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答记者问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山东将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落实《条例》工作合力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听了刚才的介绍,我们感受到这部条例具有首创性和先进性,请问,省司法厅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有什么措施
三、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要求。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功能,加快实现融合发展,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样化,实现保基本、广覆盖、惠民生,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三是强化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擦亮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
李端卫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特点,我们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拓展业务领域,更好满足全社会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下面,我简要介绍几个公共法律服务的案例:
案例一:法律援助筑牢农民工维权“保护网”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理工伤赔偿案件等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焦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活动,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筑牢农民工维权“保护网”。
2019年,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13.5万件,其中涉及农民工3.5万件,为3.6万名农民工提供了援助,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举办农民工维权专项宣传活动200余次,为5.8万余人提供了咨询服务。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多采取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具有程序少、周期短、效果好的特点,可以有效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减轻社会运行成本、减轻诉讼负担,能够有效避免“跳楼讨薪”等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另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还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的特点,据测算,全省平均每个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711元,可以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相当于在法律援助上投入1块钱,可以“产出”35块钱。
案例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有效化解“诚基中心”房产项目纠纷
本案中,专项调解组和调解员有效采取各种便民措施,认真倾听咨询,耐心解答问题,最大限度地提供灵活便捷和优质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赢得了众多业主的信任和称赞,保护了群众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一些市民还专门致电济南市“12345”热线表示感谢。
案例三:“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村(居)法律顾问在行动
我省自2015年部署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1.3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6.2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年提供服务120万次。2019年以来,针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省司法厅认真进行整改,印发《关于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对部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补助经费管理,开发推广信息系统以进一步方便群众、加强管理。2020年,组织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服务合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法律意见14724次、把关签订的各类合同11955份;为各类扶贫项目提供法律意见5905次、“法治体检”扶贫项目合同5314份,有效提升了村(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