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现代人的共识,但这个共识的获得并非一帆风顺,是几代人积累而形成的。
60年学习积累方有结果
现代法律法学的输入和传播,可以说是近代法律演进的学术动因。这种输入从鸦片战争时期开始,到20世纪初期,经历一个甲子,不但出现数量可观的西方法律法学译作,而且西方的一些法律观念,也被先进的知识群体所接受。虽然传统的法律观念、思想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在很大一部分人中仍然根深蒂固,但是,它已不能独霸天下。输入的现代法律法学,是20世纪初年法律改革者手中的理论武器。
虽然这些武器很破旧,很浅薄,很粗糙,但这已经是他们当时所能使用的唯一的最新式武器了。梁任公曾把近代中国对西方的学习,以器物-制度-文化这样一个公式加以概括。这个公式,基本符合中国近代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但是不能绝对化。学习、输入现代法律法学,早在鸦片战争时期便已开始,只不过输入的数量少、范围窄、内容浅陋,使人难于理解,甚至无法理解,知道了解的人很少而已。
林则徐是引入现代法学第一人
国门被列强强行打开后,国人睁眼看世界的年代。对西方法律法学的认识,几乎都是通过对西方国家历史地理知识的了解而取得的。这种认识的代表有五个人五部作品。
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林则徐作为钦差大臣,主持战事。为了有理有力地抗击侵略者,他主持翻译了瑞典法学家和外交家瓦特尔所著的《国际法》中的部分内容。当时所据版本是美国人奇蒂的英译本,而不是原版。译成汉文的段落,以《各国律例》为名,刊刻印行。
《各国律例》共8页,1500多字,由美国医生伯驾和中国人袁德辉译出。这个翻译很简单,讲了一些当时的国际通行做法。瓦特尔的《国际法》在18世纪曾风行欧洲。
以上翻译,目的十分明确:用公法反击英国的侵略。所以,林则徐在反驳英国的鸦片贸易时说:“别国人到英国贸易,尚需遵英国的法度,况天朝乎?”鸦片危害中国,中国立法禁止鸦片贸易,禁止吸食鸦片,违者必死。英国人到中国贸易,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违者按中国法律处罚。用属地主义原则批判侵略者,确实是义正词严,无懈可击。这些思想在古代都是没有的。
《瀛寰志略》是正眼看世界第一作
此外,《海国图志》是近代中国第一部介绍西方国家地理历史的著作,在介绍西方国家历史地理过程中,也介绍了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
《瀛寰志略》也介绍了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比《海国图志》准确。徐继畬对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极为推崇,在记述其领导美国独立战争并建立美国后,又述其建制。徐继畬的这部著作,同样很快被日本引进,而在中国则影响很小。
梁廷枏的《海国四说》更具普遍性
梁廷枏的《海国四说》成书于1846年即道光二十六年,与《海国图志》和《瀛寰志略》同时。这本书与魏书、徐书的区别,主要在于梁书只讲四个国家,魏、徐两书讲全世界。梁书没有两书出名,但是据我的看法,由于它只讲四个国家,因此该书对这四个国家的历史、制度的描述,比魏、徐两书要准确深入。
转录一段它对美国刑罚、罪名的描述:
刑法之通行国中者三:一曰缢死,二曰收监,三则罚银。无枭首、充发、笞杖等刑。罪名之等十:一曰反叛,二曰杀人,三曰打劫,四曰放火,五曰强奸,六曰奸情,七曰冒名伪造,八曰窃盗为非,九曰相斗相争,十曰醉后胡为。定罪之法:凡反叛及海盗者,并拟缢死;杀人者定以缢罪。按:缢死与中国绞立决同。定缢罪,似与绞监候同矣。然不闻有拟缓减者。强奸者、打劫者、放火者,或拟缢,或永远监禁;余或收监,或罚银以赎,则以时议之而已。
这种表述,当时中国的读书人是应该能看懂的。
洪仁玕的《资政新篇》虽完整却未能实施
洪仁玕是太平天国的干王。《资政新篇》于1859年刊行。学术界认为,这是一部具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施政纲领,也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资本主义建设方案。
在这个纲领中,洪仁玕提出28条立法建议。这些建议包括:修筑铁路,开通水路,制造火车、轮船,开挖矿山,兴建邮政,开设银行,兴办保险,奖励发明,保护专利,创办报纸,设置新闻官,成立士民公会,兴办医院等。这些东西都是西方近代社会才有,而中国传统社会并没有的舶来品。因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它便只是一部纸面纲领了。我们要从思想层面理解它的时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