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郑老师,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一)农村土地承包法1、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耕地为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3、土地承包的原则: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是承包程序
2、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例:大学毕业后,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农村老家的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例:全家迁到了别的城镇并转为非农户,原来所在村的土地承包还能不能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一)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
3、收回承包地是一项基本原则承包方进镇落户的,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保留承包经营权或依法进行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迁入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说明的是,承包方应当交回的承包地仅指耕地和草地,并不包括林地,(二)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调整承包地特殊情况下的个别调整必须依法进行:一是只有出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二是只限于个别农户之间三是只限于耕地和草地四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承包合同约定不调整的不得调整,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女儿出嫁后,在婆家村没有分到地,她原来的地村委会有权收回吗?,例:妇女离婚了,她能要回原来
4、在夫家分的承包地吗?,妇女结婚:,嫁入方所在地应当按照规定优先解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女家所在地的发包方不得强行收回其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1)农村妇女结婚或者离婚后,户籍迁往其他乡村的,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应当由其落户的所在地解决;(2)如仍在原籍,原户籍所在地不得撤回她的责任田、宅基地;(3)不论是丧偶妇女,还是离婚后的妇女,都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只要户口还在原籍,就不能剥夺她的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承包收益和承包权的继承,例: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农村户口家属可以继承他的承包权吗?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吗?,承包人过世的,应判断他所在的承包合同内其他
5、人员是否在世,如果都不在世了,属于全户消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如果承包合同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有效,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如果该家属和土地承包人是同一户口的,则不发生继承,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是同一户口,则不能继承承包地,只能继承承包收益,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收益和承包权的继承,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能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
6、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出租,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与出租的区别,转包: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出租: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第三人。1、一些地方将受让方是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看成是出租与转包的基本区别。2、出租更接近市场资源配置的方式,租金一般高于转包费。3、从流转期限看,转包的期限比较短,出租的期限有长有短。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
10、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收方只能是国家,被征收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收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收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收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
11、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
12、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二、农村社会生活法律制度,(一)农村婚姻法,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
13、亲自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婚姻法的“四个禁止”,(1)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3)禁止重婚。(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农村彩礼的问题:,彩礼范围的界定:一般地,男女双方自愿互相赠送的礼物或送给对方父母、近亲属的礼物,属于赠与性质;父母、近亲属送给对方的礼物,也属于赠与性质;一方婚丧嫁娶、生病长灾,对方以及其父母所送的礼物,亦属于赠与性质。此外,男女双方结婚前,一方送给对方家庭的食物和进行的帮工,或双方父母、近亲属为订婚提供、操办的酒席、烟、茶、糖等,一律不得追索
14、。对所诉纠纷的财物,是索取的、不得不给的或是赠与的,因故无法查清的,可推定为赠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可撤销的婚姻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婚姻第12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6、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二)继承法,1、遗产继承的种类(1)法定继承(无遗嘱继承)(2)遗嘱继承(3)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