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备考知识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需要用到试卷的情况非常的多,在各领域中,只要有考核要求,就会有试卷,试卷是命题者按照一定的考核目的编写出来的。一份什么样的试卷才能称之为好试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考试卷一《法制史》备考知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宋元时期的法律

(一)《宋刑统》与编敕

1、《宋刑统》——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1)编纂体例可追溯至唐宣宗时颁行的《大中刑律统类》;

(2)和《唐律疏议》相比有这样一些特点:

A——与《唐》的篇目、内容大体相同

B——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

C——收录了五代时通行的部分敕、令、格、式,形成一种律令合编的法典结构;

D——删去《唐律疏议》每篇前的历史渊源部分,因避讳对个别字也有改动,如将“大不敬”的“敬”字改为“恭”等。

2、编敕

敕——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效力往往高于律,成为断案的依据;

(注意:依宋代成法,皇帝的这种临时命令须经过中书省“制论”和门下省“封驳”,才被赋予通行全国的“敕”的法律效力。)

编敕——将一个个单行的敕令整理成册,上升为一般法律式的一种立法过程,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其特点是:

(1)仁宗前基本是“敕律并行”,编敕一般依律的体例分类,但独立于《宋刑统》之外。

(2)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3)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所谓“丽刑名轻重者,皆为敕”。

(二)刑罚的变化

1、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规定:处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

2、配役——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诸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

3、凌迟——死刑的一种,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致人死亡的一种酷刑。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三)契约与婚姻法规

1、契约立法。

(1)债的发生——所生之债占多数,还有其他形式引发的债权,在买卖之债的发生的法律规定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维护家长的财产支配权;

(2)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

A——绝卖:一般买卖

B——活卖: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

C——赊卖: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法,而后收取出卖的价金

注意:这些重要的交易活动,都须订立书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

(3)租赁契约——对房宅的租赁称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

(4)租佃契约——地主与佃农签定租佃土地契约中,必须明定纳租与纳税的条款,或按收成比例收租(分成租),或实行定额租。地主同时要向国家缴纳田赋。若佃农过期不交地租,地主可与每年10月初一到正月三十日向官府投诉,由官府代为索取。

(5)典卖契约(又称“活卖”)——即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赌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6)借贷契约——因袭唐制,对借与贷做了区分

借——指使用借贷

贷——指消费借贷: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规定:“(出举者)不得还利为本,”不得超过规定实行高额贷款盘剥。

2、婚姻法规

(1)“男年十八,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

(2)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3)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其州上佐以上及县令,于所统属官亦同

(注意:其定婚在前,任官居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并不在禁限)

(4)离婚方面,仍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也有少许变通

(四)户绝与继承——有较大灵活性

1、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权;

2、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注意:南宋又规定了绝户继承的办法:

(1)“立继”——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2)“命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

(五)四等人——元代法律的主要特点:以法律维护民族间的不平等

1、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2、定罪量刑的差别:

(1)宗室及蒙古人的案件,中央大宗正专门负责

(2)汉人、南人诉案归刑部,审判机关的正官由蒙古人担任

(3)蒙古人与汉人犯罪同罪异罚

《法制史》备考知识

1.什么是中国法制史?

什么是中国?

泛华夏地区,儒家文化圈的核心;

什么是法制?

制度和思想的结合,体现法的精神;

什么是历史?

值得流传后世,有教育和传播意义的记载,既有胜者的说辞,也有败者的过往。即所谓善善恶恶。

2.绪论

中国是一个“大河文明”,以中原三角洲(西安—北京—南京)为核心;

法制史是历史和法律的交叉学科;

2.1中国传统法治的特征

【法自君出,重权隆法】;

与西方相比,我们是“王法”,欧洲是“神法”,即长久以来的世俗王权与宗教特权之间的斗争。例如西方的《婚姻法》最初就是教会的一部“教法”,体现了深厚的宗教含义。

即君王具有最高的立法权(君权神授,代天牧民),决定着法律的创制和变迁;

法律以维护君权为要务;

有古代农耕文明特性所决定的(季风气候的自然禀赋所确立的),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根源;

【诸法并存,民刑有分】:

中国古代的法典编撰保持“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但在法律体系上,则是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即法律体系是由刑法、民事法、行政管理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

【家族本位,伦理法制】

中国古代是沿着由家到国的途径进入文明社会的,故宗法血缘对社会乃至国家的诸多方面都有着强烈的影响。

宗法与政治的高度结合,造成了家国一体,亲贵一体的特有体制,儒家所提倡的伦理道德成为法律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精神(长期以来,儒家在法制中发挥了宪法一般的作用);

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的交融发展,成为传统法制的重要特征。

【调处息争,无讼是求】

无讼是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调处(调解)是实现息讼、无讼的重要手段(枫桥经验)。

调处的主持者包括地方州县官、基层小吏和宗族尊长,主要依靠的力量是宗族实力和基层国家权力,凭借的是礼法结合的法律渊源;

这与西方不同,西方一直强调的内容是诉讼正义、法律正义

2.2中国传统法治的优秀传统

【德配王命,民贵君轻】

儒家进一步发展为民贵君轻、民为国本的思想,即

民本思想

(不是民主,因为当家的还是君王,即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贯穿了传统法律的各个方面。

【礼法结合,综合为治】

礼法结合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

礼法相互为用,实现社会综合治理是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点;

简而言之,是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相结合,以法附礼,以礼入法,止恶而劝善,出礼而入刑。

【体系完备,律例并行】

中国古代法经历了从先秦礼制与刑书,到《唐六典》与律令格式的长期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政典为组织法,律典为基本法律,令格式为管理制度,并以廷行事、决事比、判例等为必要补充的完备体系。

简单来说,我国古代是坚持法条与判例相结合的。

【依法治官,明职课责】

依法治官是中国古代法制的悠久传统;

明确官吏的职、权、责,规定管理的行为方式和自我约束(明君治吏不治民);

实行考选、考课、监察等一系列制度,促其奉公守法(为君王尽责);

职官法不断完善,使官吏职责明确,有法可依,这在古代法律体系中是重要组成部分。

【法尚公平,执法原情】

法的公平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价值追求;

法的执行也将就执法原情,以致天理、国法、人情之间平衡和妥协。

THE END
1.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必看题库知识点(强化练习)考试题库题库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司法卷一》题库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题库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题库,分栏、分答案解析..http://www.91exam.org/exam/87-4536/4536343.html
2.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书刊中国法制通史共10册,内容包含了从夏商周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法律制度,包括:1、夏商周;2、战国、秦汉;3、魏晋南北朝;4、隋唐;5、宋;6、元;7、明;8、清;9、清朝末年;10、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每一分册介绍不同时期的立法概况、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经济法律、司法制度等,在梳理中国法律制http://www.mzyfz.com/html/1452/2024-12-06/content-1637900.html
3.中国法律史第114章思考练习及答案.pdf中国法律史第1章思考练习及答案 亲爱的同学: 本栏目为不计分任务,您可以反复练习 以下是思考练习时间。试题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其 中: 填空题5道;单项选择题5道;多项选择题5题;问答题2道。 你可以选择每小题做完后提交,客观题会有回答正误判断和知识点提示,主观题 则会提示参考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509/8037077004004100.shtm
4.2017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法制史(1)法律硕士资讯2017法硕考研复习进行中,下面整理了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相关知识点,供2017考研的各位考生参考。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 https://m.koolearn.com/kaoyan/925795.html
5.中国法制史1(通用6篇)篇1:中国法制史1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是讲述我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以及历史的基本规律的一门课程,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是一门艰深的学问。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之前我一直认为,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的法律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专为统治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0qq1216.html
6.头条文章(1)考前押题(串讲) 在考前一周各个机构都会陆陆续续出来各种“考前聚焦”“冲刺点睛”等等课程和资料,名字不一而足,但本质是押题,只不过有些老师以题目的方式呈现,有些老师是串讲知识点,都是为了向考生传达哪些知识是更重要的信息。我的建议是,此时无论你复习得如何,最好抽出时间听一听。一是因为确实有可能碰到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625083170947470
7.法制史复习指导: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二)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问答、封诊式、廷行事、云梦秦简。 二、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主要原则:(1)规定刑事责任年龄(2)区分故意与过失(3)盗窃按赃值定罪(4)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5)累犯加重(6)教唆犯加重处罚(7)自首减轻处罚(8)诬告反坐。 https://www.kaoyan365.cn/jm/7025.html
8.毒品预防教育课教案内容1、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和国际公认的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严重危害全人类安全和利益,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校、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品和精https://gqxx.xhedu.sh.cn/cms/app/info/doc/index.php/27577
9.招生就业处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熟悉:能用数学概念、定理、公式、公理、性质等知识在遇到数学问题时主动回忆起相关知识点,并能正确运用解决相关数学问题; 掌握:能够综合运用数学概念、定理、公式、公理、性质等数学知识主动系统地解决相关数学问题。 Ⅱ.考试范围与要求 1.集合 集合的概念: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http://zsjy.jxyxgz.cn/news-show-901.html
10.宪法考试复习提纲6篇(全文)第一章.宪法概论 1.宪政含义:是指经将宪法条文具体实施在国家的生活之中,也就是通过实施宪法,使得宪法条文的拘束力能够有效形成国家的组织、拘束国家权力的运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指导与确定国家发展的方向。(以宪法为依据,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宗旨,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进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形式。)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6g2qfkg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