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本期有料通过与战马时代经纪人刘钊,知名音乐制作人谭伊哲,独立音乐人邵夷贝,资深业内、iOS播客平台NewRadio创始人杨樾等受访者的深度交流,准备认真聊聊音乐侵权这个“小问题”,扯一扯音乐人面对当下音乐圈的真实心态。(南音/文)
作品无故被使用,维权乐队遭对方粗暴威胁
侵权事件分门别类:影视和综艺节目引用、音乐人原创抄袭
反观上面的离奇盗用事件,一首网友只是通过歌曲识别软件就能马上找到原创兼演唱者16mins及歌曲原名的片尾曲,居然在电影上映后都明晃晃打着别人的名字,高调以“别人的歌曲”亮相,可见整个电影团队对其使用音乐的漠视程度。
2016年4月1日,苏见信在《我是歌手》演唱了改编版的《花心》,但马上有网友提出《花心》编曲部分与日本歌手HYDE在2006年发行的SOLO专辑《FAITH》中的《ICANFEEL》极为相似。网友向编曲刘颖嵘发了私信询问此事,得到如下回复:“并不知道Icanfeel是哪首。”但4月3日,刘颖嵘先生发表微博改口,主题围绕着此番编曲是“对HYDE及经典的音乐传奇人物致敬”。从“不认识”到“致敬”,前后回答完全不一致。
采访制作人谭伊哲时,他也主动提及音乐综艺节目中的编曲问题,“很多节目用国外的歌,结合编曲,用了以后也不打国外音乐人的名字。既然改编了,应该说原作是谁,改编是谁。现在这些都是不合理的。这些音乐人没有招儿了,就拿经典旋律改,改完了和自己歌结合在一起,但这个办法现在的市场很多人认。”但不是所有人都像谭伊哲这么认为,至少《花心》那件事当时看到的音乐微博大V态度就截然不同。
几个月前,因耽美网剧一炮而红的许魏洲原创单曲《Irememberyoureyes》被歌迷指出,歌词疑似抄袭日本摇滚乐队ONEOKROCK大热单曲《Thebeginning》。
许魏洲的《Irememberyoureyes》:JustgivemeareasontokeepmyheartbeatingDon’tworryit’ssafenow,youarerighthereinmyarm.
OOR的《Thebeginning》:JustgivemeareasontokeepmyheartbeatingDon’tworryit’ssaferighthereinmyarms.
此外,战马时代刘钊这次受访时坦言,“电影电视只是一个小小的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比如公播,商店、饭店里的(音乐使用)。像麦当劳或肯德基,因为他们有西方习惯,一定所有都合法化。但是像我们自己一些小的连锁店铺,商家播放的音乐你是根本无法控制的。难道都是要让这些音乐人自己去商店里,去每一步审查吗?我们也有这个尴尬。很多老百姓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简直是零,大家觉得听音乐还要花钱?!光这个他们就觉得很纳闷。”
原因一:整体的音乐教育不行,很多从业者能力较弱
谭伊哲曾为李宇春、周笔畅、李健、那英、韩红等等当红歌手写歌、制作专辑,也担任演唱会音乐总监,为电影、电视剧进行制作音乐,职业履历丰富。现居住在洛杉矶,为工作穿梭于两个国家之间。这次与他主要谈的是歌曲抄袭。
“国内新的词曲创作人本身在音乐水准上和国外差很远很远,但又急功近利,很想赶快挣钱,所以国外一首歌火了,就很快搬过来,做一个嫁妆,推出。”谭伊哲并不指名道姓,但他直言不讳,称下载国外伴奏带“模仿”写歌编曲的现象常见,“比如韩国一首歌火了,他可以下载伴奏带,在此基础上加工,因为伴奏带已经规定了这首歌的音乐走向,所以他写的旋律自然而然就会往这上面靠,自然而然大家听了也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提到曾经自己当制作人的一次收歌经历,当时对方给过来的作品无论是编曲还是旋律都非常好,副歌部分还有日文伴唱,原本已经决定使用这个demo,但对方很快露怯,透露自己其实用了一个日本歌曲的伴奏带。
“刚回国的时候给安又琪写过《你好,周杰伦》,排行榜冠军,这个时候无数人想找我写出同样的歌,后来给李宇春制作《下个,路口,见》,接着很多人找我想要制作同样类型的,再后来又给李健编了首《贝加尔湖》,又有人找我问能不能编成和《贝加尔湖》一样……所以就连歌手都是这样的心态,那我就也没办法。”谭伊哲认为,中国很多词曲创作、音乐编曲就是麻将思维,“盯着对方看着别人,又不给别人胡不给别人碰,还想吃别人的,还想自己胡牌”,而国外音乐人做音乐人力求突破和独特,想和别人不一样,因此他们中间的成功音乐家能够引领潮流。
其实在国内,“抄袭”这个说法直到近年才被越来越多歌迷和原创音乐人大方说出口。在信息闭塞的80、90年代,借鉴了不知多少国外经典歌曲的中国流行金曲是大家的福音。时代在进步,如今的互联网至少给出了两方面强有力的作用力,其一,可“借鉴”的音乐越来越宽广了,以前是学习金曲,现在可能是北欧哪个不知名的“业余爱好者”写的歌;其二,歌迷的世界性越来越宽广了,你以为人家不认识这个小众乐队,可能人家比你还清楚这个乐队的发展史和原创作品。两方面互相拉扯,也就常能看到各家歌迷网上公开挂“抄袭”的事件,“这歌某段旋律抄了我家歌手的某首歌,可耻!!!”再结合上述谭伊哲提供的线索,整件事情还是很容易看明白的。
因此谭伊哲认为,国内音乐教育跟不上,很多音乐人音乐修养和素质上不去,“抄袭”现象才蔚然成风。这是主要动因,是根源性问题。但又是什么导致它发展到“这有什么,相似很正常啊”,“就是借鉴了,我喜欢,我致敬”这种奇葩风气的直接推手呢?杨樾在聊天时给出过一个比喻:一个小偷,偷了东西后只是被抓进去关了两天,出来就能保证不再偷了吗?他继而谈到,抄袭本身是个体行为,没有人有权利禁止他不去抄,只要他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但是,这个“后果”在国内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
原因二:现有法律靠不住,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
杨樾还开玩笑称,“今天我来出一张唱片里面全是ladygaga的歌,我就出了,怎么着吧?ladygaga要想告我,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本人先成为音著协会员!”
一方面,说明法律途径太难走,很多侵权案例到了这一步都不了了之了,“也就是当你发现你即便确认了100个小节都抄袭了,你依然没法告他,你只能在网上骂他”。
另一方面,维权成本太高,侵权成本太低。打一个官司光律师费就不少,但是即使胜诉,拿到的赔偿也微乎其微。也就是说,你要不是个底子殷实的大牌歌手,你都不好意思打官司了,又难缠又费钱。而国内法律规定的赔偿里没有惩罚性罚款,你无法像国外歌手那样要求侵权者赔你千万百万,而只能按实际损失计算,“比如一小歌手写了一首歌被侵权了,那边一查,他网上被播放、也就是被人听了七次,这七次到底产生了多少价值?可能就是一块钱,连几分钱都不值,那这怎么弄啊?你怎么赔钱啊?赔一千块钱吧,意思一点。”即使这首歌被侵权后,实际产生了几百万的经济价值,但作为诉讼方的你很难取证,没有惩罚性赔款,你要怎么证明你被侵权的这首歌产生了多少实际价值呢?这个问题……又是无解。
原因三:市场净化不作为,音乐人出来维权还被嘲在炒作?
一般问了为什么都接怎么办,但这里没有怎么办。说了这么多反而更想问一个问题,为什么音乐侵权情况这么错综复杂,结果还是被漠视了?
采访时和大家聊到怎么能更好的维权,他们都不那么乐观地表示现在其实没有更多有效的方法。谭伊哲称,“中国流行乐如今就是自娱自乐,无奈地往前走”,他坚持认为必须只能做好音乐教育,“只有提高整体音乐修养和素质才能提高整体的现状”。
因为音乐不受重视,个体权益受损无法上升为公共事件,所以总是被漠视,杨樾的说法不无道理。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的并非以道德去约束,并非媒体声量去“惩戒”,而需整个体系走向正规。
但就目前来看,作为音乐人也好歌迷也好,你哪怕知道“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在对的事情上肯坚持一下的话,慢慢地就会有更多人愿意站出来的。如果没有人愿意去改变,那么等不到制度和法律支持的同时,也无法刺激市场自身的调节机制,毕竟市场是由人构建的,人人都有可以改变世界一点点的能力。(南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