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网络时代的人肉搜索(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时代的人肉搜索
互联网的盛行终让偌大地球缩小成小小的'村落.拇指在鼠标上轻轻一按,遥远的大洋彼岸似乎也近在指端.而搜索引擎的盛行则似乎让每个人都成为智者,也让网络成为万能.然而,正是在智能化的搜索引擎日新月异的今天,一种更加依赖于人工的搜索方式--“人肉搜索”却出乎意料地日渐流行起来.
“人肉搜索”是当下最雷人的网络手段之一,
追问“人肉搜索”营销
。面对两亿多网民的巨大市场,一次“人肉搜索”就可能让企业赚得钵满盆满。越来越需要寻求消费者注意力的企业自然不肯放过如此商机,那么该如何进行“人肉搜索”营销,企业又能从“人肉搜索”中得到什么?
是的,它们都曾经被广大网民热心地“人肉搜索”过,也都曾在事后被证明其实是一场网络营销的炒作。那么,“人肉搜索”是如何运作的,究竟何为“人肉搜索引擎”,它能给网络营销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深度探究一下“人肉搜索”背后的秘密。
什么是“人肉搜索”
曾经有人用这样一段话来形容“人肉搜索”:“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段话很恰当地形容了“人肉搜索”在网友们心目中的地位。那么,“人肉搜索”究竟是什么?它和Google、百度等代表的传统网络搜索引擎又有什么区别呢?
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广聚五湖四海的网友力量,用人工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计算法获得结果,是最大化地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
根据大家十分熟悉的网络概念或者一些网友烂熟于胸的“六度分割”理论,任何两个陌生人之间,仅仅通过六次传递就可以拉上关系。就是如此,从一个人感兴趣,到一群人感兴趣,大家各显其能,各自发动自己的信息网络与社会关系,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被搜索对象的零散消息。然后,网友们将这些各自得来的零散消息汇总在一起,便形成了“人肉”对象的完整资料体系。
相比于Google、百度等传统的网络搜索引擎,“人肉搜索引擎”更多地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而非简单机械的网页查询。人肉搜索增强了互动功能,让大家能够参与其中,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互动活动,变过去的点对点式单向搜索为现在的点对群、群对点、群对群式的开放式搜索,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iPhoneGirl”背后的商机
目前,“人肉搜索”已经屡见不鲜,众多商家看到了其中隐现的商机,并开始加以利用。这其中,百度推出的“百度知道”,新浪推出的“新浪爱问”,雅虎推出的“雅虎知识堂”,都是利用“人肉搜索引擎”的形式建立起来的。那么,除了“人肉搜索引擎”之外,“人肉搜索”又能带来怎样的经济效益呢?
,一位ID为markm49uk的网友发帖称,自己是英国人,在当地买了一部全新的3G版iPhone手机后,发现手机内存有一位生产线上工作的“可爱小妹”的几张微笑照片。他将照片发到了一个苹果爱好者论坛macrumors.com上,这个帖子引起了国外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这是生产线上的工人出于好奇拍摄的照片,但忘记删除了。
伴随着“最美iPhoneGirl”的流行,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产品销售量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人肉搜索也使得为3G版iPhone手机提供代工生产的富士康公司的曝光率陡然上升,不断有关于号称揭秘富士康员工生活的帖子出现,有效地遏制了之前关于富士康公司为“血汗工厂”言论的进一步流传。
人肉搜索可以是网络通缉令,也可以是网络求助帖,凡是以人为中心,通过在社会化媒体上的提问,其他网民利用人工参与来挖掘、提炼、汇总、提交、反馈答案的行为,都可以算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可以是私人化的小圈子事件,也可能是区域化、社会化的集体事件,但其所有的发生源、话题制造者和幕后推手,都是以人为中心。
那么,人肉搜索从网络生态到社会议题再到商业契机的发展路径如何?对青年人来说,他们如何看待人肉搜索这把双刃剑?又如何为人肉搜索对象支招呢?
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
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积极方面,它发出正义的号令,为弱小鸣鼓,打破了传统媒体的信息垄断,让普通人把握话语权的麦克风,扩展了公众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参与式民主的发展,维护公共道德。
然而,人肉搜索也有着魔鬼的一面。“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当被搜索对象的生活社交圈子、联系方式等各种隐私被赤裸裸暴露在网民面前,或被恶搞围攻,或被现实骚扰,公民的隐私权、人身自由、生活质量和心理都受到严重伤害。这些在正义的旗帜下偏离方向的激进、盲从和无理的群体行为,将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划上等号。还远不止这些,网络信息的繁杂难辨也让人肉搜索有可能沦为不良动机和某些圈套的帮凶,既愚弄大众,又给当事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值得欣慰的是,今天的网民和媒体对待人肉搜索的态度愈发理性,不再盲从跟随和起哄,更多网民开始谨慎对待,而传统媒体更不轻易跟进。
浅谈“人肉搜索”的法律边界
关键词人肉搜索隐私权言论自由权追责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
一、“人肉搜索”的利弊及公众看法
说到底,“人肉搜索”是“网络中个人隐私权保护”理由。对于“人肉搜索”,社会上似乎有着两种截然对立的声音。一种观点认为,对大奸大恶之人进行“人肉搜索”是伸张正义的重要手段;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肉搜索”是对人权的侵犯和践踏。如何让我们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人肉搜索”在宪法规定的人权的范围内,成为我们对抗法律所不能触及,制度又无法规范的道德边缘地带的新武器。
二、“人肉搜索”的侵权嫌疑
首先是隐私权。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对此,《宪法》第33、38、39、40条等有明确的规定,《民法通则》则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保护范畴。
我个人认为:个人隐私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即合法为理由肆意地侵犯别人的隐私权;任何在道德外衣下的个人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必须以不危害他人以及社会公德为底线。因此,作为“被人肉者”,当其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时候,应该果断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网民在“人肉搜索”时发泄自己不满情绪的过程中,采取侮辱、诽谤、披露隐私等方式来评价当事人,如果这些评价超过了道德底线和法律原则,那么就构成了名誉侵害。
三是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它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其形象的社会评价。网民未经当事人的同意,将其照片等信息公之于众,因而也就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虽然多数“人肉搜索”案例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但网民在曝光当事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的同时有故意以侮辱、歪曲、丑化及其他非正当方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将构成对肖像人格权的侵害。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追究
四、“人肉搜索”的法律深思
众所周知,对他人人格尊严进行污蔑和诽谤的,刑法规定了诽谤罪;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侮辱人格的,刑法规定了侮辱罪;对侵犯他人隐私情节轻微的,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参考文献(略)
青少年网络人肉搜索现象研究
“网络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互联网上信息搜索的重要形式之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统计,25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达1.07亿,占整个网民数量的半数,青少年自然也成为“网络人肉搜索”的主体力量.研究青少年广泛参与的“网络人肉搜索”这一新现象,对规范青少年网络行为,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人肉搜索是天使也是恶魔议论文
人肉搜索引擎,因为它一次又一次地“伸张正义”,人们已习惯于听到这个名字并认同它的存在以及合理性。有人认为,人肉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趋势,并毫不吝啬地送上“天使”般的赞誉;同时也有人认为它让“大鸣大放”、“大字报”的历史重演,给予了“魔鬼”这样的贬斥。
“人肉搜索”第一案
北京一公司职员王菲因婚外恋而导致妻子姜岩自杀后,网络中对王菲的`谩骂迅速蔓延开来。之后,网友们抛出了终极武器——人肉搜索。这让王菲过上了“惊弓之鸟”般的生活。几个月后,王菲想到了法律。今年3月28日,王菲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论坛3家网站告上法庭,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13.5万元。
人肉搜索=网络暴力?
近几年,有关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讨论逐年升级。从残忍的虐猫事件到妻子出轨的铜须门再到红衣妹妹,人们已领教了人肉搜索的无限能量,随之而来的网络暴力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人肉搜索为网络暴力提供了对象、信息以及制造舆论和氛围的机会,而网络暴力似乎也为搜索者提供了动力。“但是不能因为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有了这样的关系,我们就简单地认为人肉搜索就是网络暴力,从而盲目叫停。实际上人肉搜索引擎像其他任何科技产品一样,也只是一个工具。”某网站程序员的夏伟如是说。显然,人肉搜索只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概念,所起作用的好坏取决于使用它的人们。
人肉搜索规范化发展
随着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展开,有关人肉搜索前途命运的争论甚嚣尘上。叫停者认为,人肉搜索践踏人的隐私权乃至尊严;拥护者们则认为,人肉搜索能对那些不符合道德观念却不违法的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就在这时,出现了第三种声音。人肉搜索不应被叫停,它应被规范化,真正应被叫停的是网络暴力。
近期正式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首次对侵犯用户个人信息资料的行为予以明确规定,并明确追究责任,恶意人肉搜索引擎也可能在追究范围内。很明显,立法者已开始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了。
关于讨论人肉搜索网络隐私权的论文
网络信息时代,网民个人隐私权面临着诸多不安全因素。“人肉搜索”便是其中之一。“人肉搜索”作为新兴的网络行为模式,在受到广大网民追捧的同时,也遭到了各界的批评和指责。但“人肉搜索”在我国法律领域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立法还没有对其进行规范,致使“人肉”中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也不能得到保护。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和匿名性,人们的网络隐私权极易受到侵犯,“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使得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更为迫切。面临日益频繁的侵犯网络隐私权现象,如何有效地实现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本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课题选取网络上普遍的现象——“人肉搜索”为研究方向,通过对此客观现象的分析,逐步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对“人肉搜索”带来的一系列侵权问题进行解答。
本课题通过对比的方式,将国外类似“人肉搜索”的规范做法与国内的进行类比,将国外与国内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进行对比,从而取长补短,去粗取精。
二、本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课题重点:对“人肉搜索”的侵权行为的法理分析。目前我国对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学说各异,本课题主要采取主流的“四要件说”,以此为据,深入分析“人肉搜索”的侵权行为。
课题难点:探索出切实可行的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既能有效地控制“人肉搜索”对网络隐私权的侵犯,而又不妨碍“人肉搜索”这一网络行为的正常运作。
三、论文提纲
一、“人肉搜索”与网络隐私权
(一)“人肉”何以被搜索?
1、“人肉搜索”是什么?
2、“人肉搜索”的几个经典案例
(二)网络隐私权的实质
1、网络隐私权的定义
2、网络隐私权与隐私权的关系
3、网络隐私权与“人肉搜索”的关系
二、人肉搜索之侵权论
1、侵权行为
2、侵权结果
3、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的联系
三、关于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浅见
1、法律纬度
2、技术纬度
3、外国经验
四、结语
今天,估计好多人被GOOGLE的人肉搜索给骗了——我们一编辑差点想做个这方面的选题,
今年GOOGLE推出了不少整蛊项目:
日本出品:GoogleDajare——搜索全世界的笑声
GoogleDocs:放飞机
澳大利亚出品:gDay——可搜索未来的互联网
中国出品:GOOGLE人肉搜索
相对于其他,GOOGLE人肉搜索今年的表现相当强悍,也是一个强悍的病毒营销,用GOOGLE搜一下“GOOGLE人肉搜索”,有一百万个条目。更重要的反应是,GOOGLE中国的自下而上创新正在形成。此前,跟李开复聊过这个话题,他说在中国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刚开始要80的创新是自上而下,慢慢做到50%自下而上,再做到70%-80%的自下而上创新。
GOOGLE黑板报上记录了一些国外同事的反应:美国同事“啊,有点恐怖”。第一次听到这个反应的时候我们真是吃了一惊,怎么会恐怖呢?想了很久,终于明白,原来翻译的时候用了“fleshsearch”,那怎么能不吓人呢?让美国朋友误以为真的是“人”“肉”搜索了呢?直到解释给大家听这是“Grassrootssearch”(草根搜索)后美国同事们在放下心来,
GOOGLE式病毒营销有两个关键词:1、一个异想天开、打破常规的大创意;2、充分引爆一个“自下而上”的传播。
GOOGLE历史上几个大病毒:
1、GMAIL:地球人都知道,不嗦了。
{e重复出现的第一个十位数质数}.com
4:Google厨房:在硅谷,谈及Google,一半的话题是关于股票期权,一半则是有关Google餐厅——GURU厨房。
昨夜,在中央新闻频道看到一则关于“人肉搜索”王菲事件的报道,另有两位专家对此事件作了专业点评,与其说,“王老吉捐款一亿”是事件营销,倒不如说,“王老吉事件营销”是“人肉搜索”有史以来,最具正面意义上成功搜索体验案例。
昨夜,在中央新闻频道看到一则关于“人肉搜索”王菲事件的报道,另有两位专家对此事件作了专业点评。在此,不讨论“王菲事件”,看完新闻。我不禁联想到前不久的“王老吉事件营销”。
与其说,“王老吉捐款一亿”是事件营销,倒不如说,“王老吉事件营销”是“人肉搜索”有史以来,最具正面意义上成功搜索体验案例。
“王老吉事件营销”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给地震带来了更多人的善款,与其说“王老吉事件”的盈利模式,到不如说“王老吉事件营销”在“人肉搜索”新营销市场取得正面意义的巨大成功。将“人肉搜索”这个新营销理念,在网络得到充分发挥,进入生活,成为谈论的主要话题之一,虽然有些是负面,却同样展示了“人肉搜索新营销”成功的搜索体验,
在百度指数查询“人肉搜索”,你一定可以发现“人肉搜索”这个新营销模式的魅力所在。
“人肉搜索”的百度指数
而“王老吉事件营销”的主角,“王老吉捐款一亿”的光辉事迹,渐渐被人淡忘,取而代之的是销售业绩的逐月攀升,销售人员的加薪。没人再愿意去谈论“王老吉为什么捐款一亿”的真正营销目的,没有人再愿意去揭露“王老吉事件营销”的真正幕后推手。
但至少,“王老吉事件营销”传播的是好的一面,积极意义的一面,传播的是良心和善心,即使王老吉真的盈利了。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活动不就“人肉搜索新营销”的最好搜索体验吗
“王老吉事件营销”不就是充分利用了“人肉搜索”新营销理念,缔造了“人肉搜索新营销”的最具正面意义的搜索体验神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