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当下,如何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是我国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强科技保障”“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加快搭建智能精准的“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现代科技手段赋能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促进生活性法律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的现实需要。
“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搭建应当始终秉承“为民服务”的原则,充分彰显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等特性。一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化转型的目标应回归社会公众和公共利益本身,而非科技的简单嵌入,“智慧法律服务”开发应用应当以提升公众体验感为导向,以优化服务模式的便民性、高效性和易获取性为落脚点,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效。另一方面,针对有的地方实践中存在的公共法律服务形式单一、资源分布不均和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可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对传统的公共法律服务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探索打破时空限制、畅通并拓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范围,让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以增加法律服务的可获取性,破解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渠道窄、质效难保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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