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及解析(146题)
1.以下名言和出处对应错误的是:
A.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一一《孙子兵法》
B.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一一《侠客行》
C.一蓑烟雨任平生一一《定风波》
D.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一《道德经》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天行健,君子以自强
不息”出自《易传》中的《象传》。意思是宇宙不停运转,人应效法
天地,永远不断地前进。可知,D项名言和出处对应错误。因此,选
择D选项。
A项:“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出自《孙子兵法》,意思是在战
争中没有固定不变的规则,战争形势是不断变化的,要根据敌我双方
在战争中运动变化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作战方案,这样才能用兵如神。
A项正确。B项:“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出自唐代李白的《侠
客行》,意思是燕赵士兵们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
流星一样迅疾。B项正确。C项:“一蓑烟雨任平生”出自苏轼的《定
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意思是一身蓑衣任凭风吹雨打,照样过我
的一生。C项正确。
2.“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描述的是我国宋代()
的情景。
A.元宵灯会
1
B.清明祭祀
C.端午龙舟
D.中秋赏月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在宋代,中秋赏月之风盛行,据《东
京梦华录》记载:“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
每逢这一日,京城的所有店家、酒楼都要重新装饰门面,牌楼上扎绸
挂彩,出售新鲜佳果和精制食品,夜市热闹非凡,百姓们多登上楼台,
一些富户人家在自己的楼台亭阁上赏月,并摆上食品或安排家宴,团
圆子女,共同赏月叙谈。因此,选择D选项。
3.《平凡的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
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下列不属于《平凡的世界》作品中的
人物是:
A.孙少平
B.祥林嫂
C.田润叶
D.金俊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祥林嫂是鲁迅短篇小说
《祝福》中的角色,是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典型。祥林嫂悲剧的根
本原因应该归结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封建思想的影响,第二就是当
时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冷酷与无情。这正好也和作者想要“唤醒铁屋中
2
沉睡的人们”的意图相切合。因此,选择B选项。
①《平凡的世界》是中国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
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百万字长篇小说。该书以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
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
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
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
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
路。②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山,改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
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民主战士,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
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鲁迅”,1918年发表《狂人
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最为广泛的笔名。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
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
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
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
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4.()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标志了我国古代法医学在世
界的领先地位。
A.《黄帝内经》
B.《洗冤集录》
C.《无冤录》
D.《梦溪笔谈》
3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知识。《洗冤集录》,又名《洗冤录》《宋
提刑洗冤集录》。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南宋淳祐七年(1247年)。
本书内容丰富,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
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
等,亦详加论述。见解精湛,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
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
之专著,后世法医著作,大多以此为蓝本。因此,选择B选项。
A项:《黄帝内经》分《灵枢》《素问》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
医学典籍,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难经》《伤寒杂病论》《神
农本草经》)。《黄帝内经》是一本综合性的医书,从整体观上来论
述医学,呈现了自然、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黄帝
内经》奠定了人体生理、病理、诊断以及治疗的认识基础,是中国影
响极大的一部医学著作,被称为“医之始祖”。A项排除。C项:《无
冤录》是一本法医学专著,作者是元代的王与。所记载多是元代至元、
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格,且多引《洗冤录》及《平冤录》二书内
容。但其中论银钗试毒之法,论自缢与勒死之分等项,皆为作者的创
新。旧时该书与《洗冤录》《平冤录》并称“法家检验三录”。C项
排除。D项:《梦溪笔谈》,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撰,是一部涉
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著
作。内容涉及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门类学科,其价
值非凡。书中的自然科学部分,总结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科
学成就。该书在国际亦受重视,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为“中国科
4
学史上的里程碑”。D项排除。
5.“现实主义”侧重如实的反映现实生活,客观性较强,以下哪
部作品属于现实主义作品:
A.《爱丝苔尔》
B.《人间喜剧》
C.《爱弥儿》
D.《孤独漫步者的遐想》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人间喜剧》的作者是巴尔扎克,
作品展示了法国社会的全部面貌,如实的反映现实生活,被誉为“资
本主义社会的百科全书”,符合本题。因此,选择B选项。
A项:《爱丝苔尔》的作者是法国剧作家让拉辛,《爱丝苔尔》
的主题是借圣经故事批评时政,与本题不符,A项错误。C项:《爱
弥儿》的作者是法国启蒙运动代表人物卢梭,卢梭在《爱弥儿》中集
中阐释了自己的教育思想,提出了著名的人本主义自然教育理论,与
本题不符,C项错误。D项:《孤独漫步者的遐想》是卢梭的最后作
品,书中展露了卢梭推崇感情、赞扬自我、热爱大自然的思想,同时
它也凭着自身发放的光耀,照亮了无数在世俗社会当中卑污的灵魂。
此作品脱离了现实生活,与本题不符,D项错误。
6.我国一些古语蕴含着深刻的政治智慧,在今天仍然具有借鉴意
义。下列古语的寓意与我国政府的宗旨相近的是:
A.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
5
B.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C.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D.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我国政府宗旨是为人民服务。A项:
“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出自李白《赠韦秘书子春》,意为假若
活着不能有益于百姓,即使保持了不与世同流合污的节操,又有什么
益处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A项正确。B项:“民为贵,社稷次
之,君为轻。”这是孟子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意思是说,人民放在
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这是因为,有了人民,才需要建立国
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个“君”。国家是为民众建立的,“君”的
位置是为国家而设立的。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B项正确。C项: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出自《孟子离娄篇下》,君
主看待臣下如同泥土草芥,臣下看待君主就会如同仇人。这体现了领
导与下属之间的关系,没有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C项错误。D项: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出自《尚书五子之歌》,指只有以百姓为
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就安宁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D项正确。因此,选择ABD选项。
7.以下不是白居易代表作的是:
A.《琵琶行》
B.《长恨歌》
C.《春晓》
6
D.《静夜思》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C项:《春晓》是唐代
诗人孟浩然隐居在鹿门山时所作,描绘了一幅春天早晨绚丽的图景,
抒发了诗人热爱春天、珍惜春光的美好情感。并非白居易的代表作。
D项:《静夜思》是唐代诗人李白所作的一首五言古诗。此诗描写了
秋日夜晚,诗人于屋内抬头望月所感。并非白居易的代表作。因此,
选择CD选项。
A项:《琵琶行》是白居易的长篇乐府诗之一。此诗通过对琵琶
女高超弹奏技艺和不幸经历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腐败、民生
凋敝、人才埋没等不合理现象,表达了诗人对她的同情,也抒发了诗
人对自己被贬的愤懑之情。A项是白居易的作品。B项:《长恨歌》
是白居易一首长篇叙事诗。全诗叙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
创造出一个回旋婉转的动人故事。B项是白居易的作品。
8.下列选项中关于诗经表述正确的有:
A.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源头
B.按乐调分为风、雅、颂三类
C.国风指地方乐调,即各地民乐
D.主要采用赋、比、兴表现手法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文学常识。《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
集,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A项:《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现实主
7
义诗歌总集,被视为现实主义文学的源头。A项正确。B项、C项:
诗经在内容上(又称乐调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
方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
B项、C项正确。D项:诗经的表现手法分为赋、比、兴。其中赋就
是铺陈直叙。比就是比方。兴则是触物兴词。D项正确。因此,选择
ABCD选项。
9.一位A国公民甲乘坐中国籍游轮游玩,目的地为B国,途中这
位A国公民盗窃了某中国游客的巨额财物,对这位A国公民,应按照:
A.A国刑法处理
B.B国刑法处理
C.我国刑法处理
D.A国或B国刑法处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概述知识。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本国
领土范围内的人、物(包括领土本身)和发生的事件行使管辖的权利。
根据《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
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
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本题中,
A国公民在中国籍的船舶上盗窃,对A国公民应当按照中国刑法处理。
因此,选择C选项。
①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有权对具有其本国国籍的人或物均具有
8
管辖的权利。根据《刑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
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
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②保护性管辖又称保护原则、安全原则,是指国家对于严重侵害本国
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及行为人进行的管辖,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也
不论行为发生在何地。根据《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
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
受处罚的除外。③普遍管辖权做为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普遍管辖原则派
生出的管辖权原则。根据《刑法》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
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
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10.孙某的妻子生下了一个有残疾的婴儿。孙某嫌弃孩子有残疾,
于是将刚生下来4天的孩子放在了医院门口,并躲起来观察,发现有
很多人围观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孙某到医院门口看孩子是否已
经被人抱走,结果发现孩子已经断气。孙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罪
C.遗弃罪
D.不构成犯罪
9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
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题干中孙某主观心理态度只是弃养,并未想置婴儿死亡,不构成故意
杀人,而是遗弃罪。因此,选择C选项。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
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A项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
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B项排除。D项:孙某的行为构成
犯罪。D项排除。
H.徐某盗窃电动车时,突然听到警笛声大作,因害怕被警察抓
住而仓皇逃走,盗窃行为未得逞。徐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
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
10
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警
笛声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徐某犯罪未能得逞,徐某的行为属于犯
罪未遂。因此,选择B选项。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
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
者免除处罚。A项排除。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
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
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
当减轻处罚。C项排除。D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
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D项排除。
12.(),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括号处填入的正确选项是:
A.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D.已满十八周岁的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
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
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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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②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3.王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日到农家菜馆喝醉酒后将该饭馆
老板打成重伤,在警察赶来抓捕时,王某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王某
应:
A.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B.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负刑事责任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
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
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
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选
项。
14.刘某开车时,看到前方有老太太横穿人行道,他因觉得距离
远,撞不到,就没有减速,结果把老太太撞死了,刘某的心态属于:
12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
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
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所以,过于自信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
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题干中,刘某的行
为是已经预见到了自己可能会撞到老太太,因轻信距离远可以避免,
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此,选择D选项。
AC项: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
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
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
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
心理态度。②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刘某没有主观上的故意。AC项排
除。B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
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
主观心理态度。B项排除。
13
15.独自乘夜车回家的女大学生小刘下车后发现被某男子尾随,
走入僻静小路时该男子用刀威逼小刘欲行不轨,小刘在反抗中夺下刀
刺中男子并报警,男子在送医途中失血过多死亡。小刘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
D.防卫过当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
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
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题意可知,女大学生被男子在小路威逼图谋
不轨的行为符合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女大学生小刘夺刀反
抗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A项当选,D项排除。因此,选择A选项。
B项: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
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B项排
除。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
14
期徒刑。C项排除。
16.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符合我国《刑法》的是: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对单位法定代表判处罚金
C.对单位判处没收财产
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刑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
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选
择AD选项。
17.刑法上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权利包括:
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言论权
D.结社权
【解析】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
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
15
权利。AB项符合(一),CD项符合(二)。因此,选择ABCD选项。
18.下列行为中,哪些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A.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B.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
C.透支消费后,及时足额偿还的
D.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
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
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
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
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定罪处罚。
A项: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符合上述情
形(一)。A项正确。
B项: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6
符合上述情形(三)与(四)。B项正确。
D项: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符合上述情形(一)。D项正确。因此,选择ABD选项。
C项: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
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该项中,
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属于正常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不构成信用卡
诈骗罪。与题意不符。C项错误。
19.(单选题)王某下班回家途中,被小区楼房中扔出的水壶砸成
重伤。该小区楼房有8户业主,但不清楚水壶是从哪一户扔出的。以
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A.楼房业主如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屋内,则可以免责
B.王某无权要求所有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王某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
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
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
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可知,业主如果能证明当时不在屋内,不是
侵权人,可以免责,A项正确。因此,选择A选项。
17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从建
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
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
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可知,B项“王某无权要求所有业主承担赔偿责任”、D项“王某自
己承担全部损害”的说法错误,BD项排除。C项:根据《民法典》第
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
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
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C项排除。
20.(单选题)在我国编纂的《民法典》中,首次独立成编的是0,
这被称为民法典编纂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之一。
A.人格权
B.继承权
C.物权
D.合同权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
一个格外醒目的“人”字一一人格权首次独立成编,这被称为民法典
编纂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之一。首次“触典”的人格权编,不仅将以往
散落在民法各处的人格权“整理收纳”,更是通过对公民人格权的庄
严确认与严格保护,传达出民法典对个人的关爱一一要让每个人活得
18
更有尊严。因此,选择A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
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
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
以及附则。
21.(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下列能够授
予专利权的是:
A.发明
B.科学发现
C.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D.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根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
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
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
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020
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
起施行。新修订《专利法》第二条没有变化。因此,选择A选项。
19
BCD项: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
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
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
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
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
规定授予专利权。BCD项不授予专利权,排除。
22.(多选题)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C.具有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D.赠与合同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撤销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AD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
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可知,A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排除。
BC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经,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
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知BC项正确,当选。因止匕
选择ABC选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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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
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行使。
23.(多选题)甲向乙借钱10万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不久甲乙
交恶,1年后约定的还款日到期,乙向甲要钱,甲不仅有钱不还,还
将自己仅有的财产“市价10万元汽车”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
确的是:
A.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
B.乙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
C.若乙可以撤销该合同,则需在知道甲低价转卖汽车之日起1年
内申请撤销
D.若乙可以撤销该合同,必须在甲低价转卖汽车之日起5年内申
请撤销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
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
务人的行为。题干中甲将10元的汽车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致
使自己无能力偿还债务属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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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所以乙可以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A
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
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乙可以在甲
低价转卖汽车之日起1年内申请撤销。C项正确,错误。因此,选择
AC选项。
24.(多选题)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人员属于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的是:
A.14岁出版小说,获得巨额稿费的甲
B.16岁继承巨额遗产的富二代乙
C.17岁依靠按摩自食其力的盲人丙
D.19岁正在上大学仍需向父母要生活费的丁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
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
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
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C选项中丙年满十六周
人。D选项中丁作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选择
CD选项。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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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
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根据《民法
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25.(多选题)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B.居住权的当事人必须为自然人
C.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D.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B项:根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
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故居住权人必须为自
然人,但是设立居住权的产权人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B项
说法错误,当选。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
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
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
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C项
说法错误,当选。因此,选择BC选项。
A项: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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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
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
活居住的需要。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
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26.(判断题)遗嘱人甲遭遇意外,生命垂危,身边只有15岁的乙,
乙可以成为甲的口头遗嘱见证人。()
A.正确
B.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
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
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又根据《民法典》第
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
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故15岁的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遗
嘱见证人。因此,本题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
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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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
遗嘱无效。
27.(判断题)某单位领导更换,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该单位由
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订立的合同自动失效。()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故某单位领导更换,法定代表
人发生变更,该单位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订立的合同仍需履行,
并未失效。因此,本题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
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
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
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8.(判断题)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
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
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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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
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
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
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本题正确。
29.下列对法理学谚语解读不正确的是:
A.法不阿贵,道不绕曲一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一一执法公正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一一所有权归属
D.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一德治是法治的基础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并选错误项。“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
法令不能够使法令自身发生效力。这体现的是德和法的局限性,强调
要把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并没有体现“德治是法治的基础”。表述错
误。因此,选择D选项。
A项:“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指的是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
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表述正确,
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B项:“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指的
是凡有关法度之事,掌握起来不能不公正,强调执法要公正。表述正
确,不符合题意,B项不当选。C项:“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
市,过而不顾”指的是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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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
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表述正确,不
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29.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机关因个案及社会发展的需求,对
法律进行解释。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A.只有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有权对法律作出有效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侦查、
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属于立法解释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
行政解释
D.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定》属于司法解释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并选错误项。法律解释,是指对法
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正
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三类:(1)立法解释。指国家立法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
的解释。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
门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
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2)
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
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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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
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
检察联合解释。可知除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外,行政机关也有对于法
律的解释的权利。A项错误,但符合题意。因此,选择A选项。
B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属于立法
解释。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C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属于行政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项正确,但不
符合题意,当排除。D项:人民法院属于司法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
属于司法解释。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30.下列属于国务院行使职权的是:
A.监督宪法实施
B.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D.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国
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
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
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
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领导和管理
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属于国务院行使的职权。B项符合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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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选择B选项。
3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属于国家行
政机关的是:
A.省财政厅
B.县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消费者协会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
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
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省财政厅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等行政职能,属于
国家行政机关。因此,选择A选项。
B项:根据《宪法》第九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
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由此可知,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而不是行政
机关。B项错误。C项:根据《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C项错误。D项:中国消费
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
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由此可知,消费者协
会是组织,而不是行政机关。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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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行政诉讼中,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被告
B.原告
C.法院
D.第三人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
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
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
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因此,选择A选项。
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
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故原告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负有举证责任。B项错误。C项:法
院为审判机关,不负有举证责任。C项错误。D项:行政诉讼第三人
是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
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负有举证责任。
D项错误。
33.小孙是某市税务局的一名公务员,近日因为某种原因被辞退,
他在收到处理决定之后的30日内,可向()申请复核。
A.市人民政府
30
B.省人民政府
C.市税务局
D.省税务局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
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
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
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题干小孙
是某市税务局的一名公务员,因被辞退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后的
30日内,可向市税务局申请复核。因此,选择C选项。
A.25年
B.30年
C.35年
D.20年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
可以提前退休: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
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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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因此,选择B选项。
35.下列人物与其成就对应不正确的是:
A.霍金——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
B.爱迪生——石蕊试纸
C.牛顿一一万有引力
D.特斯拉——交流电
【解析】本题考查科技史知识并选错误项。石蕊试纸是常用的试
纸,是检验溶液的酸碱性最古老的一种方式,分为红色石蕊试纸和蓝
色石蕊试纸两种。碱性溶液使红色试纸变蓝,酸性溶液使蓝色试纸变
红。石蕊试纸发明者是英国化学家罗伯特波义耳。爱迪生,美国著
名的发明家、物理学家,拥有众多知名的发明专利超过2000项,被
传媒授予“门洛帕克的奇才”称号,他发明的留声机、电影摄影机和
电灯对世界有极大影响。B项对应错误,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A项:奇性定理是指在现在的宇宙膨胀相的开端,时空被高度地
畸变,并且具有很小的曲率半径。霍金与彭罗斯一起证明了著名的奇
性定理,为此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A项正确,
排除。C项:万有引力定律是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
的数学原理》上发表的。牛顿的普适的万有引力定律表示如下:任意
两个质点有通过连心线方向上的力相互吸引。该引力大小与它们质量
的乘积成正比,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与两物体的化学组成和其
间介质种类无关。C项正确,排除。D项:交流电,也称“交变电流”,
32
早期的成品由尼古拉特斯拉、迈克尔法拉第与波利特皮克西等
人开发出来。D项正确,排除。
36.下列关于我国五大卫星发射中心说法有误的是:
A.酒泉是我国最早的卫星发射基地
B.中国东方航天港是我国唯一一个海上发射基地
C.文昌卫星发射中心是我国唯一一个低纬度发射中心
D.我国探月工程“嫦娥一号”“嫦娥五号”都是在文昌卫星发射
基地发射
【解析】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并选错误项。卫星发射中心是开
展航天活动的主要场所,中国拥有五大卫星发射基地,分别位于甘肃
酒泉、四川西昌、山西太原、海南文昌、山东烟台。“嫦娥一号”是
中国首颗绕月人造卫星,由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制,于2007年10
月24日18时5分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由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发射升
空。“嫦娥五号”的发射任务由长征五号遥五运载火箭承担,2020
年11月24日4时30分,在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点火升空。D项说
法有误,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
A项: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又称“东风航天城”,是中国科学卫星、
技术试验卫星和运载火箭的发射试验基地之一,是中国创建最早、规
模最大的综合型导弹、卫星发射中心,也是中国目前唯一的载人航天
发射场。A项正确,排除。B项:中国东方航天港位于山东烟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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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唯一一个海上发射基地。B项正确,排除。C项:文昌卫星发射
中心位于海南,是我国唯一一个低纬度发射中心。C项正确,排除。
37.北回归线是太阳在北半球能够直射到离赤道最远的位置,当
太阳的直射点在北回归线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是一年北半球白昼最长的时候
C.是北半球夏天开始的时候
D.是北半球昼夜温差最大的时候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地理知识。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
置到达一年的最北端,几乎直射北回归线(北纬23°26'),是北半球
各地全年白昼最长的一天,且纬度越高白昼越长。此后南移,直至9
月23日到赤道。B项正确,当选。因止匕选择B选项。
A项:夏至过后,虽然太阳直射点开始从北回归线逐渐向南移动,
北半球白昼开始逐渐变短,对于北回归线及其以北的地区,正午太阳
高度也开始逐日降低,但由于太阳辐射到地面的热量仍比地面向空中
是立夏,在每年5月5日或6日,此时,太阳到达黄经45。,温度
明显升高,炎暑将临,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C项错误,
排除。D项:白露是热与凉分水岭,“白露”代表暑热的结束。从白
露节气开始,按气候学划分四季的标准,各地陆续开始进入到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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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中国各地昼夜温差可达8℃—16℃,所以白露是一年中温差最
大的节气。D项错误,排除。
38.苏伊士运河所在国家为:
A.土耳其
B.利比亚
C.埃及
D.阿尔及利亚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地理知识。苏伊士运河所属地区是埃及(管
理),是一条海平面的水道,在埃及贯通苏伊士地峡,沟通地中海与
红海,提供从欧洲至印度洋和西太平洋附近土地的最近航线。它是世
界使用最频繁的航线之一,也是亚洲与非洲的交界线,是亚洲与非洲、
欧洲人民来往的主要通道。因此,选择c选项。
A项:土耳其是一个横跨欧亚两洲的国家,北临黑海,南临地中
海,东南与叙利亚、伊拉克接壤,西临爱琴海。A项排除。B项:利
比亚是北非的一个国家,位于地中海南岸,与埃及、苏丹、乍得、尼
日尔、阿尔及利亚跟突尼斯相邻。B项排除。D项:阿尔及利亚是非
洲北部马格里布的一个国家。北部濒临地中海,东邻利比亚、突尼斯,
东南和南部分别与尼日尔、马里和毛里塔尼亚接壤,西部和摩洛哥相
连,阿尔及利亚的国土面积居非洲各国、地中海各国和阿拉伯国家之
冠。D项排除。
39.关于人体细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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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细胞器散布在细胞质中
B.可以合成蔗糖和葡萄糖
C.癌变后失去了增殖功能
D.同一个体不同功能的细胞中含有的基因不同
【解析】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细胞质是细胞质膜包围的除核
区外的一切半透明、胶状、颗粒状物质的总称,细胞器是分布于细胞
质内、具有一定形态、在细胞生理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结构。由此可
知,A项说法正确,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B项:人体细胞不能合成蔗糖,人体内可以把蛋白质等非糖物质
转化为葡萄糖,也可以将淀粉等多糖物质分解为葡萄糖,而不能自行
合成。蔗糖是普遍存在于植物中的二糖,是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合成的。
B项说法错误,排除。C项:在适宜的条件下,癌细胞能够无限增殖,
在人的一生中,体细胞能够分裂50次60次,而癌细胞却不受限制,
可以长期增殖下去。C项说法错误,排除。D项:基因组指的是一个
细胞内全部的遗传物质,包括核基因和质基因。对一个动物个体来说,
几乎所有的体细胞都含有相同的基因,由于不同细胞中mRNA和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