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女职工就业和劳动权益!这份知识问答请收好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如何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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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
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干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女职工享有的劳动权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在获取就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在促进职业发展方面,《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在促进同工同酬方面,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制度,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
什么是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而进行的特殊保护。它主要研究生产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女职工身体健康的影响及防止职业有害因素对女性生理机能的影响,以保护女职工能够健康持久地从事生产劳动,保障育龄女职工能够孕育健康的下一代。
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资料显示,女职工劳动保护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保护母性,即保护女性机能,如“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
(3)禁止女职工从事危险有害作业;
(4)女性与男性有同等就业机会,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应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女职工生育“排队”?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因此,单位内部“生育排队”的规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