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对策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电子商务的对策,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电子商务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善

(二)会计记录资料发生了改变

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载体,使审计证据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经济业务产生的原始凭证以电磁信息的形式在网上传递并储于磁性介质中,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都集中由计算机按程序指令执行。

(三)审计范围发生变化

(四)审计风险加大

相对于传统商务方式下企业的内部控制而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内部控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计算机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大部分控制作用基本失去作用,传统的会计岗位职责被打破,使得在传统交易方式下的账簿控制体系失去作用,网络环境系统建立和运行的复杂性,导致内部控制的范围也相应扩大,电子商务引起的技术性风险可能使审计风险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增大。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大多数工作在基层的审计人员虽然都接受了一些计算机知识培训,但一般多是初级程度的培训,远不能适应计算机审计的要求。此外开发实用性和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所需的高层次、高水平的人员也很缺乏,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着我国计算机审计的发展。

(一)加快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的完善

(二)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审计

实现电子商务以后,电子商务审计的内容包括对电子商务系统处理和控制功能的审查,以证实其对交易事项的处理是否真实、合法及安全可靠,这是传统审计所没有的。首先必须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审查结果决定抽查的重点和范围,通过网络对被审计单位财会数据进行收集审核,审计人员在网上通过被审计单位赋予的审查权限,可以完成大部分审计工作,利用审计软件抽取样本,进行各种数量关系的配比分析与数据查询,对异常项目通过调查和数据分析进行测试、检查、分析与核对,这样可以达到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三)加快审计的电子化应用技术

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加快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机审计使用环境的建设。从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各级审计机关应对计算机硬件建设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大对计算机设备和系统的投资,着重审计机关内部局域网和审计资料库的建设,促进审计事业的现代化。要让审计人员尽快参与审计软件的开发研制,使审计软件突出实用性即具有审计特色,以便于今后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应用和审计信息化建设能顺利实施。

(四)采取措施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要了解网络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程序,系统中会计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有效,岗位之间的牵制是否充分有效,根据自己处理传统舞弊案件的经验,运用相应的审计手段,对数据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审计,审查操作人员是否通过篡改程序和数据文件导致会计数据的不真实、不可靠、不准确或以此达到某种非法目的,利用审计法规管理软件对系统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验证,利用审计接口软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减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利用审计抽样软件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审查磁性化的会计信息及其存储材料的完全性,计算机系统是否具有应急恢复功能,系统防火墙是否完备等,减少网络病毒的传播及黑客的攻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的外部风险。

(五)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要推动电子商务审计的发展,必须加强计算机审计人才的培养。因此审计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不断完善个人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自身职业素质,以满足审计业务范围日益拓展的需要。并把计算机审计列为必修课,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为电子商务审计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由以上所述可见,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传统审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开展电子商务是国际大趋势所在,同时又给审计一个创新的机遇。随着我国审计法规的不断完善,审计人员素质的逐步提高,审计技术的逐渐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审计会对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充满信心。因此,我们必须迎接挑战,把握机遇,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审计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晓东,蔡昌.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审计的初步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5(06).

[2]杨锐.浅析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J].东北大学学报,2003(02).

[3]孙宝文,李辉.电子商务的风险管理与审计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3(05).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税收征管;税收对策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的挑战

(一)对传统税务登记制度的挑战

(二)企业交易地点和常设机构所在地的认定困难

(三)电子商务票证及账务的无形化给传统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

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建立在各种票证和账簿的基础上的,而电子商务实行的是无纸化操作,各种销售依据都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税收征管失去了最直接的实物对象。同时,电子商务的快捷性、直接性、隐匿性、保密性等,不仅使得税收的税源控制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造成了纳税人不遵守税法的可能性。另外,电子商务采取高科技的交易手段,交易结果比较隐蔽,如果交易实体是无形的,“电子货币”交易与匿名支付系统联接,对税务部门而言,确定纳税人身份和交易的细节更加困难。

(四)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国际避税更加容易

根据传统税收制度的规定,国际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某种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跨国纳税对象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人常用的国际避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二是通过征税对象(客体)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三是跨国投资有意弱化投资股份进行国际避税;四是跨国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由于各国都有权对发生在其境内的运输或支付行为征税,所以纳税人大多选择在避税港建立虚拟公司并通过其进行贸易,或将其作为交货地点,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避税,致使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地微利或亏损,而在避税港的利润却居高不下。传统的税收制度对关联公司内部的转让定价,采取成本加价法、比较利润法等进行调整。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纳税人很容易地把交易价格进行更改或者隐藏真实交易。因此税务机关很难对价格进行调整,从而使税款大量流失。

(五)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二、国外有关电子商务征税的政策主张

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政府还没有哪国明确规定开征电子商务税,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处在初级阶段,各国政府对这一商业形式还持鼓励的态度。

(一)美国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

美国财政部于1996年下半年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对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提出了三项原则:即保持税收中性,尽量适用现行的税收原则,解决办法应具有灵活适用性。美国财政部认为没有必要对国家税收原则做根本性的更改,但应形成国际共识,以确保建立对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的统一性非歧视税收政策:明确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管辖权,以避免双重征税。

1997年7月1日,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号召各国政府尽可能地鼓励和帮助企业发展Intenet商业应用,建议将Intenet宣布为免税区。凡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网上服务等)经由网络进行交易的,无论是跨国交易或在美国内部的跨州交易,均应一律免税。对有形商品的网上交易,其赋税应按现行的规定办理。随着电子商务交易日趋普及,许多州政府担心税收会因此而缩减,因此,美国一些州的州长呼吁电子商务交税。但按1992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决议和2001年美国众议院的决定,禁止各州在8年内对电子商务活动课税。

(二)澳大利亚的电子税收对策

(三)加拿大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政策取向

在加拿大,1997年4月财政部组成一个电子商务税收顾问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课税问题进行研究。经过1年的努力,该委员会于1998年4月向财政部提交了一份题为《电子商务和加拿大的税收政策》的报告。报告提出,对电子商务的课税应保持中性和公平。电子商务不应侵蚀现有税基,解决方案应与国际上保持一致。

报告没有就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提出更多的看法和主张。

三、我国对电子商务实施税收的对策

(一)加快电子商务税收法制建设

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政策和法规,对现有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补充有关电子商务所适应的条款;对电子商务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等税制要素给予明确界定,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可以通过修改《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网站作为“经营地”或“代表机构”,把网站作为扣缴税的中间环节。

(二)针对网上交易探索开征新的税种

网上交易的税种是由交易的内容(即课税对象)来决定的,而不是由电子商务的形式来决定的,但是电子商务的形式又对传统的纳税形式有重要的影响。网上交易的税种取决于交易的商品,凡是有形货物(按目前国税通知含软件)均纳增值税,其余则纳营业税,税基是交易的实际金额。当然,对电子商务以比特为计算应纳税额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设置一档优惠税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政策,但不能承诺不对电子商务贸易征税。对采用电子记帐的电子商贸企业,要求按照规定实行财务软件及使用方法报税务机关备案制度,并要求上网企业通过网络提供的劳务、服务及产品销售业务单独建账核算,以便税务机关审核其申报收入是否属实,增强税务稽查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有效地查处电子商务企业涉税案件。

(三)通过立法界定常设机构和税务人

(四)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调

电子商务的全球化引发了许多国际税收问题,要想防止网上交易造成的大量税收流失,解决各国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所带来的矛盾,世界各国仅靠自身的力量是无法担当此重任的。因此,只有通过我国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合作,运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国际情报的交流与合作,才能深入了解各个纳税人的详细纳税情报,使税务机关充分掌握纳税信息,防范偷税与避税行为,减少税收的流失。

(五)对电子商务税收实行单一的居民税收管辖权

(六)培养既懂得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电子商务主体利用计算机网络逃税、偷税以及税务部门反逃税、偷税,实际双方通过计算机技术进行的较量。税务机关只有从技术上、能力上超越被管理对象的水平,才能有效地控制电子商务中的纳税行为。目前税务系统既懂得税收业务、又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数甚少。因此,培养一批高级计算机管理人才,提高整个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水平,使税收政策监控走在电子商务前列,是今后税务机关必须完成的一项艰巨任务。

[1]陈安。国际经济法论丛第3卷[M].法律版社,2000年版。

[2]洪涛。电子商务高级教程[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版。

[3]谭荣华。税务信息化简明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版。

[4]李淑君。浅议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对策[J].财税电算化,2003年10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会计;影响

二十一世纪是数字化、网络化为核心的信息时代,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革命推动着资本经济向知识经济、信息经济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传统的商务活动中走出来,步入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传统会计运作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对传统会计形成了强烈的冲击,致使传统会计表现出许多不适应性,现行会计模式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会计基本假设方面的影响

1.会计主体假设的变化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会计主体具有模糊性、多元性和不确定性,对会计主体的界定越来越难,使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无法确认空间上的归属,会计信息使用者就无法理解财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

2.持续经营假设的变化

3.会计分期假设的变化

会计分期假设是指将会计主体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一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账务报告,它可以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定期获得有关的会计信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一方面,企业的短暂性限制了对期间的划分,使其失去实际意义;另一方面,企业通过互联网可以随时、修改、更新会计信息,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通过网络随时了解企业动态的会计信息。

4.货币计量假设的变化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时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经营的重心由有形资源逐步转化为无形资源,通过货币反映的价值已不是真正的价值了,改变了货币价值的不变性。

(二)电子商务对会计管理环境的影响

1.管理对象的变化

2.管理M织结构的变化

电子商务支持在线管理和集中式管理模式,消除了物理距离及时差概念,高效快速地收集和处理数据。电子商务的应用使得会计部门内部、与其他部门之间及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流十分便捷,财务部门的很多工作均可由其他部门完成。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得以实现,使财务资源实现真正共享,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三)电子商务对会计准则的影响

1.对客观性原则的影响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数据信息通过网络得以传递,发送者和收件者都希望收到的信息同传送出的信息没有任何出入,即保证信息的完整与真实。但由于财务数据流动过程中的签章等传统确认手段不再适用,财务信息被截取、篡改、财务机密被泄露的风险大大增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受到威胁。

2.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影响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将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其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资产价值不变。在电子商务时代,企业可以通过网络技术随时获得最新资产成交价格信息,而历史成本作为一种静态的计量属性,对网络公司的经营业绩反映滞后,经营管理者无法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会计参与决策的职能无法发挥。

3.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影响

(四)电子商务对财务人员的影响

电子商务对财务人员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变了会计人员的传统观念,要正确认识会计主体假设下的会计主体变得模糊、持续经营假设难以成立、会计分期假设将变得毫无意义等问题;二是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比如要能同时处理不确定的多维经济信息领域,对过去的核算、现在的控制、未来的预测进一步完善;三是会计人员管理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电子商务在会计领域的广泛应用与发展,会计管理职能将得到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在以核算为主的基础上增加参与决策。

二、电子商务会计发展和完善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软件开发

财会软件是会计在电子商务时挥作用的基本工具。会计软件企业应当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出功能齐全的财会软件,还要提高软件的售后服务水平。电子商务会计软件必须是建立在Internet、Extranet的基础上,并注重会计软件的管理功能,实现企业会计业务和整体管理的协同。在财务上,要能实现远程报表、数据远程处理、查账、监控等桌面财务软件的所有账务处理功能;在管理上,要能实现远程处理、在线管理、集中式管理的目标。同时,还要考虑软件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特别考虑网络时代面临的病毒和黑客等问题、防止非法侵入和篡改数据。国家也应该在宏观政策上实施优惠等措施,鼓励广大投资者加大会计软件开发投入。

(二)加强电子商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建设

在传统商务活动中,从签约、履行合同到款项结算,一般均以书面形式出现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而电子商务的业务过程数字签名代替了纸上签名,基本属于无纸化、数字化,这一巨大变化必将对传统的会计法规带来很大冲击。同样,在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合同形式、票据、电子单证等无原始会计凭证的情况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会计财务管理规定加以规范。此外,国家也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对计算机泄密、计算机犯罪、窃取商业等违法行为给予法律制裁,来保障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的安全保密。

(三)培养电子商务会计高素质人才

在知识储备方面,财务人员除了要具备英语、数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经济学、会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计算机方面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知识。

参考文献:

[1]孙文静,魏学军.电子商务对会计发展的影响[J].会计电算化,2005(4).

[2]郝玉清.电子商务时代会计工作的困境与突破[J].科

技创业月刊,2007,(12).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一)国际贸易运作方式的改变。通常我们可以将外贸业务从运作角度笼统地分为三个阶段:交易准备阶段、交易磋商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逐渐充斥到了外贸业务的各个环节。如在交易准备阶段,以互联网及其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商务阶段,通过因特网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交易磋商阶段,电子订单代替了纸面的合同和签字方式;在合同履行阶段,电子商务的作用更是不能小看。从长远的发展看,实施信息技术的外贸企业将在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整合。另外,互动性多媒体国际互联网的发展使全球信息交流的障碍越来越少,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也使得传统中间商的地位发生了动摇。国外的研究表明,传统低附加值的中间商服务终究要被电子商务的发展所代替。

(二)“虚拟”市场的形成。据统计,目前互联网已覆盖了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终端用户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我国的上网计算机目前已达7,000万台,互联网用户超过1.72亿,网站数量已经超过131万个。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商务成为全球统一的虚拟化交易市场。虚拟市场开辟了商务活动的又一运作空间,虽然它与传统市场具有一些共同的市场本质内容,但是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虚拟市场突破了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的地域存在为前提的条件,使全球以信息网络为纽带连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商品与服务等有关信息能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准确地流动,表现出公开、完整和实时等特性,减少了进出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避免或减少了市场信息不完全而引起的扭曲,保证了价值规律能充分发挥的作用。

(三)“虚拟”公司的产生。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大批向世界市场提品或服务的“虚拟”公司。这些“虚拟”公司在功能和效果上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单个企业,因为他们可以迅速向全球范围扩展,但在资本关系上却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或企业发生联系的权力。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便是这种“虚拟公司”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创新型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与“虚拟经营”采取合作竞争的经营方式,揭开了信息社会公司组织及运作方式变革的序幕。通过开放系统的动态网络组合寻找资源和联盟,这种虚拟公司能够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竞争环境和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同时,电子商务技术还简化了国际贸易的流程,为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极为便利的通道,扩大了国际贸易经营主体。

(四)交易成本的降低。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主要指买卖过程中的信息搜寻、交易磋商、合同签订与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成本,而电子商务则可以使这方面的成本大大降低。

在信息搜索方面,电子商务提供的交互式网络运行机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种信息较为完备的市场环境,使得信息跨国界传递和资源共享得以实现,满足了国际贸易快速增长的要求,节省了成本。在交易磋商方面,以往纸面的合同和签字方式被电子订单所代替。带有安全措施的电子邮件完全可以取代传真和邮件的传递方式,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EDI更是突破了传统私人网络EDI投资高昂的局限性,实现了数据一次性录入而共享的目标。在合同履行方面,因为信息技术的手段已将业务的各种环节连接起来。外贸企业使用一般软件就可以实现单据的自动生成,降低了成本。同时,大量的售后服务也可以在网上自动完成,通过互联网解决顾客常见的问题,这样也降低了售后服务的费用。

据美国《福布斯》的统计,电子商务可以为企业节省5%~10%的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的降低,也使中小企业获得和大企业一样的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总之,电子商务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发展,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如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问题、标准化问题、安全问题等等,都亟待解决。

二、我国的对策分析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是在电信网络上发展起来的,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和宽松的电信就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目前,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初步形成了一些较大的互联网络,如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中国科技网、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中国金桥信息网,等等。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缓慢和滞后,已建成的网络质量也比较低,公众使用费用比较高。所以,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必须加速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尽快形成电子商务的外在支撑环境,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另外,我们还要打破行业分割管理体制,提高资源效益。同时,改革现行收费制度,把过高的资费降下来,这是提高我国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接受水平,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培养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电子商务是信息化与商务运营的有机结合,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大量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精通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就目前而言,我国在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实际人才需求中出现了不对称现象:一方面国内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匮乏。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我国登记在册的企业已超过870万家,其中大中型企业就有10万多家,以每家大中型企业需要引进一名电子商务人才来计算,就需要10万余名,可见我国企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潜在需求是极其巨大的;另一方面各类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自教育部2000年首次批准全国13所高校设立电子商务本科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80余所高校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在校本科生7万多人,每年的本科毕业生1万多人。但据报道,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仅为20%,而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已达47%,很明显电子商务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远远低于全国大学生就业平均水平,电子商务专业的需求旺盛和就业率低形成了一对鲜明的矛盾。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商;义乌外贸企业

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改写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格局,提高贸易活动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加速流通过程,从而提高了外贸企业的竞争力。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是义乌市场顺应经济全球化和流通业态多元化趋势,突破有形市场地域空间限制,完善市场功能体系,促进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也是义乌加快国际化、现代化步伐,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在全球产业格局中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一、义乌进出口企业现状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的作用

电子商务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生产经营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的商务活动。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每一笔交易涉及的主体一般包括买方、卖方、银行、运输、税务、海关、商检等部门,环节众多,业务运作过程十分复杂,效率低,周期长,越来越不适应当今国际贸易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电子商务通过因特网将交易涉及的各方连成一体,把其中部分或全部的业务处理过程转移到网上。与传统的国际贸易活动相对应,电子商务在外贸行业的应用,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它使网上交易磋商、合同签定、报关、报验、保险、运输、结汇成为可能,突破了传统贸易方式以单项物流为主的运作格局,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改写了传统的外贸格局。电子商务在外贸行业的作用主要有:提高商务活动效率、延伸商务活动范围、重组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加速流通过程,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一季度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1.5万亿元。企业间电子商务仍然是电子商务市场的主体,其中中小企业B2B交易规模占比达49.2%。

三、电子商务在外贸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2.应用层次比较的低:义乌外贸企业大都是中小型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层次较低。大多数进出口企业电子商务的开展主要还是处于信息、收集和交流阶段。只有少数综合型外贸企业在网上真正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协同式交易。作为本土优势的义乌外贸电子商务B2B平台――中国义乌外贸网,扮演着引导与践行的角色,一方面引导市场经营户“触网”另一方面搭建更优势的外贸B2B平台。

4.相应的人才制约: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就意味着需要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的复合型人才。电子商务的发展自身需要一大批既懂技术又懂商务的人才,而且还需要有国际贸易背景。目前人才的需求与培养不平衡。一方面,高等院校没有复合型专业,结合电子商务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另一方面,企业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缺乏专业的人才和管理理念,导致电子商务的进度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企业的发展速度。

四、利用电子商务促进义乌外贸贸易的策略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世界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国际贸易领域,电子商务已成为各国商务发展的一大趋势。在义乌的出口贸易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只有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才可能在激烈的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但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阻碍了电商在义乌外贸企业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确保义乌外贸行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扩大企业的发展和商贸活动的范围,经过总结研究,本文归纳了如下几点建议措施:

2.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保障,不断强化和完善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途径和对象,在现代化、电子化不断更新的当今,电子商务的信息化建设也必须加快速度,政府本身也是电子商务的用户,政府对电子商务的认同和使用是电子商务的重要驱动力,影响着电子商务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应而政府应顺应趋势,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地发展电子商务,方便大众,如加强信息公布、实行网上报关、纳税,实施网上招投标、网上支付和结算等。

3.重视对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的培养。要大力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电子商务意识。电子商务涉及国际贸易、企业治理、市场营销、信息治理和信息系统、治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等许多专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跨学科教育,培养复合型高级电子商务人.建立健全的面向多层次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以使用、有特色为宗旨,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建立适应多种需求层次的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外贸企业将电子商务方面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规划和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结合。

[1]邱阳.义乌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现状及对策分析[J].甘肃农业,2006(12).

[2]芮琳琳.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0(21).

[3]雷晓辞.中小企业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推进与管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犯罪刑事法律对策

伴随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网络发展的全球化,在巨大商机和利润的诱惑下,我国的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在急剧上升。可以说,在阻碍电子商务的诸多因素中,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危害最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一危害电子商务秩序和安全的犯罪,使全球电子商务能够在刑事法律的保障下顺利进行,是有关电子商务犯罪方面争议和讨论的重点。

一、电子商务犯罪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所谓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利用科技手段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实施的侵犯他人权益,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总称。电子商务犯罪是与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关系极为密切的一类犯罪。电子商务犯罪可以看作是计算机犯罪与电子商务的结合。鉴于此,电子商务犯罪有以下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多样化

首先,从主体职业分布看,网络行业内部技术型、管理型人员占多数。其次,从主体年龄分布看,以中青年居多。他们一般都受过较高的文化教育,具有相当的电脑知识,而且对新事物和科技比较敏感。再次,商务活动的电子化促进了大批中介机构的产生,包括金融服务中介商、网络经营服务商(ISP)、网络内容服务商(ICP)、电子认证机构(CA)、网络电子市场营运商等。

2.犯罪行为的高智能高技术性

3.犯罪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因特网虚拟空间的特性,决定电子商务犯罪的隐蔽性。电子商务犯罪基本上通过程序对一些无形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操作,这使破坏性程序能很好地隐藏在操作系统中,只有在特定的时刻和特定的条件下才被激活执行。电子商务犯罪的侵权行为地之间通常空间距离较远,这也增强了其隐蔽性。

4.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

利用电子商务网络进行的高科技经济犯罪,能量大,影响范围广,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针对大额交易活动、网上金融机构等实施的电子商务经济犯罪,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是传统犯罪难以比拟的。因此,电子商务犯罪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在电子商务犯罪方面我国刑事法律所面临的困境

电子商务活动的出现对犯罪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要应对日益频繁电子商务犯罪活动,在现行的刑事法律框架之下还面临许多障碍。

1.犯罪对象的问题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所保护的,犯罪所指向的人或者物。传统犯罪的犯罪对象中的“物”一般为公私财物,即普通的实物和货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以一系列电磁、广货其他信号形式存在的数字化了的数据。计算机里的数据是否在刑法上认定为物,法无明文规定,这就为处罚这类犯罪使刑法理论面临新的问题。

2.案件管辖的问题

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世界各国通用的以属地主义管辖原则为主,兼顾其他原则的方法,这些原则在网络犯罪没有出现之前,基本能够解决大多数问题。网络犯罪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呈现出很强的辐射性与全球性,其影响范围极为广泛。网络无国界,使计算机犯罪分子轻易地就可以实施跨国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后果产生地可能远隔重洋,可能涉及几个不同的国家,究竟如何确定司法管辖权呢?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纠纷案件也急剧增加,这就为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犯罪行为带来了刑事管辖的难题。

3.证据的效力问题

我国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七种。根据我国理论的通说,视听资料的范围非常有限,不能包括网络犯罪中出现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一些反映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的电磁记录,如电子签名等网络系统记录,其能否作为犯罪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争议。由于我国的立法对电子证据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给电子商务犯罪的认定造成了困难。

4.刑法典中现有的罪名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对电子商务犯罪的定义模糊,规定明显不足,导致无法对电子商务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追究。电子商务犯罪的绝大部分客体为传统犯罪客体,与之相应的电子商务犯罪完全可以用传统罪名加以解决。然而,电子商务犯罪不仅涵盖了绝大多数传统犯罪的客体,而且还突破刑法典的范围产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客体。与这些新客体对应的新型犯罪,如通过互联网中断非法进入他人的计算机设施、盗用网上客户支付账户等,在刑法中找不到相应的罪名。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下必然难于对某些电子商务犯罪进行有效规制。

三、我国刑事法律应采取的对策

鉴于电子商务犯罪危害严重以及日益发展的态势,有必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在保持刑事法律的相对稳定性的同时,对其加以预防和规制。具体来说,应采取如下对策:

1.明确将数据归于刑法中物的范畴

为了应对电子商务犯罪,我国应明确将数据划归刑法中物的范畴,将电子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等同起来,才能将现实的法律和司法参与到虚拟世界里。将数据划归刑法中物的范畴,理由有:第一,从犯罪对象的角度来看,犯罪对象是指危害行为所作用的、体现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人和物。其中具体的人和物必须能够反映某种客体遭受损害的情况,与刑法所保护的客体有密切的关系。在财产犯罪中,数据体现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这时的数据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载体,尽管人们对这些数据摸不着、偷不走,但是可以改变它。这种改变就体现了侵犯财产所有权。第二,从传统犯罪的对象“物”的发展历程考察,数据应当属于“物”的范畴。“物”最初被认为只限于有形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无形物例如电力也被纳入其范畴。只要体现主体的利益,就能成为刑法意义上的范围。因此,作为体现财产所有权人利益的数据就应纳入物的范围。数据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其意义在于它是财产的载体。

2.采取有限管辖原则,建立和完善国际司法协助制度

对于发生在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的电子商务犯罪行为及犯罪人,如何确定本国刑法典具有管辖权?笔者认为,应当是采取有限管辖原则,即在属人管辖之外,以犯罪行为对本国国家或者公民的侵害或者影响关联性为标准来确定是否具有刑事管辖权:存在关联性的,则享有刑事管辖权;不存在关联性的,则不享有刑事管辖权。这一标准是对属人管辖原则的一种拓展。此外,由于电子商务犯罪的跨国化趋势,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与境外的司法协助制度已刻不容缓。我们可以借鉴欧盟《关于网络犯罪公约》的友善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国际间司法管辖权的协调,共同协作打击跨国界的电子商务犯罪。

3.将电子证据作为刑事诉讼法的法定证据

4.刑法典现有罪名的适用及补充

要处罚电子商务犯罪,在适用罪名方面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传统罪名下的电子商务犯罪。这类犯罪在其罪名适用上完全可以依照现有刑法得到解决,而传统罪名在适用于这一类电子商务犯罪时仍然可以保持稳定。如:电子商务逃税的犯罪可定为逃税罪,侵犯电子商务秘密的犯罪可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二是需修改犯罪构成的电子商务犯罪。这类犯罪虽然可以定义为传统罪名,但其与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构成并不完全一样,须在传统罪名下对犯罪构成作适当修改和补充,使现行刑法在电子商务犯罪方面保持充分的适应性。如:非法侵入电子商务认证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三是需补充新罪名的电子商务犯罪。这类犯罪在现行刑法中没有相应罪名与之对应,不能为现行刑法所涵盖,需要在刑法罪名上进行适当的补充。即在刑法分则中补充以下罪名:网上非法交易罪、网上逃税罪、虚假认证罪、网上侵犯隐私权罪等等。

参考文献:

[1]刘守芬汪明亮:《电子商务犯罪的表现、原因及防范对策》[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4期,第54页

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商务模式;赢利模式;信用体系

一、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二、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1.电子商务立法滞后。电子商务的交易是在互联网的平台上进行,它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需要有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要有一个统一的市场规则来支撑。然而,在我国电子商务还属于一个新兴快速发展的行业,目前尚未正式颁布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问题存在着原有法律条文没有涉及或者有涉及但不完全

适用的情况,这就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

2.整个商业虚拟市场尚不成熟,电子商务环境尚未被大部分消费者完全接受,许多商业活动基本上仍是传统作业方式。传统的购物习惯是“眼看、手摸、耳听”,消费者普遍感到网上购物不直观、不安全,大家普遍存在防骗的意识,客观上觉得没有必要在网上交易。

3.对电子商务在认识上存在误区。电子商务在我国属于一新生事物,绝大多数人对电子商务的认识依然很表面化,认知程度比较低,理解很肤浅,甚至一些人对电子商务还比较抵触。一方面,大多数人只注重电子商务收集、信息的功能,还有的人认为电子商务只是打字、上网聊天、发送邮件、建个网站,引起大家的注意,提高知名度,宣传企业的形象,绝大多数人没意识到电子商务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好处。另一方面大家将电子商务看得过于复杂化,认为只有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业人才才能与电子商务结缘。

4.电子商务交易存在安全问题。计算机安全技术本身的发展就存在一个安全隐患的问题,病毒感染、黑客的侵袭更使人们对计算机的安全性,特别是网络上电子商务进行交易活动的安全性产生怀疑。这种情况对电子商务的推行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使公众在电子商务前裹足不前。

三、电子商务发展困境的对策

1.拟定实施电子商务的总体规划,实现稳步发展,其中包括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选择、目标与计划的制定等。进入电子商务之前,首先要设计商业模式,也就是:卖什么?卖给谁?怎么卖?怎么结算?根据最近的调查结果表明:网民们上网的主要目的排在前列的是互联网浏览、发送电子邮件、聊天等、上网购物等其他商务活动并不是很多;还有就是上网群体主要以年轻人、高学历、中等收入以上者居多等。这些情况可以使用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是采用何种形式,整合所有资源建立商务平台进行个性化的商务活动。

2.明确应用电子商务的模式及盈利模式。网上商务模式与原有的商务模式比较要有所创新,包含经营观念、内容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和盈利模式的创新等。

3.明确新环境下电子商务策略。电子商务时代需要突破传统商务模式的影响,面对新的市场环境,发展战略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生存。电子商务可以开拓服务领域来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开展全方位的服务配套,为用户提品和劳务,或根据自身特点在无差异的市场上划出相对安全的经营领域,抓住市场空白领域为发展提供自然的发展空间。

4.建立一套完备的信用体系。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信用经济,只有具有完备的信息体系做保障,才能提高交易效率。只有每个人信守承诺,电子商务才能更好的为大家服务,否则,在一个没有信用的社会,不要说无法开展电子商务,就是传统的商务交易也会假冒伪劣,防不胜防

5.确认交易方的身份。采用实名制,利用技术手段确认交易方的身份,确保内容真实。另外还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安全技术措施,如防火墙、加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技术,以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从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地发展。

四、结语

总之,电子商务渐渐成为了一种生存方式,它将对传统行业带来一场革命,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完全发展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利用互联网赢得新市场、创造新的行销手段,正日益成为新的战略发展目标。

[1]唐敏,高水发.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5,(11).

[2]刘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3).

[3]袁青,我国电子商务中外商避税及其法律防范,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对策

一、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致使税务管理部门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导致应征的税款白白流失。从理论上分析,从互联网上流失电子商务的税收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据测算,美国的函购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之后,政府每年大约损失各种税收约30亿美元。由于电子商务可以规避税收义务,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因此,一些企业纷纷通过上网规避税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电子商务给现行税收带来的主要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1、常设机构的判断问题

(1)纳税人身份及企业性质的判定问题

纳税人身份判定的问题,就是税务机关应能正确判定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及交易活动,这种判定是以实际的物理存在为基础,因此,在传统交易活动中,纳税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问题。但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的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而且,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居住地等,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从一个高税率国家移至低税率国家。所有这些,都造成了在对纳税人身份判定上的难度。

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注册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其营业执照上限定的营业范围并没有明确提及电子商务业务。有些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从事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销售、出口,但实际上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这类企业是属于所得税意义上的先进技术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还是属于生产制造企业、商业企业还是服务企业,因判定性质不同将导致企业享受的税收待遇有所不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从事电子商务的普通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那么,被定性为什么样的企业就成为关键问题。

(2)客户身份难以确定

2、税收征管体制问题

(1)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简单地说就是在确定了纳税主体后,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收到应收的税,证据是否足够、是否可查。

(2)电子商务过程的税务稽查问题

3、课税对象认定问题

(1)数字产品性质的认定

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提供的商品转变为以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

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2)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实现了无纸化操作,且交易双方常常“隐蔽”进行。使得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网上订单是否具有纸基合同的性质和作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目前也不明确。

4、税收管辖权问题

(1)双重征税问题

(2)纳税人避税问题

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与高流动性为跨国公司操纵利润、规避税收提供了便利。跨国公司通过互联网,只要按几下鼠标就可以轻松地将其在高税区的利润转到低税区或避税港。

二、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对策

关键词:网络犯罪;互联网;电子商务

上世纪末,随着电子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这种全新的互联网商务模式也给传统商业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变革。虽商机无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起步较晚,无论在技术方面还是在管理、法律规范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很多漏洞,这些漏洞便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因素,在诸多阻碍因素中,网络犯罪的产生可以说是网络技术双刃剑效应带来的一个必然结果,更是不能忽视的社会现象。

一、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犯罪现状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电脑日益走进普通人家,近年来,我国个人拥有电脑数量呈井喷状况,而且不少企业和单位为了树立形象或搞好宣传,大都拥有自己的独立网站,因此,网络交易热潮也滚滚而来。

据公安部门的资料显示,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类违法行为目前正在以30%的速度递增,中国九成以上计算机管理曾经遭受到境外黑客的攻击或入侵。因此可以看出,网络安全隐患如不重视,必将制约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问题也日趋凸显,安全隐患成为了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瓶颈。

二、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犯罪类型

1.网络病毒入侵

2.网络诈骗

3.洗钱和逃税

电子商务活动是在网络中完成的,先是网络商务协议,再是货物交付,这其中没有现实人群的存在,因此对于税收征管和监控部门来说,就难以介入,很难对其进行监督,也不易征税,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逃税。同时,电子商务的重要特征是网络化、信息化和虚拟化,这样的情况下,某些电子商务就可以隐蔽地跨地区跨国界进行,此一来,无论是跨境还是国内的网络交易,都可能会逃避关税等税收,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防范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犯罪的对策

1.加强病毒防范工作

在具体商务活动中,由于网络系统的不当入侵和电脑病毒传播行为,造成经营者和消费者很大损失,目前在网络技术上没有较好的抵御方法,而且网络病毒较防护措施而言有着一定的超前性,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预防。

其次,应当加强对于黑客的防范工作,当前计算机黑客日益猖獗,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行,因而针对这一问题,应当以更加严密的网络防护措施防止黑客的入侵。例如在电子商务系统的访问权限和管理权限方面应当进行优化,对于访问者进行多重认定,并且针对黑客易于攻击的漏洞部分重点防范。

再次,在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器中,应当加强防火墙的建设,加大在防火墙建设方面的投入,引入稳定性更高、安全性更好的防火墙设施,而不能仅仅依靠一些防火墙软件来代替防火墙设备。安全、稳定的防火墙设备是防范网络病毒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抵御病毒的入侵。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形成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全球性电子虚拟市场。跨国电子商务,就是指国际间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开展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交易活动。一方面,跨国电子商务的局长给世界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全球化趋势改变了传统的贸易形态,产生了由电子商务的特点所带来的新的国际避税问题,对各国税制造成了很大冲击。如不重视跨国电子商务避税现象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将会减少我国国际税收收入,损害我国国际税收利益。

二、跨国电子商务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

1.跨国电子商务的直接性和非中介化特点,使常设机构、固定基地等传统物理在标志的位置难以确定,影响国际税收属地管辖权的行使而造成国际避税。

2.跨国电子商务数字化商品交易性质模糊的特点,使有关纳税人可以利用各国对不同种类所得税率规定的差异进行国际避税。

3.跨国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特点,侵蚀传统的帐册凭证计税方式,使税务机构难以掌握跨国企业的运作状况而造成国际避税。

4.跨国电子商务某些交易不需经过海关出入境,使各国海关无法征缴关税。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原来正常渠道进出口货物和劳务的数量受到影响。尤其是数字化商品通过无形的电子空间在国际间传输,打破了传统交易下国家之间地理疆域的限制,缺乏明确清晰的地理路线,交易标的无需经过海关检验,令海关关税制度鞭长莫及,造成关税的流失。据统计,仅1996年美国网上销售软件价值达1000多亿美元,其中47%销往国外,而各国对此所课征到的关税却十分有限。

5.跨国电子商务的迅捷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能力。

6.跨国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低廉的特点,冲击了可见货币流量的交易体系,促使利用避港避税更加盛行。

三、跨国电子商务国际避税对策

2.数字化商品,如书籍、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产品跨国交易的性质,应根据交易事实视交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定。以书籍为例,如客户购买一本图书的电子光盘,该交易可视作销售商品课税;若客户不购买光盘而只购买其网上数据权以便在任何时候从网络上调阅该图书,则这种交易就应视为特许权转让。因此,应当在涉外税收法规中就数字化产品的具体情形明确规定所适用的税种和税率,防止由于定性不明而导致的国际税收流失。

THE END
1.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的是( ) A.道德 B.纪律 C.法律 6.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名誉,指导人们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律是( ) A.民法 B.刑法 C.行政法 7.中国公民身份,标示着个人作为国家成员的资格,这意味着(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www.doc88.com/p-73043870341506.html
2.2023年刑法总论司法考试真题链接及参考答案经管2023年刑法总论司法考试真题链接及参考答案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936352-1-1.html
3.最新刑法典,全新修订版刑法典备受关注。最新国内新闻最新刑法典全新修订版备受关注,法律体系再升级 一、修订背景:与时俱进,完善法律体系 在2024年,我国刑法典迎来了一次全面修订,全新修订版的刑法典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公开。 https://blog.itfeifan.cn/post/7248.html
4.1.2刑法概说笔记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土外犯罪,适用本国刑法。 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指犯罪情节,不是法条规定。 关联法条: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3996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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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数据法益的阶层式还原路径与刑法适用{26} 熊波.论数据法益独立性刑法模式[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 {27} 庄劲.开放的中国数据刑法体系之建构——基于本体法益与功能法益的区分[J].中国刑事法杂志,2023(2). {28} 王镭.电子数据财产利益的侵权法保护——以侵害数据完整性为视角[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1). {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9c5aed772e95db15a461398c822814f8bdfb
11.论我国刑法中的空白罪状我国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典中,空白罪状的数量创历史最高。与此同时,修订后的刑法典又首次确立了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此后学界就空白罪状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即空白罪状是否有违罪刑法定所蕴涵的民主法治、法律专属性和法律明确性原则,进行了很多质疑。 但是,罪刑法定作为来源于西方社会的法文化观念与我国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2007126313.nh.html
12.《苏俄刑法典》(1922)最后更新2023-06-21 浏览170次 俄罗斯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刑法典,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刑法典。全称《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典》。 英文名称 The Penal Code of the Soviet Union in 1922 原语种名称 УголовныйкодексРСФСР 1922 года https://www.zgbk.com/ecph/words?SiteID=1&ID=105279
13.刑法学(上册)马工程课件第1章刑法概说.pptx(二)概念分类:1.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2.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的概念、性质与渊源第一节二、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1.刑法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范畴。2https://m.renrendoc.com/paper/240534507.html
14.刑法2023根据法律民事诉讼责任侵权继承婚姻家庭人格权法律汇编2023年版正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汇编+刑法注释本刑法典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 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民事诉讼 法律出版社 ¥45 折后¥45 发货地: 河南 郑州 包邮 风格: 刑法 根据 法律 民事诉讼 责任 侵权 继承 婚姻家庭 人格权 图文详情 本店推荐https://www.zhe2.com/note/547603285258
15.2012年1月中国法制史自考试题2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是( )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暂行新刑律》 D.《大清新刑律》 25.在清末的“礼法之争”中,下列主张不属于“法理派”观点的是( ) A.应保留“干名犯义”条款 B.“无夫奸”不为罪 https://www.hbzkw.com/exam/20120225162623.html
16.德国民法典(豆瓣)法典译丛(共9册),这套丛书还有 《最新意大利刑法典》《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德国民法典(第5版)》《瑞士债法典(2017年1月1日瑞士联邦议会官方法文修订版)》《日本刑法典》等。 喜欢读"德国民法典"的人也喜欢 ··· 德国物权法(上册) 9.5 民法导论 9.1 民法总则 9.5 法律行为论 8.9 立法者的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80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