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在基层调研时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下降、呈低龄化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近10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及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2013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5.6万人,占同期犯罪人数比重为4.82%,到2022年这两个数据均分别降至2.8万人、1.94%。
从主要罪名类型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别较为集中。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抢劫罪及寻衅滋事罪分别居前五位,累计占比近七成。与2020年相较,强奸罪所占比重有所提高,从9.5%增至11.6%。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7年纳入统计范围以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均呈大幅下降趋势。2022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271人、提起公诉人数为684人,分别较2017年下降93.48%、88.46%。
在年龄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了近10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现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16周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数量,在2014年至2018年持续下降后,2019年开始出现反弹,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例现已连续2年(2021年至2022年)保持在10%以上。
超八成涉罪未成年人来自问题家庭
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数据,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式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及再婚家庭的未成年人数量分别排名前五。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委托专业机构完成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也指出,2020年1月至2022年10月未央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的12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88%来自问题家庭,普遍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等问题,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
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升高
罪错未成年人既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2023年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58.5%、50.6%、37.4%,较2018年分别增加24.37个、27.61个、25.25个百分点。
在今年3月1日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表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性质恶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治、该严则严,2023年共批准逮捕2.7万人、提起公诉3.9万人。“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留意到,针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还会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计开展特殊预防5118次,开展法治巡讲2.1万次。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数据显示,近年来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效果进一步提升。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为1737人,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总数的比例为2.2%,较2014年的3.02%减少了0.8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