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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号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迪”)电子商城(以下简称“商城”)的各项规则所组成,协议附件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甲方: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1、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即本协议中甲方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名称为:__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___,域名为XXXX,是商城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商户开设商户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2、企业注册及入驻:企业注册指企业按照“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成为商城会员。企业入驻指企业完成注册后,欲成为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商户(本文简称“商户”),企业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商城入驻标准且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商户服务开通条件,依据商城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企业可以使用通过审核的登陆名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陆商户中心,以开展经营。本协议中的商户指本协议缔约方中的“乙方”。

4、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会员:指与商城签订《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注册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等商城各项服务的使用者。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会员”均指此含义。

7、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规则:指公示在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之上的,与商户经营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则与规范、标准、实施细则、协议等。

9、技术服务费:商户使用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各项服务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具体缴纳标准见本协议附件三。

10、销售佣金:商户根据经营品类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向商城缴纳的佣金费用,佣金比例因品类不同收取比例不同,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见本协议附件三。

11、询盘:指由客户向商户发起,探寻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可能性的询价议价业务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2、服务期:指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城入驻服务的期限,从甲方为乙方开通商户中心操作权限之日开始直至双方约定的期限为止;乙方如为续约商户,续约服务期则从前一次服务期终止日后一日开始直至双方约定的期限为止;乙方如为续约商户,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正常续约而甲方关闭其操作权限时,服务期则从甲方重新开通商户中心操作权限之日开始直至双方约定的期限为止。如无其他特殊约定,本协议所指服务期以一年为周期计算。本协议约定的合同有效期与服务期不一致时,合同期限届满日以服务期届满日为准。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乙方店铺经营方式

第三条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1、入驻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商城入驻商户,在商城开展经营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1)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

2、证明文件提交

第四条店铺服务开通及停止

1、对于乙方拟开展经营的店铺,甲方在乙方提出开店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入驻材料的审核,乙方15天内完成技术服务费和保证金的缴纳操作,甲方在确认收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为商户开通商户中心操作权限。

(1)会员是其账户通过商城实名认证的企业。

3、乙方店铺服务的停止:

(1)乙方需要停止店铺服务的,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该店铺的服务功能;为弥补甲方已投入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该店铺未到期部分对应的技术服务费;

乙方不满足入驻条件的;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乙方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

乙方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旧货、返修品的;

未经甲方事先审核产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商品的;

乙方在服务期内连续30(三十)日或累计45(四十五)日未正常经营店铺的;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商城规则的,或者其他甲方认为侵犯商城或客户权益的;

乙方店铺因违规行为被扣分达24分的(具体参看甲方规则规范体系);

发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情形时,乙方未能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补足保证金的。

第五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商城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商城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商城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商城性能和交易效率。

2、甲方对乙方在使用商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商城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及乙方申请经营的经营品类,核实及调整乙方在商城经营的具体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品类范围。

8、如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商城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商城运营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9、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商城入驻商户经营情况组织相应的促销活动,乙方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商品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11、如因乙方商品、发布的信息或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而引发客户对商城的诉讼,甲方有权披露乙方为实际商品提供商,乙方应承担因客户诉讼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0、保证在使用商城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中采取欺诈及虚假宣传、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11、保证不将从商城获取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同时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商城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标识及信息、交易数据、客户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客户展示于商城的信息等。

13、乙方不得在商城发布任何吸引甲方客户到其他平台或乙方自身网络销售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的信息,也不得在配送包裹中夹带此类吸引甲方客户的信息。

14、乙方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商城产生风险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现设计缺陷、质量瑕疵、权利纠纷、重大违约、上传资料包含病毒木马等,若乙方发生此类影响商城商誉、正常经营、安全的事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侵权责任。

15、未经甲方另行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乙方聘请第三方代运营公司代表乙方运营店铺的,第三方代运营公司的一切行为均视同为乙方亲自实施,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乙方与第三方代运营公司单独解决,不得影响到甲方及甲方其他客户的权利。

第七条费用及结算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乙方信息确认表》、《店铺信息表》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向商城支付下述费用:

(1)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按照乙方在商城开设的店铺数量收取,即每开通一个拥有独立店铺ID的商户,则应在开通前按照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标准缴纳技术服务费;

乙方店铺续约的,乙方应在续约期开始日前缴纳续展期间技术服务费。

(2)保证金

乙方应按照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约定的费用标准,在入驻时一次性向商城指定账户足额支付保证金;

(3)销售佣金

乙方通过商城完成的每一个成功交易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入驻协议的约定向商城支付销售佣金。

乙方在商城的交易额以商城记录的数据为准,乙方经营的品类以本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若有)约定为准,乙方经营的商品品牌以商城审核通过的为准;

销售佣金由商城在客户确认收货后,直接从客户支付的货款中实时扣除。

(4)询盘费

乙方有权应答询盘单,但应按照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的约定向商城支付询盘费;

乙方在商城的询盘次数以商城记录的数据为准,乙方经营的品类以本协议或其他补充协议(若有)约定为准,乙方经营的商品品牌以商城审核通过的为准;

(5)积分

购物积分:会员在甲方商城上购物时获得商城奖励的积分,赠送购物积分成本由乙方负担,从乙方支付的货款中实时扣除,将购物积分金额划转至甲方账户中,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抵扣积分:客户在购买商品时,可使用已获得购物积分抵扣部分货款,从客户支付的货款中实时扣除,将抵扣积分金额划转至乙方账户中,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6)其他费用

本协议附件或甲乙双方补充协议(若有)约定的乙方应向商城支付的其他费用,按照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的约定收取。

2、甲乙双方按照下述约定对乙方在商城完成在线交易的货款进行结算:

(1)客户通过商城与乙方进行在线交易的,货款须支付至与商城合作的商城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中或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中。

以上结算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乙方须向商城提供其在商城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结算账户或银行账户以便商城完成货款结算,若乙方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否则,因乙方变更账户造成货款支付失败、迟延或错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开展的业务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4、站内促销合作

站内促销包含积分促销、免运费促销、礼券促销、折扣促销等多种形式,具体以甲方商城发布的促销活动信息和规则为准。

商户促销活动,指乙方自发策划并组织的店铺内促销活动,甲方不承担任何促销成本。

商城促销活动,指商城进行策划并统一组织商户报名参与的促销活动,对于其中礼券、秒杀、降价竞购等活动,甲方按约定承担一定的促销成本。

成本结算规则:甲乙双方对在结算周期内发生的礼券、秒杀、竞购等促销活动进行核算,按约定的补贴金额进行结算。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服务费”。

其他说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涉及乙方的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的通知,并不予以相应的活动补贴,并直接作出扣减乙方活动补贴,或者直接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扣减活动补贴对应的金额,以及对乙方店铺采取限制性处理等措施。

第八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之后,未能实际办理商城入驻手续,不再履行入驻经营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年的技术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甲方如有其他损失时,还可另行主张损失。

3、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甲方客户吸引到甲方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甲方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商城系统数据、利用商城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乙方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5、双方确定续订本协议之后,乙方单方终止店铺经营,不再经营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一年的技术服务费作为违约金,甲方如有其他损失时,还可另行主张损失。

第十条有限责任及免责

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3、使用商城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本协议持续对缔约双方有效。除非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第五款、第十三条所述的终止或解除事项。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附件《乙方信息确认表》中约定的缔约双方基本信息变更的,变更方应于发生该等变更事项后15日内向另一方发出变更的通知及证明文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的,应对变更事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协议其他条款变更或增加新的条款的,均须经缔约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2)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为使乙方顺利开展经营,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已缴纳的技术服务费,未缴纳的,乙方同意足额缴纳。

3、乙方有下述情形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任一店铺未正常经营,在服务期内累计达到45(四十五)日或者连续达到30(三十)日的;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的。

4、协议终止后后续事项的处理

(1)双方合作终止后,自终止合作之日起,甲方将关闭乙方店铺会员名账户权限,并对乙方商品全部下架,乙方将无法再通过该账户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且商城前端网站不再显示任何乙方商品信息。

(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乙方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但甲方没有为乙方保留这些数据的义务,亦不承担在协议终止后向乙方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未阅读或未发送的信息的义务,也不就协议终止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终止合作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进行退场清算,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对账及在途货物的处理。在途货物指双方合作终止前,客户已购买但尚未交付的商品,对于此类商品,乙方仍应按照合作终止前的流程交付并结算。

1、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2、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更改联系方式,否则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应按本协议附件《乙方信息确认表》中列明的联系方式送出,若一方变更联系方式而未通知另一方的,因通知延误或不能送达而造成的损失由联系方式变更一方承担。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4、本协议文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5、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一:《客户权益保障服务条款》

附件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附件三:《乙方信息确认表》

附件四:《店铺信息表》

(以下空白)

客户权益保障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为《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商户入驻协议》(以下称“入驻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入驻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商户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户开立的所有店铺均受本服务条款约束。本服务条款中的商户与商城的含义与入驻协议中相同。

本服务条款正文如下:

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保证金

1、保证金额度

(2)商户同意缴纳的保证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计算任何利息。同时,商城有权根据乙方经营品类的变化、店铺性质、商品实际销售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等情形调整商户交付的保证金额度,商户应在商城通知后5日内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否则,商城有权暂停向商户提供服务或提前终止入驻协议。

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1)在下述情形下,商城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直接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商城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后,将通知商户补足,商户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按商城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商家未按要求补足相应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商户同意商城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商户违反入驻协议或本条款项下的任何保证、承诺或义务的;

商户之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商户违反入驻协议、商户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其他协议或商城任何规则,给甲方或商城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

入驻协议及商城管理规则中约定的其它可扣除保证金的情形出现的。

(2)商城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抵扣或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户,并在书面通知中,说明抵扣或赔付原因及抵扣或赔付金额。

(3)若商户保证金不足时,商城没有使用自有资金为商户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或其他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商城进行了该等支付,则商城有权要求商户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商户赔付商城损失,且在指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从商户的销售货款中直接划扣,以补偿商城所遭受的损失;

如商城的损失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弥补,则商城有权单方终止向商户提供的一切服务,且有权继续向商户追偿。

(4)商户和商城一致同意:就商户在商城作为独立第三方经营者一事,因经营模式不同,商户可能与商城签署不同的合同,商户和商城每一合同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均同时对其他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保证金的适用一同受如下条件的约束:

如各合同中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以较高的金额为准作为所有合同的保证金金额;

如各合同终止期限不一致的,所有合同中有关保证金的条款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与终止日在后的合同有效期一致,持续对所有合同有效。

3、保证金的退还

入驻协议终止(如存在第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所述其他合同的,则所有合同均需终止)且所有商户已完成交易的商品质保期届满后,商户可向商城提出退还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商城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扣除依据协议应扣除的部分后,将保证金余额退还商户,如商户支付的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应由商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的,商城将不予退还商户保证金,并保留向商户追偿的权利。

第三条客户权益保障的内容

2、商户保证履行“如实陈述”义务。“如实陈述”指商户应对上传并发布于商城的信息如实进行陈述,并对其发布的信息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商户如实陈述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3)商户保证发布商品信息所用的图片均是来自商品本身的实拍图片,展示商品外观、形状、颜色等外观性能的图片不含有夸大或虚假的内容。文字介绍及其他素材等均为自身设计或合法取得,对图片、文字及其他素材等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5)商户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商城即时通讯工具与客户进行交流或通过其他途径与客户沟通时,对商品本身信息、配送费、发货情况、赠品等向客户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如实陈述”的范围,商户应保证上述描述与实际情况相符;

3、实物商品,商户保证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客户通过商城购买商户的商品后,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且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商户承诺为客户退换货。“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包括如下内容:

(1)商户在商城销售的商品,除商城明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或情形外,其余商品均应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

对于客户为企业的情况,商户应当与客户线下签订合同,约定退换货条款,当发生退换货情形时,以合同条款为准,商城不受理该类投诉或申诉。

(1)商户在商城销售的商品,除商城明示不适用“三包”的产品或情形外,其余商品均应履行“三包”等售后服务;

(4)商户在提供自主售后服务过程中,应接受商城的监督和检查,对商城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提升服务质量的措施等应积极予以实施;

第四条条款的变更及修改

第五条违约处理

3、入驻协议及商城规则对商户违反客户权益保障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约定执行。

第六条有限责任

1、商户为客户权益保障服务的责任主体,无论何时或任何原因,商城都不应成为承担客户权益保障或销售者责任的主体,若因某种情况,导致商城承担了此类责任,商户应竭力使商城免责并承担商城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其他

反商业贿赂条款

双方合作期间,为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关系良好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反商业贿赂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第二条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吃请等。

第三条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如乙方发现甲方员工存在上述行为,乙方及员工可以向甲方举报,甲方根据情况给予举报方相应奖励。

第四条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六条若乙方违反本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账款的措施,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或者支付所涉订单(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如果乙方未及时缴纳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乙方信息确认表

缔约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18932225569

法人代表

联系人

传真

费用信息

费用标准

支付方式

备注

技术服务费

收费:

元/年/店铺;

1、乙方于本协议或增开店铺补充协议(若有)签署后或者续约服务期开前15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商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销售佣金

费率

计算方式

以《店铺信息表》及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若有)中约定的乙方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为准。

交易额×费率

实时扣除

询盘费

(企业商城)

询盘费10元/次,商城上线初期,本协议服务期内免收询盘费。

询盘费×询盘次数

商户在每次查看询盘信息前缴纳。

保证金

金额(大写)

人民币万元整

1、乙方于本协议签署后15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2、若协议签署前,乙方已按照被本协议所替代的协议(含续签前的协议)向甲方交纳过保证金,则这些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协议的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本协议约定的数额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补足。

乙方店铺

服务期限

服务期

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

甲乙双方已详细阅读上述信息并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双方同意在签署页签署即为对本表中所有内容的确认。

店铺信息表(个人商城)

第一个店铺:

乙方店铺名称

乙方销售目标

结算周期

乙方选择的结算周期

lo按客户确认收货后__日结算

lo月结

lo其他

该店铺可在常州欧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上经营的商品品类及对应的销售佣金费率如下(可另附清单):

一级品类二级品类三级品类费率(%/单)

甲乙双方均已详细阅读上述信息并确认上述信息无误,双方同意在签署页签署即为对本表中所有内容的确认。

店铺信息表(企业商城)

lo按客户确认收货后日结算

lo按询盘单结算

备注:

1、乙方店铺名称填写后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需重新提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允许修改。

2、乙方如在本协议项下开具多个店铺的,分如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本协议签订时已确认将开具多个店铺的,在本附件四中依次增加第二个店铺、第三个店铺……第N个店铺信息即可;

(2)本协议签署后,需增加店铺的,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品类及费率的填写:下一级所有品类的费率与上一级品类的费率相同的,只需填写上一级品类及其费率,无需全部写明各级品类及费率。下一级品类与上一级品类费率不完全相同的,需填写至最下一级所有品类及其费率。

THE END
1.法律法规一批法律法规3月1日起施行 不动产登记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一图看懂国家版居住证 Previous Next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16-0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2016-02-2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一https://www.gov.cn/zhengce/zc_flfg.htm
2.CertificationProgramAgreementSimplifiedChineseApple 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包括终止和撤回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认证和 Apple 认证签名,以及终止您对相应 Apple 认证标志的使用,前提是出现以下任一事件(均称为“事由”):(i) 您未遵守本协议的某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 Apple 认证签名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有关的条款;(ii) 您盗用或泄露 Apple 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https://www.apple.com.cn/legal/sales-support/certification/certprogagreementhans.html
3.交通运输局行政自查报告对于绝大多数行政处罚来说, 从执法文书来看, 需要严格依法实施, 作出的处罚决定需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2.4 法律条款项概念不清 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的条、款、项、目概念不清, 甚至出现法条引用错误的严重现象。比如有高位法的引用了低位法, 有的牵强适用含有罚款内容的条文等。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1skvd78.html
4.法规草案编写技术参考规范四、法条条款层次格式 五、法条条款项层次格式 六、法条条款项目层次格式 七、正文层次格式标点符号 八、法条层次格式应注意避免的问题 第四节法条法理 一、法条规范同(唯)一完整事务 二、法条规范同层级(权限)范围内容 三、法条内容避免分散(重复)规范 四、法条内容(涵)不得相互矛盾 第五节法条内容 一http://www.law-lib.com/shopping/shopview_p.asp?id=7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