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07A11417学分:3.0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计划学时:48其中讲课:48实验或实践:0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推荐教材:白桂梅:《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参考书目:程晓霞、余民才主编:《国际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课程的教学目的与任务

课程的基本要求

各章节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及学时分配建议(含课内实验)

第一章:导论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国际法的定义及其各发展阶段的特点。

了解关于国际法效力根据的各种观点,着重把握“意志协调说”。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法的性质,特别是其法律性。

[授课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课内容]

第一节国际法的定义和历史

一、国际法的名称与定义

二、国际法的历史

第二节国际法的性质

一、国际法是不是法

二、国际法的法律属性

三、作为法律的国际法之特殊性

第三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一、国际法的社会基础

二、各国的共同利益

三、国际法的约束力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家的概念、类型;掌握国家的基本权利义务;掌握“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性质以及新国家产生的情势、承认的条件;掌握国家承认、政府承认的方式、范围和效果;掌握国家继承的内容及规则;了解我国与国家继承的有关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

国家承认的法律后果

国家继承

政府继承与国家继承的区别

第一节概述

一、国家的概念和特征

二、国家类型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国家豁免权

第二节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二、新国家产生的情势、承认的条件

三、国家承认的方式、范围和效果

四、政府和其他实体的承认

第三节国家的继承

一、国家继承的概念

二、国家继承的方面和规则

三、我国与继承问题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居民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籍的概念、意义和有关国籍的立法原则;掌握国籍取得和丧失的规则以及解决国籍冲突的原则;掌握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法律规定;掌握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效果;掌握庇护的法律制度;掌握有关部门难民法律地位、待遇的法律规定。

[教学重点与难点]解决国籍冲突的原则

拒绝引渡的理由

国家行使庇护权的处所

外交保护的条件

难民地位的取得和丧失

第一节国籍制度

一、国籍的概念和意义

二、关于国籍的立法

三、国籍的取得和丧失规则

四、国籍冲突的解决

五、我国关于国籍的规定

第二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一、概述

二、对外国人的管辖

三、对外国人的管理

四、对外国人的待遇

五、外交保护

六、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引渡和庇护制度

一、引渡制度

二、庇护

三、中国关于引渡和庇护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难民的国际保护

二、难民的概念

三、难民的法律地位

四、中国保护难民的立场和实践

第四章:国家领土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领土主权的概念、性质和内容;掌握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领土的构成以及领土的变更方式;掌握边界的概念、形成与划分;了解我国的领土和边界情况;了解南北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领土的构成

领土主权

领土变更的方式

边界划分的主要程序

南北极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国家领土与领土主权

一、国家领土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二、国家领土主权

三、国家领土主权的限制

第二节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

一、领土的构成

二、领陆

三、领水

四、领空

五、底层领土

第三节领土变更的方式

一、领土变更的含义

二、传统国际法中领土变更的方式

(一)先占

(二)时效

(三)添附

(四)割让

(五)征服

三、现代国际法中领土变更的方式

(一)民族自决

(二)全民公决

第四节国家的边界和边境

一、边界和边境的概念

二、边界的形成与划分

三、边界争端的解决

四、边境制度

第五节中国的领土和边界

一、中国的领土

二、中国的边界

第六节南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一、南极地区

二、北极地区

第五章:国际海洋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以及海洋法的编篡;掌握内水、领海、毗连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掌握群岛水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概念和法律地位;掌握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掌握公海及其法律制度;掌握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及其勘探和开发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公海自由与公海管辖权

无害通过制度与过境通行制度的区别

第一节国际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及编篡

一、国际海洋法的概念

二、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三、国际海洋法的编篡

第二节内水、领海和毗连区

一、内水

二、领海

(一)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领海的宽度及其界限

(三)领海上的管辖权

(四)无害通过权

三、毗连区

(一)概念

(二)宽度

(三)法律地位

第三节群岛水域和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

一、群岛水域

(二)群岛海道通过权

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第四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一、专属经济区

(二)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利用

(三)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管理

(四)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二、大陆架

(一)概述

(二)大陆架的法律制度

(三)大陆架的划界

第五节公海

一、公海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公海自由

三、公海上的管辖

第六节国际海底区域

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和开发制度

三、国际海底管理局

第六章:国际航空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航空法的概念、渊源及其历史发展;了解关于空气空间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实践;掌握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和特殊规则;了解国际航空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以及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制度;掌握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教学重点与难点]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和特殊规则

“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体制

航空运营权

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国际航空法概述

一、国际航空法的概念

二、国际航空法的发展

三、国际航空法的渊源

第二节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一、领空制度

二、关于空气空间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实践

三、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

四、无线电信

第三节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

一、领空管理制度

二、航空器及其国籍

三、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

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

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六、航空安全监督和审计的法律问题

第四节国际航空运输法

一、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体制

二、航空运营权

三、双边航空运输协定

四、国际航空运输的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第五节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国际航空承运人的责任制度

二、外国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六节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制度

一、关于国际航空安全的国际条约及其所规定的罪行

二、刑事管辖权

三、引渡或起诉

四、国家的权利和责任

第七章:外层空间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外层空间的概念、划界分歧和外空法的历史发展;掌握外层空间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掌握联合国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掌握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和新发展;了解我国的航天政策和法律。

[教学重点与难点]外层空间的概念、划界分歧

外层空间营救制度

空间物体损害赔偿制度

空间物体登记制度

一、外层空间的概念

二、外层空间的产生和发展

三、外层空间的性质和特点

第二节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

一、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

二、外层空间的营救制度

三、空间物体损害的赔偿制度

四、空间物体的登记制度

五、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

第三节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原则

一、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的原则

二、卫星遥感地球的原则

三、外空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第四节外层空间的新领域和新发展

一、国际空间站

二、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

三、空间环境保护

第五节中国的航天政策和法律

一、中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历史

二、中国加入的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公约

第八章:国际环境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环境法的概念、特点和渊源;掌握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污染防止

维护气候体系

一、国际环境问题

二、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三、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环境保护国际组织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

二、国际合作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预防原则

五、共有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第三节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一、环境污染防治

二、维护气候体系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

四、自然地域保护

五、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

第九章:国际组织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组织的概念、特征和法律地位;掌握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掌握联合国的宗旨、原则以及联合国和安理会的主要职责;掌握专门性国际机构的法律特征;掌握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

联合国和安理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节国际组织概述

一、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国际组织的形成和发展

三、现代国际组织的类型

四、国际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

五、国际组织的表决

第二节联合国

一、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二、联合国的会员国

三、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四、《联合国宪章》的修正、审查及联合国改革的问题

五、中国与联合国

第三节联合国专门机构

一、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类型

三、各专门机构简况

第四节区域性国际组织

一、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定义和特征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与联合国的关系

三、区域组织简介

第十章: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使馆的职责和人员;掌握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内容;掌握领事特权和豁免;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的特权与豁免。

[教学重点与难点]外交特权和豁免的根据与内容

领馆的职务

领事特权与豁免与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不同

第一节外交特权和豁免

一、外交关系和使馆概述

二、外交特权和豁免

三、使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

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

五、特权与豁免的开始和终止

第二节领事特权和豁免

一、领事制度概述

二、领事特权和豁免

四、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

第三节联合公和其各专门机构的特权和豁免

二、联合国和其专门机构及其官员的特权和豁免

三、常驻使团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四、临时性代表团及其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第十一章:国际人权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权概念及理论;了解人权国际保护的起源和发展;掌握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内制度的区别与联系;掌握人权国际保护的几个理论问题;了解国际人权宪章的基本内容;了解人权国际保护机构的种类和职能。

[教学重点与难点]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世界人权宪章”及其各项公约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概念、发展与现状

一、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人权概念和理论

二、人权国际保护的起源和发展

三、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内人权制度的区别与联系

四、人权国际保护的几个理论问题

第二节人权国际保护的基本文书

一、《世界人权宣言》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第三节专门性国际人权文书

一、《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二、《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

三、《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四、《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五、《禁止酷刑和其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六、《儿童权利公约》

七、《发展权宣言》

第四节人权国际保护机构

一、联合国机构

二、国际公约机构

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

第十二章:条约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条约的概念、名称、结构和文字;掌握条约的缔结和生效的法律制度;掌握条约的遵守、适用和解释;掌握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和无效。

[教学重点与难点]条约的保留

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一、条约的概念

二、条约的名称

三、条约的结构和文字

四、条约的编篡

第二节条约的缔结与生效

一、缔约能力

二、缔约程序

三、条约的加入

四、条约的保留

五、条约的生效

六、我国缔结条约的《程序法》

第三节条约的遵守、适用及解释

一、条约必须信守

二、条约的适用

三、条约与第三国

四、条约的解释

第四节条约的修改、终止、停止执行与无效

一、条约的修改

二、条约的终止与停止执行

三、条约无效

第十三章:国家责任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家责任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国际不法行为的概念和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国家责任的免除条件;掌握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了解国家责任制度的新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家责任的免除条件

国家责任的形式

一、国家责任的概念与性质

二、国家责任理论的发展和演变

第二节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国际不法行为的概念

二、“国家行为”的形式

三、一国牵连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第三节国家责任的免除

一、同意

二、对抗

三、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四、危难与紧急情况

五、自卫

第四节国家责任的形式

一、停止不法行为

二、赔偿

三、恢复原状及其条件和限制

四、补偿

五、赔礼道歉

六、保证不重犯

第五节国家责任制度的新问题

一、国际罪行

二、国家责任与国际赔偿责任

第十四章:国际争端解决法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争端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掌握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法律方法;了解联合国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争端的种类及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国际法院裁判和国际仲裁的比较

一、国际争端

二、国际争端的特点

三、国际争端的种类

四、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

第二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的确立及其意义

一、海牙和平会议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二、一次世界大战后

三、二次世界大战后

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确立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第三节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一、谈判和协商

二、调查

三、斡旋和调停

四、和解

第四节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一、仲裁

二、常设仲裁法院

三、司法解决

四、国际常设法院

五、国际法院

第五节联合国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一、联合国主要机构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的职责和权力

(一)联合国大会

(二)安全理事会

(三)秘书长

二、发展趋势

第六节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一、区域机关

二、区域办法

第七节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解决争端机制

一、世界贸易组织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十五章:集体安全保障制度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集体安全保障的概念和集体安全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掌握联合国宪章下的集体安全义务;掌握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方法;了解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现状;掌握当代集体安全中若干法律问题。

[教学重点与难点]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体制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践

联合国的人道主义干涉政策

一、联合国集体安全保障的概念和特征

二、联合国集体安全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体制

一、联合国集体安全制的政治基础

二、联合国宪章下的集体安全义务

三、集体安全保障职能的划分

四、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

五、集体安全制下的区域办法

第三节联合国维和行动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概述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现状

三、中国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第四节当代集体安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一、禁止使用武力或威胁的限度

二、合法自卫的条件与范围

三、使用武力保护在国外的国民问题

四、国际“人道主义干预”

五、集体安全的前途

第十六章:武装冲突法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武装冲突的形成和发展;了解武装冲突法的概念和范围;掌握使用战争手段和方法的基本原则;掌握保护战争受害者条约体系的内容和范围;掌握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战争罪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等罪行及其责任;了解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可适用的法律及可适用的刑罚和诉讼程序。

THE END
1.图说宪法对外国人有哪些保护?图说宪法 | 对外国人有哪些保护? 2024-12-02 17:36 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首赞 +1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看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 0条评论 登录并发表 搜狐“我来说两句” 用户公约 https://news.sohu.com/a/832469019_285257
2.全面解读,移民政策征求意见现状与***政策大盘点移民政策征求意见有人看吗 1、每当提及修改移民政策,放宽外国人申请绿卡的门槛,总会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20年,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修订建议在网上公开征求民意时,便遭遇了大量的反对声音,许多国人担忧,一旦移民政策放宽,大量外国人涌入我国,不仅会加剧资源紧张,心理上也可能难以接受。 http://legal.kacled.com/492c98f07695.html
3.宪法知识200问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http://www.xxzbb.gov.cn/ztzl/lwpf/201812/t20181211_1006038.html
4.博茨瓦纳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许可制度】博茨瓦纳《外籍人员雇佣法》规定,外国人在博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持有工作签证。 由在博茨瓦纳当地经营的雇主向劳动局提出申请,经过劳动局批准并发放工作许可后,方能办理签证。 【申请程序】博茨瓦纳虽然没有禁止外国人在博工作,但也非常注重保护本国公民就业。按照博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外籍劳务到博就业https://www.chinca.org/laborcomplaints/info/85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条文释义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国务院侨办公室一道进行研究,认为修订《实施办法》,应当体现修订后的《保护法》和国家对归侨、侨眷的保护政策,同时也要处理好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联系和衔接。经过对送审稿进行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有关部门http://www.360doc.com/content/15/0528/16/819919_473897321.shtml
6.司法考试国际三法20022008年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9.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在英国诉讼 B.必须在中国诉讼 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 http://www.yuloo.com/news/2009-01-04/180813.html
7.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长江保护法 六、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七、是“家事”,也是“国事” 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三编 年度重点 一、统领法典,总揽全局 民法典·总则篇 二、有恒产者有恒心 民法典·物权篇 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https://www.xlgy.com/100/133/content_55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