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看科技赋能法律——以智慧法院的探索与实践为例资讯动态得理

近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中持续强调科技的融入和应用,特别是在政法工作的现代化进程中。2024年1月举行的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重申了这一方向,突出了现代科技在法律实施和执法办案中的关键作用。这一会议不仅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成就,而且在分析当前时代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推动科技深度融入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智慧法治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已被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所强调。在这个框架下,政府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纠纷化解平台以及线上工作机制等具体措施。这些举措目标是将行政执法、政府法制和司法等各部门纳入一个技术驱动的平台化思路中,体现了对科技在法治领域应用的高度重视。

本文旨在探讨科技如何在中国法律领域中发挥作用,尤其聚焦于智慧法院的建设。这包括智慧法院的基本逻辑、体系构成、功能以及具体应用案例。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法律实施和执法办案的方式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从智慧庭审、智能卷宗到智能裁判文书撰写,技术正深入到司法流程的每一个环节。本文将呈现这一变革如何使得司法过程更加透明、高效,同时提升公正性和可访问性,并展望科技赋能法律的未来趋势。

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逻辑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建设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的‘智慧法院’”,智慧法院作为正式官方概念首次出现。同年,国家出台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将“智慧法院”纳入其中,建设智慧法院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系统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些年颁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更是提出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完善互联网审判模式。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善检务支撑和共享平台。我国检察信息化经历了“数字检务”“网络检务”“应用检务”的发展阶段,正式迈入“智慧检务”新篇章。我国法院信息化也经历了信息化基础建设阶段、司法大数据建设阶段和司法人工智能建设阶段。由此,我国的智慧司法时代已经到来。

智慧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技术应用系统,离不开宏观的指导规划和周密的构建部署。我国智慧法院的顶层设计和规划主要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除了制定规划外,也自行承担少部分全国性应用系统的构建,但大部分都是依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自主建设,并督促下级法院完成设定的预定目标。

最高人民法院对智慧法院建设的规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如自2019年以来就制定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而且每年都要滚动更新,保证了规划能够与时俱进地指导建设实践。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划外,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划和辖区实际建设情况制定了规划,如天津、新疆都制定了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二是制定技术标准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带头制定了覆盖全国智慧法院系统的《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智慧法院的具体建设提供了建设标准和依据。

例如,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2020年4月30日即公示了山东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全流程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系统,中标价格分别为125万和79.5万。相较于占主要地位的地方自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在具体技术开发方面只进行少部分具有全国意义的信息化建设,比如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其更主要的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科层制加强对下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推动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工作进展。

中央和地方统分结合的模式,在智慧法院建设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中央规划可以制定建设发展范围,避免地方建设发展的盲目性;另一方面赋予地方一定自主建设权,可以结合各地实际需要采购或开发相应信息技术系统。

我国智慧法院的体系构成与功能

我国智慧建设系统采用分块建设、一体化融合的“条+块”相结合的构建体系,以智慧法院体系为建设主线,围绕各个办案阶段的特点和司法需求分别建设各自信息化系统和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各条块系统间的串联和融合。

可以说,我国智慧法院体系是一个覆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监督管理的宏大工程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八类自治系统,每个系统项下又包括各类具体应用。

01

司法大数据管理和知识服务平台

作为智慧法院信息系统体系的核心数据空间,对接法院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行政、司法研究、信息化、外部数据等的全面汇聚。通过接入库、标准库、主题库、知识库、归档库、回收库等,实现对审判、执行、卷宗、区块链存证、备份信息的高效管理。通过数据交换、司法统计、态势分析及呈现、司法指数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等辅助工具,为各类应用系统和用户提供丰富的大数据与知识服务。

02

智慧服务系统

包括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申诉信访管理等系统,为社会公众参与司法活动或联系法院提供网上诉讼、调解、咨询、信访、普法等服务。

03

智慧审判系统

包括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庭审、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主要处理模块以及科技法庭系统、审委会系统等重点场所信息系统,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网上阅卷、合议、庭审、裁判辅助等服务。

04

智慧执行系统

包括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网络询价评估、网络拍卖、执行信访、协同执行管理等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以及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系统、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执行法官提供网上办案、查人找物、财产处置、失信惩戒、信息公开、指挥协同等服务。

05

智慧管理系统

包括办公系统、审判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移动办公平台等,在司法大数据管理和知识服务平台的支持下,为法院工作人员提供网上办公、人事、行政、事务、档案等管理服务。

06

智慧云网基础设施

作为支撑各类信息系统计算、存储、通信、显示、运控的基础性平台,以法院专网、互联网、外部专网、移动专网、涉密网(“五网”)为纽带,连通各类计算和存储资源,形成法院专有云、开放云、涉密云(“三云”);保障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等专用信息化场所运行需求,支持智慧法院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及常态化运行。

07

等级和分级保护安全系统

包含身份认证、边界防护、权限管理、安全管控、安全运维等系统,为不同安全保护要求的各类信息系统提供主机安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分类分级、密码加密、防火墙、安全审计、安全管理等安全服务。

08

质效型运维保障系统

单独的运维保障系统。为各类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网络安全保障系统提供运行、维护、运行质效分析等服务;聚焦信息化整体质效,将运维工作机制、信息化应用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纳入同一保障体系进行管理和评估,促进智慧法院信息系统体系价值的不断提升。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牵头并委托地方法院研发了部分全国性的重点骨干系统,比如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在智慧法院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单独建设的杭州互联网法院也成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先行标杆。

信息化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建设,更在于应用。智慧法院体系工程依靠有力的普及推广,坚持建设、应用的磨合及互促,使众多信息化应用成功覆盖各级法院并惠及社会公众,全重塑了我国法院的司法工作模式。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7(2023)》指出:

智慧集成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近年来人民法院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线上线下融合的司法服务,让有司法需求的群众随时随地触手可及。司法便民最突出的体现就是构建起多重司法服务渠道。四级法院全面建设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大厅,有效集成立案、咨询、调解等服务项目。

智能应用让审判执行智能高效。人民法院建成智慧审判系统,持续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助力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智能分析让审判管理精准可控。建立在海量数据和智能分析基础上的司法管理活动更加精准。审判态势实时分析每年自动生成各级法院各类统计报表750余万张,人民法院全面告别人工司法统计时代。

司法大数据智能辅助社会治理。各级法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推动司法信息主动公开,提升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已建成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各项制度在信息时代跨越式发展。人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重塑传统线下审理模式和诉讼流程,构建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进中国智慧法院由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具体案例

深圳智慧法治的实践与思考

2021年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深圳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该《意见》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将深圳打造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深圳的智慧法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在执法、司法及公共服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一是智慧执法持续工作机制与方式的完善与创新。

依托信息化平台,深圳已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部门联动、社会配合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且执行成效显著。2011年以来,深圳法院综合运用“一网两台”三大科技平台,形成强大体系,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其中,“鹰眼查控网”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极光集约平台”建立同质化事项集约统管办理机制,优化整合司法资源;“速控平台”分流简化执行流程,实现执行流程的集约化办理。三大平台贯彻执行始终,对不同阶段不同难题进行针对性解决,起到助执行、促执行、快执行的效果。

二是智慧司法促进司法改革诸多具体目标共实现。

面对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深圳司法问题在智慧法治的探索下逐渐解决,其中的成果可圈可点:传统关键业务配套“融·智·慧”三大平台,共同建设智慧法院体系。“融”平台推动线上多元解纷,着力诉前调解程序,利用社会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案件;“智”平台联动诉中诉后,带动大量类案速裁,提高司法质效提升诉讼体验;“慧”平台加强审判管理,集合辅助事务,提高资源在线调配使用效率。深圳法院提升“智慧法院”功能,充分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矩阵电子卷宗、深融一体化平台等“智慧法院”先行优势,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深度应用,使在线诉讼更加便捷、智能和可靠,提升了深圳两级法院在线诉讼工作水平,提高深圳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开创互动服务的新体验。

2019年,深圳光明区推进首个“500米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形成了覆盖时空、高效便捷、智慧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一是在全区完成42个地点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布局,有效简化司法确认流程,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在线司法确认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快速受理办案机制,能提供在线预约、线上受理、线上提供资料、邮寄送达文书等延伸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此外,该区还一直坚持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市民提供更高效、更个性化的法律服务。目前,依托“1+6+31+N”群众诉求服务体系,光明区已完成22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及驻点法律服务全覆盖,以触角式服务延伸至住宅小区、企业园区、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等群众密集区,全面完成500米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搭建。

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项目

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

浙江法院不断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坚持平台化建设、无纸化转型、智能化赋能、制度重塑和理论创新多管齐下,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全力打造信息时代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

数字时代现代化法院的理想样态如何,浙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全域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覆盖150个业务场景的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

统一大平台,办理全时空。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整合84个业务系统,支撑150余个业务场景,覆盖法院所有服务事项、所有办事流程、所有办案要素,构筑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综合数字化司法工作体系。

无纸化夯基,智能化转型。综合运用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审判管理功能,为办案人员提供繁简自动分流、笔录智能生成、文书智能纠错、类案智能推送等功能,审判智能辅助从“零星式”逐渐向“全流程、伴随式”转变,为当事人增效、为法官减负、为审判管理赋能。“智慧执行”助力执行事项移动办、随时办,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

应用小切口,模式大变革。无纸化应用催动业务流程再造。以“无纸化办案”为切入口,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贯通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集约涵盖排期、送达、扫描编目、文书上网等全案件周期的辅助事务,提升辅助事务时效,服务案件审理。

近年来,浙江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的部署,在审判执行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方面作了大量探索。2017年8月,设立了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2018年,推出浙江移动微法院(现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实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

赋能法官办案。依托浙江法院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和智慧法院APP,诉讼活动在线开展,错时审理、在线庭审全面推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诉讼活动。升级AI法官助理“小智”能力,在“三同步、五实时、三当庭”的基础上,拓展证据链实时生成、证据自动定位等功能,使“即审即判”成为可能。

赋能监督管理。“智慧大脑”融合“案、人、事、物”大数据,全方位支撑院庭长监督管理,实现“一屏看全省,一网管全程”。

赋能服务大局。重构司法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构建经济运行、生态环境、法治政府7大领域生成“数助决策”报告。

发展预测

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不断深入,在中国的法律领域中,科技的融合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趋势,而是一种必然。智慧法院的实践证明,科技不是冷冰冰的机器,而是在法律与社会公正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智慧法院不仅仅是技术的简单堆砌,而是法律实践中一种全新的工作模式和服务理念的体现。通过智能分析、数据驱动的决策和高效的资源配置,智慧法院在保障法律的公正执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也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机会,帮助他们在更复杂、更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作出更明智的判断。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智慧法院的发展将不断突破现有的界限,为法律的实施和发展开辟新的道路。我们期待一个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的司法系统,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而且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总之,智慧法院的建设是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上的一次重大探索,它不仅展示了科技与法律的深度融合,更开启了法律服务新时代的大门。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力量将与科技的智慧紧密相连,共同绘制出一个更加公正、高效和智慧的法治未来。

引用:

[1]殷凯歌.智慧司法时代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研究[D].兰州大学,2023.

[2]李鹏.我国当下智慧法院建设路径研究[D].山东大学,2023.

[3]许建峰,孙福辉,陈奇伟,王赢飞,于佳,刘振宇.我国智慧法院体系工程的模式框架和创新实践[J].中国工程科学,2022,24(04):1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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