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思刚:行政程序立法略论

(三)域外行政程序立法情况与模式选择

综观域外法治国家的行政程序立法,其立法模式大致包括统一法典模式、单行法模式和程序实体合体模式。统一法典模式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准司法等各种行政活动都适用同一部行政程序法典,该模式的优点是行政法体系完整,便于普法和适用。单行法模式是对特定的行政活动分别制定单行行政程序法,如规章制定程序法、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法、行政裁决程序法等,其优点是立法易成型且修订较便捷。程序实体合体模式是就特定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单行法,将规制该领域、该事项的程序性要求与实体性安排一并规定在同一部立法中,其优点是程序与实体更契合,更易于根据实体规则设计个性化程序。一个国家采取哪种立法模式,受各国政治体制、法治传统和文化传承等因素的影响。但从发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采用统-法典模式。例如,在行政法领域长期坚持判例法传统和单行程序法模式的法国,通过制定《公众与行政机关关系法典》完成了向统一法典模式的转型。

二、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现状

(一)立法进程

(二)法制现状

在国家层面,我国虽然暂未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但在单行的一般行政法和部门行政法中存在着大量的全国性行政程序规范。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准司法的视角考察,行政立法程序规范主要存在于《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中。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主要存在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中,在《价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部门行政法中也大量存在。行政准司法程序规范主要存在于《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

在地方立法层面,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则实现了从无到有、积少成多的突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4月制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行政程序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政府规章。随后,山东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浙江省等省级人民政府以及汕头市、西安市兰州市、蚌埠市等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也先后制定了专门的行政程序规章,一些不具备地方立法权的政府也纷纷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行政程序作出规定。2022年7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将发布于2015年的《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此条例也是我国第一部就行政程序进行专门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其内容丰富、视野前瞻、体系完整,共有13章166条,包括基本原则、主体、管辖、协助、回避等总则性内容,以及启动、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调查取证、决定、期间、送达、效力等内容,并从行政执法、行政立法、矛盾纠纷解决和行政程序监督等维度对行政程序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的建构和规制。

(三)渐成共识的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

随着行政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行政程序价值、功能的理解深化,国内对行政程序立法的架构模式、适用范围、立法技术、主要内容等的认知也渐趋统一,“大多数学者都赞成将行政程序法定位为规范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制定一部对行政权力进行系统规范、内容十分丰富的大行政程序法典,实质上成为一部行政法法典”。行政程序法(典)是对现行《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单行法中包含的行政程序规范的体系化整合,“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的出台,并非要废弃现有的行政程序单行法和行政管理法中已存的程序法规范,而是提取出适用于各个领域、各种不同行政行为的普遍性、抽象性和原则性的规范”。就此而言,行政程序法(典)与各单行法的适用关系应当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行政程序法(典)中确立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一般性规定(如体现正当程序要求的听证、告知、说明理由)等,属于总则性内容,按照“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的原则,必须在各种行政活动中得到普遍遵循;另一方面,单行法中对特定行政活动所作的具体程序规定,按照“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

三、行政程序立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基于理论逻辑的关联性分析

法治政府建设体系由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构成。此八大体系的划分是基于工作分工而非法律逻辑,这就使得八大体系之间欠缺协调性,各体系的建设工作往往独自推进,难以在优化协同的基础上催生整体质变。从工作分工的角度解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事实上是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别称,它们构成其他体系的制度基础和工作平台,其建设水平对其他体系的建设进程产生直接而明显的制约作用。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行政法律规范体系,将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的主要抓手。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因其具有对各种行政行为“提取公因式”的特点,并且以其能够涵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部分内容的包容能力,事实上具备行政法总则、行政基本法典的制度属性。加强行政程序立法,将成为提升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科学性和完整度的“牛鼻子”,进而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

(二)基于问题导向的对策性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推法治政府建设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截至2023年年底,经由中央全面依法进,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两批次评选,全国共有90个市(县、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83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的目标正在持续实现。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全面提速期和全面突破期,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性问题不断凸显:一是行政立法相对滞后,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清晰,行政执法规范供给不足;二是有些政府诚信意识不足、契约精神不强,对新业态、新技术认知不足;三是行政案件中滥用诉权和程序空转问题并存,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未充分发挥成效,部分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动力不足;四是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仍不够健全,仍存在行政履责不充分现象,政府的无限责任与有限的法治权能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等。以上问题虽然形形色色,但通过构建完备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很多将得到明显改善。

1.部分行政执法规范供给不足、相互抵触问题,由部门行政法长期实施主管部门主导立法模式造成。理论上,该问题应当通过修订各监管领域的部门行政法予以解决。但是,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本质上天然存在滞后于社会实践的缺陷,部门行政法的修订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解决此类问题的更有效方式是建立一套规范化、系统性的适法规则。亦即,在依据不足、依据抵触或适用现行法作出行政决定将明显有违主流价值观时,通过适用法律原则、实施法律解释、类比适用相似规则等方式,使拟作行政决定在现行法治框架内达到实质法治的要求。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中包含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既能够作为法律解释的依据,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直接作为行政行为依据,无疑将在适法规则中确立起主导地位。

2.一些政府的诚信行政、契约精神问题,难以用制定实体法的方式在前端执法中解决。但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中包含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诚信不足必然是对这两个原则的违背。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和监督考核,行政程序立法将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的提升,从而尽量减少不诚信的前端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在部分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借此在后端争议解决中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另外,对行政相对人影响更大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计划和规划等,虽然无法直接纳入行政救济制度受案范围,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通过设置公开听证、专家咨询、说明理由等强制性程序要求,能够有效制约行政权力在抽象行政行为领域的恣意行使,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机关不诚信问题。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能力和机制问题,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多种利益和考核设计的综合性难题。行政程序立法中将包含部分行政组织法内容及管辖、协助、委托等制度,已经成为学界通说和立法共识,这将有助于规范化、体系化解决多方主体的责任分配和协作难题。并且,通过对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投诉举报处理规则的明确,行政程序立法可以有效解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手段有限性、结果有效性问题。另外,除制度赋能和正向激励,行政程序立法也包括对违反程序规则的监督制约机制,这能够成为对消极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机关进行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行政程序立法的若干建议

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角度来看,加强地方性行政程序立法仍然大有可为。各地应当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求出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程序立法,通过制定地方性行政程序法规、规章,助力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并努力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地方智慧和力量。在立法的工作思路上,一是要坚持系统观念,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从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积极吸收学术界对行政程序的最新研究成果;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历史方位和面临的困难挑战,充分考虑本地区开展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下沉、包容审慎监管、“接诉即办”、优化营商环境等举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三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汲取国内外行政程序立法有益经验,在立法过程中遵守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听证、专家咨询、研究反馈、说明理由和立法后评估等程序要求。

THE END
1.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以宪法学总论、宪法学分论为知识框架 长期以来,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法学学科形成了总论和分论并行的知识框架,并或多或少同步体现到相关学科的课程体系设置上。围绕法律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前沿问题,用总论研究指导分论探讨,在分论研究中提炼总论知识,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学理论的系统性,不断发展新的理论https://www.cqrd.gov.cn/web/article/1313077066799390720/web/content_1313077066799390720.html
2.法律法规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和范围。 首先,从顶层结构来看,我们有宪法。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机构以及基本权利与义务等。这一层次最为核心,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hua/399887.html
3.思修期末考试复习题库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包括:ABCD A、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B、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C、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D、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具有以下特点的课程:ABCD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425/15/79360359_1028236728.shtml
4.电力安全知识模拟试题12、什么是《电力法》的法律体系?体系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电力法》的法律体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国务院根据该法制定的各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实施该法的规定和办法。 体系分为:电力法、电力法规和电力规章三个层次。 https://tech.bjx.com.cn/html/20080111/102560.shtml
5.2024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样题9.信息道德包括( )。 网络信息道德 学术性信息道德 思想品德 社会公德 10.我国现行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框架分为哪三个层面?( ) 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 信息安全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 信息安全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 信息安全相关的个人职业素养https://developer.aliyun.com/article/1501447
6.法理学试题库8、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力。(?) 9、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得体系”或简称为“法系”,就是指由一国现行得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得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得一个呈体系化得有机联系得统一整体。(×) 10、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所调整得社会关系存在着交叉与重叠。(?) 三、单项选择https://www.360docs.net/doc/0d75126549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04.html
7.国防法规的体系分几个层次律师普法纵向划分,可以分为五个等级。我国现行的国防法规等级: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 2、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央军委各总部制定颁布的法规; 4、各军种和大军区制定的法规细则;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律规章。https://www.110ask.com/tuwen/1413003194794642818.html
8.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十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①宪法;②行政法;③民法和婚姻家庭法;④经济法;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⑥军事法;⑦环境法;⑧刑法;⑨诉讼程序法。 十三、法律的特征: l、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性,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 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9.我国现行国防法规有多少个根据我国国防立法的权限和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我国国防法规体系按纵向划分有五个层次。 1.宪法中的国防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国防条款在国防法规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主要包括:武装力量的领导体制、性质、任务、建设方针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军队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公民在国防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防建https://www.56df.com/news/149257.html
10.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分为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四个层次。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分为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四个层次。的答案解析,刷刷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考试题库练习。一分钟将考试题Word文档/Excel文档/PDF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制作自己的电子错题本,https://www.shuashuati.com/ti/62a27372c0cd4b6e8e992b8daa1c811a.html
11.经济法的体系(精选十篇)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一个既独立又与其他法律有着相互联系的法律体系,它是由多个层次、门类齐全的市场经济法的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包括宏观调控、社会保险、市场管理、组织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的部门组成;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被用来调整维护市场经济关系中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我国市场经济法的体系经过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o18joby.html
12.我国特种设备法律体系由哪几个层次构成?我国特种设备法律体系由哪几个层次构成? 参考答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点击查看答案http://www.ppkao.com/wangke/daan/7d7f31d1297946c2b2e8198fc331ee5b
1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为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编写了《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1》,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法导读、年度重点、以案释法四个编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专业精湛的剖析、鲜活生动的案例释法明义。希望全省广大https://www.xlgy.com/100/133/content_55697.html
14.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及答案6、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立法工作主要任务已基本完成7、依法行政是依法_的核心和关键9、到2010年,我国已成功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四、简答题1、简述依法_的基本内涵2、简述宪法的主要特征4、简述依宪执政的基本内涵7、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8、简述民主立法的基本内涵9、简述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10、简述公正https://www.wm114.cn/wen/139/276197.html
15.2020年学刊第3期三门峡市直工委在做好意识形态和机关党建的深度融合上积极探索,以创建模范机关为主线,以党建目标考核和党员目标考核“双积分”为抓手,把政治统领、固本强基、正风肃纪、服务中心、压实责任五个方面的任务纳入考评体系,并将考评指标量化、细化为可直接操作的6大项19个考核项目,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在部署上同步https://www.smxdx.cn/xk/7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