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191条将“自洗钱”行为将正式纳入洗钱罪范畴。
【重要法规条款】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动态2】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1月19日印发《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指引从多方面规范银行跨境本外币收支活动和境内外汇经营活动,对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背景信息识别、应拒绝业务受理情况和银行审查责任等方面做出要求,强调应遵循“逻辑合理性”和“商业合理性”原则,分析客户交易材料之间的逻辑合理性和跨境业务金额、币种、期限与交易背景的匹配性。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机构等其他从事跨境业务的反洗钱义务机构也参照本指引执行。
【动态3】
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反洗钱工作电视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年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对2021年反洗钱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反洗钱部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2006)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8)
二、反洗钱小知识
1.个人投资者应如何配合反洗钱工作,防范洗钱风险?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金融业务时,提供有效证件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身份识别等反洗钱工作;
警惕各类网络洗钱陷阱,增强自身反洗钱意识,需要做到: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对反洗钱信息的用途做出了严格限制,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同时规定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3.客户到基金公司办理哪些业务需要出示身份证件?
4.金融机构除核对身份证件外,还可采取哪些措施识别客户身份?
金融机构还可采取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身份证明文件,回访客户,实地查访或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等措施。
5.客户在金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了,该怎么处理?
客户应及时更新身份证件信息,若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如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或者金融机构在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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