身的处境产生了担忧,从而扩大了社会焦虑感。
(4)全球化风险冲击了社会焦虑感
综上所述,当前社会焦虑感主要是由于在城镇化快速推进这个特殊环境下,社会生活环境剧烈变化引发的各种问题所致。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焦虑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现象。
(二)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关系结构
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主要是由社会环境及个人因素构成。其社会环境构成是:在城镇化的过程当中,社会变迁加速,社会整体利益结构急剧调整,而一些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出现真空,国民失去曾习以为常的单位福利和单位保障,缺少基本生活底线“兜底”,加之风险社会生活的种种不确定性,大众对身份、自身处境和未来预期产生担忧和恐慌,法律制度缺位和社会保障体系真空产生的这些担忧和恐慌反过来也影响城镇化的发展,尤其是制约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另外一个方面,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客观而言,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城镇化推动下的快速现代化也带来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市场资源配置不公、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流动不顺畅,特别是社会向上流动的困难直接助推了社会不公,正义不张。在这个过程中,西方文化价值观对我们的侵蚀也在加快和持续扩大,导致社会大众普遍的信仰缺失,社会文化价值认同出现扭曲,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挑战我们传统的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社会成员心态异化,集体社会价值观迷失,社会大众形成普遍的社会焦虑。
如前所述,社会焦虑之所以没有成为“社会焦虑感”,是因为前者强调的是用社会学、社会问题的视角去定义现代社会的焦虑问题,狭义地与心理学进行区分。实际上笔者认为焦虑感最初就是心理学概念,社会焦虑离不开心理学,“社会焦虑感”这个社会心理学的新概念更能说明现今我国的社会焦虑问题的普遍程度和严重性,其个人因素构成是:面对社会矛盾和问题,人们明确地预期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住房难、看病难、就业难、上学难等等,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多的时候是有资金才能参与克服麻烦,面临各种困难,社会和政府暂时还没构建起有效的社会参与机制以缓解社会矛盾和问题,如今的精准扶贫和社区社工服务正在改变这一困境。同时,当人们普遍意识到社会焦虑和问题后,由于非理性认知,容易夹杂着不公正的心里感受看待一些原本没有那么严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形成错误的社会认知,这些错误的认知势必加重社会焦虑感,使人们处于焦虑之中。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构成模型如图3.1。
在这些社会的、个人的影响因素综合影响之下,个人焦虑情绪演变成社会焦虑,最终形成社会焦虑感现象,成为当前社会一大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亨特也有同样的观点,在他对社会焦虑的注释中这样写道,“社会焦虑被用来指代个体焦虑的集合以及用来解释某些社会行动的理由”。
4小结与启示
社会焦虑感这一现象不可忽视。就现实情况来看,要想彻底消除社会焦虑感也是不现实的,而缓解社会焦虑感则是可以做到的,但前提是弄清楚社会焦虑感影响因素都有哪些,是一种怎样体系机制以及明确我国的社会焦虑感水平。城镇化能否找到一个现代的文明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成为当前城镇化必须面对的问题,否则城镇化只会加剧社会分裂,制造和扩大社会焦虑感。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分析了社会焦虑感的影响因素及之间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与城镇化是双向互动地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进程,而城镇化的发展直接对社会正义和价值观产生影响,这整个社会环境及社会参与与社会认知构成的个人因素对社会焦虑感的影响作用显著为正向。
诚然,城镇化有助于改善就业、发展经济和丰富物质生活,但是畸形、无序扩张的城镇化也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不断增强居民的社会焦虑感,未来的城镇化应该合理划城市规模,大力争疏散大城市的人口,以缓解人口承载力对居民社会焦虑感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还应该合理地规划城镇和加强社会参与,并引导人们改善错误的社会认知,完善法律、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公平正义,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城镇化发展给居民社会焦虑感带来的正向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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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杭生,杨敏.个人安全的预期与焦虑[J].社会学视野,2007(6).
[4]郭t.社会焦虑问题呼唤社会安全建设[N].中国社会报,2011-09-09(3).
[5]夏学銮.当前社会焦虑N种表现[J].人民论坛,2013,(9):20-21.
[6]乐国安.化解焦虑的密码[J].人民论坛,2010,(3):39.
作者简介
一、电子文件定义及其特点综述
二、电子文件对档案业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1、传统的档案工作以纸质文件材料为工作对象,而应用计算机后,电子文件取代了以往的文字材料,它是由拟稿者直接写在磁盘上,并在磁盘上进行修改,一经形成后,马上存贮到办公信息数据中,由档案人员、技术人员所共享。这就使得文件与档案之间不再有明显的界限。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经过长期实践,已总结出一套工作流程及方法、原则,如文件的立卷归档制度。文件的归档立卷工作是档案工作流程的起点,也是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结合点,文件形成后,由文书部门收集立卷后,交档案部门管理,一般一年归档一次。而电子文件随时产生,随时更改,存贮在计算机磁盘或光盘中。因此,它对计算机有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归档,必须以磁盘或光盘的形式移交,归档范围也不能只是“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还应包括该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
三、电子文件对档案学理论的影响
1、对档案本质属性的影响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这种原始记录性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内容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形式上,如当事人的亲笔手稿、领导者的亲笔签署等,都表现出真实的原始性。也正是档案的原始记录性,才使得档案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其它信息,而具有法律凭证的作用。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电子文件从起草、修改到印发都在计算机上进行,它便于修改、便于复制的特性,使得最能体现档案原始记录性的内容与形式特征不复存在。电子文件是计算机文字处理系统中的最后一个文本,没有草稿与印稿的区别,也没有正本与副本的差异,甚至文件与档案之间很难划定一条人为的界限。人们可以在机器上随时方便地复制电子文件,这样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这一档案概念就变得难以理解。电子文件的原始记录性和凭证作用如何确定电子文件能否作为档案是否具有法律凭证作用等等,便成为档案界的一系列新课题。这些课题是电子文件能否转化为档案的关键,也是赋予档案本质属性新的内涵的客观需要。
3、对档案学理论研究内容的影响
档案学理论研究的内容是由研究对象所决定的。以往的档案学理论研究是以纸质档案为主要对象,电子文件出现以后,档案工作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其理论研究的对象自然也就发生了变化。原有的一些定论、模式将被重新审视,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将得到更新和补充,原有的档案学科体系也将得到充实和完善。所有这些研究课题都应围绕电子文件来开展。如电子文件的整理排序技术、信息安全保护技术、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等等,都将成为档案学理论研究必不可少的内容。
四、档案界所应采取的对策
1、做好归档电子文件的技术处理工作,实施电子文件管理战略。新型文件材料的归档势在必行,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深入到现行文件工作领域,对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的接收、处置乃至存储工作进行指导,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信息,了解文件信息重新组合的来龙去脉。也就是说,通过采取技术处理,将已归档的电子文件改为“只读性”文件,即只能读不能写的不可更改的文件,从而识别和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结构,保证电子文件的可靠性,使之与纸质文件一样发挥社会效用。
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具体的建设工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意义与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等材料,妥善保管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使用、管理、检查与维护的凭据,并起到监督与审核工程质量的作用。因此,对于档案资料的信息实行自动化、电子化管理非常重要,电子信息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经营、决策、管理的服务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与经济效益。
在工程建设中,电子信息的保存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可读性与自身价值上,档案资料在鉴定方法、鉴定内容与鉴定标准上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根据传统的档案资料价值评定理论,文件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其参考价值与评定价值来确定,但由于电子信息一方面可以快速制作,产生的文件更多,另一方面,信息的内容会根据用户需要进行不断的变更与补充,因此难以确定准确的保管期限,也未产生明确的管理鉴定方法。此外,由于电子信息载体的特殊性,导致其保管要求与检索利用方面也与传统纸质文件有着许多不同。
二、工程建设中电子信息存在的问题
1.缺多良好的发展环境
2.专业人才缺多
3.产业机构不合理
我国已不断的向世界强国迈讲,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具有一定规模,发展迅速,但是,在工程建设中,受到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影响,我国的电子信息技术发展出现漏洞,因此要求电子信息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把握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结构,建立合理的电子信息产业机构。
三、加强工程建设中电子信息档案管理的对策
1.做好电子信息的保存工作
2.建立立体化的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最早的档案资料管理模式是直线型的状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与服务工作相互结合,形成平面结构,成为纸质资料管理时代的重要体系模式,随着电子信息的不断发展,档案资料管理种类得以不断丰富,原有的基础工作也出现了各自的特点。因此,改变平面结构体系,增加档案资料载体信息,建立立体化的三维资料管理结构成为了新的要求。
3.做好归档信息的技术处理
电子信息作为新兴文件材料进行人库归档势在必行,因此资料管理人员必须对现行的工作领域进行深入探索,严格掌控电子信息的接收、存储与处理环节,保护原始的电子信息。例如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已经归档的电子信息进行“只读性”处理,即只能读取电子信息,而不能进行修改与录入,从而保证原始电子信息结构不被破坏,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发挥与纸质文件一样的社会作用。
4.变革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
5.加快电子信息的自动化建设
加快建设电子信息的自动化,是提高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电子信息的自动化建设重点在于开发应用,如果离开了提高应用水平这一要求,就脱离了实际。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从科学管理与系统建设的角度出发,健全电子信息的运作体系,制定出明确的系统目标,实行电子信息的现代化管理。
四、工程建设中电子信息发展趋势
由于电子信息具有更新快,信息量大,便于管理等特点,因此成为了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电子信息的发展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进步,未来我国电子信息技术会朝着全球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决定着工程建设的好坏。电子信息的国际化程度较高,并且应用广泛,使工程建设中的各个部门也逐渐进入国际化和全球化,只有电子信息达到一定规模时,企业的竞争力才会不断上升,成为电子信息行业的主宰,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网络为指导的电子信息的发展模式必然会成为
重点。
所谓电子文件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文字材料。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等。与纸质文件比较,电子文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二、电子文件与传统税务档案的区别
(一)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与传统档案不同
电子文件由于采用电子编码技术,可以编辑修改而不留痕迹,载体无法固定,某些鉴别文件原始凭证性的关键信息也可以更改,使电子文件的原始凭证性的关键信息也可以更改,使电子文件的原始凭证性辨别变得复杂而困难。因此,电子文件在形成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数字签名、信息认证、身份验证和加密保护,保证文件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会出现错误,以确保档案部门收到的电子文件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电子文件的法律凭证地位。
(二)电子文件在保管方式上和传统档案有差异
电子文件载体易老化变质及信息多媒体、新存贮介质的产生和发展,都会影响电子文件的长期可读性。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打印出一份纸质档案以作备份,但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文件形成部门的配合,税务档案管理部门在接收到电子文件后对文件进行格式转换,以通用、统一的格式存储接收到的电子文件档案,以便将来计算机技术发展后,仍能读取以前存储的档案,保证信息资源方便利用。
(三)电子文件的分类、编目等管理方式与传统档案不同
(四)电子文件查询利用方式和传统档案不同
三、电子文件对税务档案业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一)传统的档案工作以纸质文件材料为工作对象,而应用计算机后,电子文件取代了以往的文字材料,它是由拟稿者直接写在磁盘上,并在磁盘上进行修改,一经形成后,马上存贮到办公信息数据库中,由档案人员、技术人员所共享。这就使得文件与档案之间不再有明显的界限。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经过长期实践,已总结出一套工作流程及方法、原则,如文件的阅卷归档制度。文件的归档阅卷工作是档案工作流程的起点,也是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的结合点,文件形成后,由文书部门收集立卷后,交档案部门管理,一般一年归档一次。而电子文件随时产生,随时更改,存贮在计算机磁盘或光盘中。因此,它对计算机有很强的依赖性。如果归档,必须以磁盘或光盘的形成移交,归档范围也不能只是“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还应包括该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
(二)由于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档案实体分类也可能将被概念分类整理所取代,因为实体分类的结果只能体现一种属性联系,这种单线排列的方式是手工操作管理档案的需要,但在当今电子文件的环境中,文件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均发生了变化,电子文件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迅速、有效、多角度的整序,不再需要对它进行象纸质文件那样的分类整理。不同的用户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电子文件进行自由组合分类。
(三)由于电子文件的保存价值同时取决于其自身价值和可读性,其鉴定的方法、内容、标准均将发生变化,原有的档案价值理论分析范围也将扩大,要分析电子文件的读取软件甚至操作系统。根据传统的档案价值鉴定理论,文件应根据其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确定保管期限,而电子文件一方面由于制作方便,将产生比以往更多的文件,另一方面由于用户的需要,信息和数据不断地修改和补充,因此很难划定固定的保管期限,况且目前电子文件的凭证价值凭证价值尚无法律保证。因此,其鉴定、管理方法亦无定论。此外,由于电子文件信息载体的特殊性,其保管方法、要求以及检索和对外利用等方面也与纸质文件有许多不同之处。
四、电子文件在税务档案管理中的运用
(一)做好归档电子文件的技术处理工作,实施电子文件管理战略
新型文件材料的归档势在必行,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深入到现行文件工作领域,对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的接收、处置及至存储工作进行指导,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信息,了解文件信息重新组合的来龙去脉。也就是说,通过采取技术处理,将已归档的电子文件改为只读性文件,即只能读不能写的不可更改的文件,从而识别和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结构,保证电子文件的可靠性,使之与纸质文件一样发挥社会效用。
(二)解决好电子文件的保存问题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缺陷应对措施
一、引言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缺陷分析
三、公允价值运用存在的障碍分析
(一)公允价值存在被企业利用操纵利润的风险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的计量主要的区别在于其后续计量上。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伴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并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更好的反映资产或者负债的实际状况。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人为的因素,这恰恰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工具。例如,在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在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中,通过操纵购销差价来获取利润。这样就导致了关联方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易和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公允价值与它的实际价值或市场价格相背离的情况,并通过关联方之间这种非公平的交易而达到粉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降低税负、转移公司利润等目的。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严格公允价值属性运用条件的考虑,也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为了保证会计行为的真实、可靠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提出非常严格的要求与限制,以增强公允价值使用的可靠性,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四、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基本观点及对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姚巍:《浅谈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理论科学》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