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对高等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是控制高等教育评估行为的规则履行的功能发生变迁或适应高等教育现代功能的动态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尽管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历经酝酿期、探索期、形成期和创新期,在文态规则、模态规则、知态规则和作态规则方面得到健全和发展,但在新形势下仍面临着文态规则适应评估新形势失“度”、模态规则适应评估新环境缺“体”、知态规则适应评估新理念欠“智”、作态规则适应评估新方法乏“术”等挑战。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在未来要引领高等教育现代化实践,就需要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文态规则法制化;完善组织工作体系,促进模态规则专业化;创新学科育人体系,促进知态规则科学化;健全实作养成体系,促进作态规则职业化。
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挑战;展望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到2035年中国要“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系统的最高教育层次,其现代化是教育总体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识。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高等教育现代化历史,高等教育评估在推动高等教育现代化中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未来高等教育评估要对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发挥更大引领功能,就必须首先实现自身的现代化。正如“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1],高等教育评估现代化的关键也在于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必须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轨迹,因此,如何正确认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具有怎样的历史、面临何种挑战以及如何应对这种挑战等,是中国推进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
一、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诠释
正确理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为科学分析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历史与未来提供逻辑起点和方法思路。
(一)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内涵
所谓制度,不同领域或学者的理解见仁见智,其中,研究者提及较多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凡勃伦的个人或社会“一般思想习惯”说[2]、康芒斯的“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说[3]、亨廷顿的“行为模式”说[4]、诺斯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说[5]、罗尔斯的“公开规范体系”说[6]等。尽管对制度的多元认识意谓制度形态本身多元且概念所指意义复杂,但研究者使用制度指称对象的同一性却可归为控制社会成员社会性行为的规则,且这些规则从发生作用的路径看至少可区分为四种形态:一是文态规则,即客观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二是模态规则,即客观可供社会成员遵守或采用的集体行为方式、运行模式、技术规范等;三是知态规则,即社会成员主观认识到的道德伦理、法律法规、思想理论、方法技术规范等;四是作态规则,即社会成员付诸实践的道德伦理、思维技能、操作技能、方法技术等。
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作为制度的亚概念,具有制度的一般内在规定性,是控制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评估行为的规则。这种规则在发挥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作用时同样表现出四种形态:一是文态评估规则,主要为公开发布的高等教育评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二是模态评估规则,主要为客观可供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遵循或采用的评估行为方式、评估运行模式、评估技术规范等;三是知态评估规则,主要为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主观认识到的评估道德伦理、评估法律法规、评估思想理论、评估方法技术规范等;四是作态评估规则,主要为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付诸实践的评估道德伦理、评估思维技能、评估方法技术、评估操作技能等。并且,从制度发展的长期历史看,第一和第二种形态的评估规则属于控制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的应然规则,第三和第四种形态的规则属于控制高等教育评估利益主体行为的实然规则,且四种形态规则处于相互转化的动态平衡过程。
(二)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的意蕴
二、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历程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历史进程,揭示其演进线索和规律,以便更好研判当前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面临的重要挑战与发展方向。
(一)酝酿期:高等教育实践深刻变革,文态与模态规则应需而生
(二)探索期:文态与模态规则立规试点,知态与作态规则初步发展
(三)形成期:文态与模态规则形成体系,知态与作态规则提升水平
(四)创新期:文态与模态规则特色发展,知态与作态规则创新实践
三、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挑战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新常态、新功能的涌现,历史形成的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内在构成现已面临下列重要挑战。
(一)文态规则适应评估新形势失“度”
(二)模态规则适应评估新环境缺“体”
(三)知态规则适应评估新理念欠“智”
(四)作态规则适应评估新方法乏“术”
高等教育评估作态规则展现的评估实作能力难以有效适应高等教育评估新方法。一是评估专家评估实作技短。评估思维技能不能同高等教育新实践与时俱进,规划个体评估任务不能遵循标准化评估工作要求,获取评估信息不能运用专业评估方法技术,判断评估结论不能全息忠实评估标准,撰写评估报告不能采用事实和数据进行严谨举证。二是办学主体自评实作技薄。管办评“一体”的同体思维技能不能适应管办评“分离”的异体思维要求;自评方法技能结构性缺失不能适应高校作为教育质量创生主体、保障主体和评估主体的身份要求。三是管理主体督评实作技弱。依法依规督导评估技能难以适应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要求;世界一流高等教育标准研发技能难以适应高等教育强国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设要求;教育质量监管信息化运用技能难以适应提升教育管理部门监管教育的权威和实效要求。四是评估机构人员评估实作技缺。国际高等教育评估规则与标准发展技能不能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求;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评估规则与标准发展技能不能满足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需求;高等教育评估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技能不能满足信息化时代高等教育变革需求。
四、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展望
未来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现代化发展须顺应评估制度发展历史规律,积极面对评估制度发展挑战,强化评估治理与智库功能,实现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从适应高等教育现代化实践走向引领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文态规则法制化
(二)完善组织工作体系,促进模态规则专业化
(三)创新学科育人体系,促进知态规则科学化
(四)健全实作养成体系,促进作态规则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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