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早茶新的适用刑诉法司法解释审议并原则通过(2020.12.9)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准确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对2012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进行了修改,起草了新的解释并广泛征求意见,历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7次审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3次审议后原则通过,将在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适时发布。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等贪污案

二审宣判

改判李宁有期徒刑十年

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张磊贪污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二审维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松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第一项中对被告人李宁犯贪污罪的定罪部分和第二、第三判项,撤销该判决中对李宁的量刑部分,对上诉人李宁以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此前,一审法院判决:一、被告人李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二、被告人张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三、扣押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宣判后,李宁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李宁、原审被告人张磊犯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李宁二审期间认罪悔罪,对上诉人李宁的量刑应予改判。根据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法庭遂作出上述二审判决。

刘杰等13人涉黑案

一审公开宣判

日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杰等13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刘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盗窃罪、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处14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被害单位或上缴国库。

域外司法

孟晚舟案再开庭聆讯

证人披露更多拘捕行动部署细节

日前,孟晚舟案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聆讯,继续由参与拘捕孟晚舟行动的加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交叉询问。加拿大皇家骑警一位警官在庭上承认,自己在行动前提出由边境人员先对孟晚舟进行所谓边境检查,再由警方执行逮捕。据悉,10月下旬及11月,法庭已数轮开庭,安排来自加皇家骑警和边境服务局的多名证人先后出庭,就加执法部门在拘捕孟晚舟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的问题接受控辩双方盘问。本轮聆讯预计将持续多日。

又一美国法官阻止特朗普政府机构

实施TikTok禁令

据报道,日前,美国一名法官阻止了美商务部对TikTok的禁令。据悉,这已是第二名阻止特朗普政府机构执行TikTok禁令的美国法官。作出上述裁决的是去年由特朗普任命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法官卡尔尼科尔斯(CarlNichols)。尼科尔斯表示,美商务部发布有关TikTok的禁令“很可能超出”其法律权限,且“由于没有考虑明显的替代方案,其(商务部的)行事武断、反复无常”。为此,有关裁决禁止商务部在美境内对为TikTok提供数据托管、内容交付服务和其他技术交易的行为实施禁令。

典型案例

谭某不实言论诽谤法官案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与被告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一案,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原告刘某不服,提起上诉,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原告刘某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山西高院裁定驳回刘某的再审申请。在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原告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某(系刘某母亲)多次到法院,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

在山西高院驳回刘某的再审申请后,谭某不尊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为泄私愤,于2018年12月1日以“山西高院官官相互”的网名,在新浪微博上用实名方式发表对承办法官的诽谤性、不实性言论,并广发朋友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

典型意义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拥有崇高的权威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得到尊重,法官的职业尊严不能随意蹂躏,法官的人身安全与生活安宁必须得到保障。网络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诋毁法院、诽谤法官,更不得通过发帖、非访、舆论绑架等方式妄图给法官施加压力以达到非法目的,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惩罚。同时,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平陆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切实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为受到侵害的法官及时排除妨害、保驾护航,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12月9日

1959年——

中国政府抗议印尼反华排华

(网络图片)

1959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外交部长陈毅写信给印尼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严重抗议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活动,并提出全国解决华侨问题的三点建议:1.两国政府立即交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批准书,同时讨论和规定实施这个条约的办法;2.切实保护自愿保留中国国籍或选择印尼国籍而未获批准的华侨的正当权益;3.对流离失所或不愿继续居印尼的华侨,中国政府准备安排他们回国参加建设,希望印尼政府分期分批遣送他们归国,并保证他们归国途中的安全。

(罗法官微综合整理编辑)

原标题:《【法律早茶】新的适用刑诉法司法解释审议并原则通过(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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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占用安置归侨的农场、林场合法使用的土地,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非法侵占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OTY1MTExMw==&mid=2247512577&idx=7&sn=2d0608640e78d50231e3e40649a230a2&chksm=fdd62f7413f2ee01fb1a371f933254d43b11c4bf2824db5e141fd8d2a90b5b3c2f8eba66cefc&scene=27
2.深度解析,移民过程中是否必须放弃原有国籍与法律规定的权衡2、法律解读:移民分为获得绿卡和入籍两种途径,持有绿卡意味着在外国拥有居住权,但仍然保留中国国籍;入籍则是成为其他国家公民,此时将不再拥有中国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若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http://legal.kacled.com/2fc565670524.html
3.涉外民事诉讼范文7篇(全文)而立法者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却并没有这么做, 那就需等待在遇到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案例之时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答复或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将涉外代理中的代理这一概念进行细化, 甚至也可以对涉外代理这一概念以列举穷尽方式列明, 再加以兜底条款, 以明确全国各地法院https://www.99xueshu.com/w/ikey06tiwqm2.html
4.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施行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就管辖、回避、诉讼参与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先予执行及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就回避而言,明确了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则民事纠纷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并规定了对必须https://www.fljg.com/baike/194668.html
5.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23号 1998年 第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https://www.5law.cn/b/a/falvzhuanti/xingfaquanwen/2013/0419/74338.html
6.无讼阅读“两高”最新发布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司法解释附司解为了严密法网,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首次规定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席情况下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但因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我国是一个新的制度设计,已有的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比较原则,法律适用存在较多困惑,难以满足办案需要。截止2016年底,全国法院共受理没收违法所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c2631abb-9d8e-4591-9bc0-68850eaa28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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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1998〕23号 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http://www.njccriminal.com/html/2017/state_1027/92.html
9.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18)外国籍当事人委托其监护人、近亲属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供与当事人关系的有效证明。经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应当由其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12/id/807064.shtml
10.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998主要是指1998年1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http://www.bjykyj.com/page170?article_id=5670
11.国际经济法网这类解释具有明显的立法性质,因而最引人注目也最遭人非议,不过它们在发布前,通常要征求各方面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 4. 从司法解释的主体看,有些是由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单独作出,有些是由它们联合作出,有些是由它们与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甚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作出。另外,许多司法解释https://ielaw.uibe.edu.cn/zyflrcjy/fxjyyj/10797.htm
12.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节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已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民法通则的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http://www.guangminglvshi.cn/h-nd-67.html?group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