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司法部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是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方式和途径。加强“三大平台”建设,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三大平台”功能,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总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司法部
2019年12月31日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19-2022)》和《国家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要求、发展指标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以下简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提升“三大平台”服务整体效能,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增加服务供给,创新优化提供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二)实施原则。一是服务为本、网络统领。围绕公共法律服务的实现和不断优化,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发挥网络平台的服务、管理、监督功能,以网络平台统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其他服务终端。二是协同建设、资源整合。市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推进指挥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窗口相互整合、一体运行,统一调度,直接为民服务。“三大平台”资源统筹管理、一体运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融入平台、窗口,动员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参与提供服务。三是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三大平台”服务终端覆盖城乡,足量供应,信息化水平、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对服务需求快速反应,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目标要求。在2020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基础上,到2022年实现更有质量的普及化和更高水平的一体化、精准化,提供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范围进一步扩大,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更加丰富,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四)实施网络平台统领工程
强化电子预警管理,自动实时跟踪、推送服务事项办理进程和预警提示,实现服务全程留痕、实时监管、线上调度。服务对象通过“三大平台”任一终端查询进度,随时评价。依托法律服务网平台对服务事项、服务岗位、服务人员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价,形成有效的服务监管考核机制和数据,作为人民满意度评价的基础和依据。
(五)实施数据汇集工程
(六)实施“保基本、均等化”工程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重点加强农村、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面向低收入群体、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提供优先办理通道。充分利用“三大平台”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对于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查询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任意终端应当普遍具备直接提供功能或指引、转介服务功能。
(七)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结合法律服务资源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特点,推动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应驻尽驻”,或通过信息化手段进驻,提供同质服务。有条件的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平台服务人员、村(居)法律顾问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对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服务的内容、形式实行量化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鼓励加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优化热线坐席设置,逐步将热线坐席向省级、市级集中,服务坐席配备网络终端设备。按照年接通率不低于95%的要求设置坐席数量,加强统筹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按照年满意率不低于90%的要求进行考核,配备素质能力强的话务接线人员。提升热线平台智能化水平,加强智能法律咨询语音机器人等智能化系统的运用。不断拓展、完善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功能,加强移动端功能建设,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拓展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开展自助式法律服务机器人的试点应用,条件成熟的可推广应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缓解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三、保障要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
(九)加强财政保障
三台融合的组织管理、网络终端设备配备、音频录入和识别转换设备、人员培训、购买服务、大数据分析研判、服务数据库建设等,需要大量经费投入。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府重视和财政部门支持,争取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统筹利用信息化装备配备和运维等项目经费,为三台融合顺利实施提供财政保障。
(十)加强运营管理
综合运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建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和队伍,赋予其相应职能,组织开展协调、管理、指导、监督、统筹、整合等各项工作,打破层级、领域、部门限制,统筹服务资源、统筹提供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加强与当地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相互融合。
(十一)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质量监督评估体系、服务评估体系,对平台运营和服务进行动态监管,通过服务评分、质量控制、群众反馈等手段强化服务监管。
(十二)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各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