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哪些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哪些组织能向法院申请认定某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4.未付电费,供电人可以马上断电吗?
不可以。用电人不付电费,供电人应给与催告并给予一段合理期限。逾期仍不缴纳电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5.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自己的近亲属、其他人或组织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确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6.承租人对房屋有优先承租权吗?
有的。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7.赠与的东西可以要回来吗?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8.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9.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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