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发展史合集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以下是该历史的主要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年)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成立,当时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这部宪法规定了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原则、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防政策以

及对外关系等基本内容。其中,对人民民主专政和土地改革等内容做出了特别强调。

1954

年,中国颁布了第二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在新中国

建立后的五年里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通过这部宪法,中国建立了国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府议会制度和行政院制度,规定了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1975

年,中国颁布了第三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建国后的第

三部宪法,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制定宪法的全国代表大会。这部宪法强调了中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了全民所有制的地位,并瞄准了城乡基层组织发展和改革

开放的方向。

1982

年,中国颁布了第四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取代了

1978

年颁布的

临时宪法。这部宪法强调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赋予了宪法

对行政、司法、立法机关的约束力,并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的选举和职权。

1988

年以来,中国对宪法进行了多项修正,主要包括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

1999

年的宪法修正案和

2018

年的宪法修正案。这些修改主要围绕新时期中国的发展和变革进行,

反映了中国制度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包括了市场经济、私营经济、国际合作、科技创

新等领域。此外,修宪也加强了人权保障、法制建设、反腐斗争等领域的内容,将各项改

革进一步立法化。

总结起来,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适应国情、反映发展变化的过程,是中

THE END
1.中国法律史学史大咖说法如果以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颁布实施的《大学堂章程》将有关法制史的课程列为法律科和政治科的必修科目为起点的话,近代意义上的中国法制史学已经走过了整整一个世纪的的发展历程。此前,日本学者已经提出了中国法制史这一学科概念,并成为晚清法政学堂中编撰和讲授《中国古今历代法制考》的张本,但本土化的《中国法制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12-24/content-1414055.html
2.深入探究,中国法制史的认识与理解,解码千年法律文化传承2、《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学科的核心课程,主要研究我国历史上法律文化的演变,通过对历代法律思想、制度、司法实践及其社会基础的研究,揭示法律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为深入理解和正确评价现行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助力现代法制的完善。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在于把握两个层面:一是宏观上理解法律发展的整体历程,掌握其主http://www.syxycc.com/90b4D4fA78E0.html
3.学术小传特别是法律史学缺乏科学的学科理论,断代法制史、专题史的研究十分薄弱,研究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也很滞后,所有这些都制约着它的发展。杨一凡在3年研究生学习期间,先后在北京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等多个图书馆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了200多种基本http://iolaw.cssn.cn/sxlm/syhm/200310/t20031004_4586785.shtml
4.以史讲法法律文献——李悝《法经》《法经》出现后,魏国一直沿用,后由商鞅带往秦国,秦律即从《法经》脱胎而成,商鞅、韩非子继承了他的衣钵,进一步发展成“以刑止刑”的理论。汉律又承袭秦律,故《法经》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ODQzNzEzMg==&mid=2247565928&idx=4&sn=51b139cd87cf7c84e78d24e7370f2572&chksm=ebb17652bf0eebba4682d58667cc796f750b27ab9cb7494eb10e95c60ca3270a24f6f26722c9&scene=27
5.法学2发展历程编辑 中国法制史 在中国,法学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那时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上极为辉煌的时期,各学派相继兴起,百家争鸣。法就是各家(主要是儒墨道法四家,尤其是儒法两家)争论的问题之一。这一时期法家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后来的思想家有深远影响。春秋时期,中国古代法律已从习惯法向成文法、从秘密法向公开法发展https://baike.sogou.com/v7662166.htm
6.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汉朝专题《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特殊现象,是儒家经典向法律渗透的必然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它尽力揭示人们犯罪背后的动机,强调主观动机的善或恶,在某些时候为防止法律的不当影响发挥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如前面介绍的第一个案例中,某甲因误而伤父亲,如果按照法律应当枭首,定罪量刑显然不当,董仲舒依据《春秋》经义改正了https://www.zhihu.com/tardis/bd/art/430290247
7.《法史学刊》(《法律史论丛》《法律史论集》《中国法律史研究《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编者指出,《法史学刊》原名《法律史论集》,已出版6卷。其前身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过的《法律史论丛》第1~3辑。《法史学刊》第1卷、第2卷作为学会https://www.douban.com/note/79168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