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公司对小芳租住的公寓进行了甲醛检测。检测结论载明,卧室两个点位分别是甲醛0.191mg/m3、0.198mg/m3,甲醛超标2倍多。虽然这次的检测费用对于刚刚工作的小芳来说还是不小的数目,但拿到检测结果的那一刻,她对维权有了信心。
由于双方再次沟通没有效果,小芳向当地法院起诉。法庭上,房屋租赁公司虽对该甲醛检测报告不认可,但这是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法官采信了这份报告。(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隔断房”又反悔房客房主对簿公堂
小刚是一名刚出社会工作的男青年,因手头有些紧张,看到房主郑某便宜出租“隔断房”,想这阵子咬咬牙短住,等挣到钱了,再换个房子住。“隔断房”是什么呢?就是房屋内空间被分,分隔为多个独立单元格,供更多人使用。在签订合同之前,郑某也明确告诉小刚,此为“隔断房”。
看房完毕,两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了押金、租金等事宜,小刚在合同签订后不久就入住该房屋。租住一个月后,小刚发现“隔断房”租住多有不便,虽然价格便宜,但实在不能继续忍受。于是,小刚告知郑某不再承租,并于告知当日搬离房屋。由于双方对退租一事无法达成一致,随后小刚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租金。然而,房东郑某认为,小刚是在明知“隔断房”的情况下仍租赁该房屋,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小刚擅自退租构成违约,不同意退还。
租房遭遇“凶宅”一家人连夜搬走
这天下班回家,丁先生的妻子听到小区邻居唠嗑,不由得吓了一身冷汗。原来,邻居们议论的,正是他们租到了“凶宅”!这房子里曾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住的人受重伤不治身亡,被害人正是房主张某的母亲。后来,丁先生的妻子回去就把这事告诉了丁先生。两人一合计,都觉得这房子不能住了,感觉后背阴森森的。于是,丁先生与家人当天晚上就搬离房屋。
丁先生随后联系房东张某,说自己已经知道了房子曾经发生过刑事案件,死过人,要求张某全部退还租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两人没谈拢,丁先生就一纸诉状把张某告上了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官认为,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和了解房屋的情况。如果遇到“凶宅”问题,双方应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综合丁先生和张某之间的承租情况认为,争议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已由双方协商解除,考虑到丁先生承租的房屋内确实发生过故意伤人致死的重大刑事案件,并且丁先生租住时家中有新生儿,出于风俗等因素,该情况确会影响他租房选择及房屋的租金标准。现租赁合同虽已解除,但张某未告知房屋发生过重大刑事案件确有过错,故法院酌情确定张某应退还丁先生已付的全部租金五万元,因没有证据表明丁先生和家人在租住期间遭受了精神损失费,法院没有支持他索赔精神损失费。(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