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和服务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
(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五)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