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

刘晓林,1981年12月生,汉族,山东潍坊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青年拔尖人才(202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21)、吉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2018),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

研究方向:唐律与唐代法制;中国刑法史;法律文化

电子邮件:lxl1221@jlu.edu.cn

本科生:中国法律史、唐律研究等

研究生:中国法制史专题、唐律专题、法学前沿与法学方法等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吉林省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吉林省第三届法官遴选委员会专门委员

吉林省第三届法官惩戒委员会专门委员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

《中华法系》编委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编委

2005年7月于天津商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7月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年6月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

2009年4月至2015年12月在甘肃政法学院工作,历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办公室主任;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双千计划”挂职);

2016年3月以“学术骨干-教授”引进吉林大学法学院工作,2017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1月选聘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B岗),2022年1月选聘为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A岗),2021年1月起任法学院副院长。

1.刘晓林:《唐律“七杀”研究》,商务印书馆2012年。

2.刘晓林:《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商务印书馆2020年。

3.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2021年。

1.参编:《中国法律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2022年修订版。(单独撰写汉、魏晋、隋唐三章,七万字。)

2.参编:《中国法律史》(第六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3.参编:《中国法律史》(第七版)(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隋唐一章,四万字。)

4.参编:《中国法律史入门笔记》,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2021年修订版。(单独撰写隋唐、宋元两章,五万字。)

5.参编:《新编中国法律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单独撰写“正统法律思想的集中呈现与制度表达”“刑名循吏的法律思想”两节,两万字。)

6.参编:《中国法律史知识点精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单独撰写魏晋南北朝、隋唐、宋、辽金夏元、明五章,七万字。)

1.刘晓林:《唐律中的“余条准此”考辨》,《法学研究》(CSSCI)2017年第3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刘晓林:《唐律误杀考》,《法学研究》(CSSCI)2012年第5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法学家》(CSSCI)2017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8年第3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中华法系新诠》,《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22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1期全文转载;LIUXiaolin,UpdatedInterpretationoftheChineseLegalSystem,FrontersofLawinChina,VOL.18,No.2,June2023,p.225-247.)

5.刘晓林:《唐律中的“正法”:“非典型”立法语言的形成与演化》,《政法论坛》(CSSCI)2024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4年第10期全文转载)

6.蔡立东、刘晓林:《新时代法学实践教学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法制与社会发展》(CSSCI)2018年第5期。

7.刘晓林:《唐律立法体例的实证分析——以“不用此律”的表述为中心》,《政法论坛》(CSSCI)2016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7年第1期全文转载)

8.刘晓林:《唐律中的“杀”与“死”》,《政法论坛》(CSSCI)2020年第3期。

9.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理”考辨》,《法律科学》(CSSCI)2015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

10.刘晓林:《唐律中的“罪止”:通过立法技术表现的慎刑与官吏控制》,《法律科学》(CSSCI)2020年第4期。

11.刘晓林:《立法语言抑或学理解释:注释律学中的“六杀”与“七杀”》,《清华法学》(CSSCI)2018年第6期。

12.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中华法系”概念》,《东方法学》(CSSCI)2024年第1期。

13.刘晓林:《唐律“义疏”中的“无罪”:表意、解释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23年第2期。(《上海法治报》2023年5月17日B7版“学报集萃”摘录)

14.刘晓林:《唐律中的“人口买卖”:立法的表述、量刑及其逻辑》,《当代法学》(CSSCI)2022年第3期。

15.刘晓林:《唐律“斗杀”考》,《当代法学》(CSSCI)2012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16.刘晓林:《唐律“劫杀”考》,《华东政法大学学报》(CSSCI)2011年第4期。

1.刘晓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治文明论”试绎》,《浙江学刊》(CSSCI)2023年第6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学文摘》2024年第1期转载)

2.刘晓林:《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技术解析与实践回应:以唐律中的“斗殴伤人”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4期。

3.刘晓林:《唐律中的“亦如之”:立法语言的形成、特征与价值之一例》,《社会科学战线》(CSSCI)2023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23年第8期全文转载)

4.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法”考辨》,《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23年第2期。

5.刘晓林:《传统刑律中的死刑限制及其技术策略:以<唐律疏议>中的“至死”为中心的考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9年第6期。

6.刘晓林、姜翰:《中国近代“法理”话语的传入与演化——以吉林大学藏程树德编<法律原理学>为中心的考察》,《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CSSCI)2023年第1期。

7.刘晓林:《<唐律疏议>中的“情”考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17年第1期。

8.霍存福、刘晓林:《契约本性与古代中国的契约自由、平等——中国古代契约语言与社会史的考察》,《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0年第2、3期连载。(《新华文摘》2010年第16期摘录)

9.刘晓林:《秦汉律与唐律“谋杀”比较研究》,《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3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3年第7期全文转载)

10.刘晓林:《唐代监察官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18年第5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9年第1期全文转载)

13.刘晓林:《〈唐律疏议·户婚〉无死刑辨正》,《甘肃社会科学》(CSSCI)2007年第6期。

14.刘晓林、卢一诺:《中华法治文明的突出特性及其内在逻辑:以制度演进与法典沿革为中心》,《法治现代化研究》(CSSCI扩展)2024年第4期。

15.刘晓林:《从“贼杀”到“故杀”》,《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年第1期。(《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5年第7期全文转载)

17.刘晓林:《唐律“过失杀”研究》,《科学经济社会》(CSSCI扩展)2011年第3期。

19.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思想渊源与制度表达》,《人民检察》2023年第2期。

1.刘晓林:《中华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展现出丰富立法智慧》,《人民日报》2024年2月19日,第9版。

2.刘晓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评价与转化》,《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20日,第7版。

3.刘晓林:《传承之道:深入传统法治内在构造与机理》,《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13日,第3版。

4.刘晓林、卢一诺:《援法断罪、罚当其罪》,《检察日报》2023年第2月9日,第3版。

5.刘晓林:《从“枉法”“不枉法”看唐律治赃法理》,《检察日报》2019年4月24日,第3版。

6.刘晓林:《中国古代的“法理”与“法典”》,《检察日报》2021年5月27日,第3版。

7.刘晓林:《让法律古籍中的文字活起来》,《检察日报》2021年12月23日,第3版。

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批准号:21&ZD197),项目经费120万,首席专家,在研。

2.2018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编号:161084),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3.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唐律中的‘法’‘理’与‘法理’研究”(批准号:20BFX021),项目经费20万,项目主持人,在研。

4.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批准号:13CFX015),项目主持人,已结项(鉴定结论:良好;证书号:20190373)。

5.201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传统法中的‘例’‘判例’及其关系”(19SFB2007),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21106)。

6.2013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唐律疏议·名例》研究”(批准号:13SFB5009),项目主持人,已结项(证书号:2018074)。

7.第52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2012M520663),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8.2017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与法律事务部委托项目“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从业机构主体责任研究”,项目经费2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9.2011年甘肃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唐律中的情理法研究”,项目经费8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0.2012年甘肃省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秦汉律与唐律杀人罪立法比较研究”(1207-06),项目经费2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1.2016年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2016QY018),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2.2017年吉林大学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唐律中的‘罪名’:立法的语言、核心与宗旨”,项目经费3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3.2017年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唐代的官吏犯赃及其刑法规制——以唐律‘六赃’为中心”,项目经费5万,项目主持人,已结项。

14.2023年度吉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资助项目“‘第二个结合’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2023XZD024),项目主持人,在研。

15.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课题“‘第二个结合’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模式改革研究”(2025UT3UD52000U),项目主持人,在研。

1.甘肃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6年10月。

2.甘肃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2013年3月。

3.吉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吉林省人民政府),2018年8月。

4.吉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吉林省人民政府),2023年4月。

5.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2023年12月。

6.第六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2019年11月。

7.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二届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11月。

8.第十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一等奖,2022年12月。

9.第二届吉林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一等奖,2018年3月。

10.第七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二),2021年10月。

11.第七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21年10月。

12.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5年9月。

13.第三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3年9月。

14.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8年6月。

15.第三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21年9月。

16.第二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2019年8月。

17.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7月。

18.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三等奖,2012年7月。

1.国家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2.吉林省突出贡献人才(2023年7月)。

3.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12月)。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三等奖、最具感染力作品(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2.“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指导教师)(排名第二)(2023年11月)。

3.获得2022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四)(2022年12月)。

4.入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015年12月)。

5.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清末修律“以日为师”之时代原因及当代启示》(作者:谌静玮)获得第三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学士论文奖(2017年8月)。

6.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论唐律中的“保辜”》(作者:杨芹)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学位论文(2016年2月)。

7.指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刑律中的“枉法”“不枉法”考论》被评为2020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潘峙宇)。

8.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被评为2020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赵玲利)。

9.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唐代“八议”制度新探》被评为2022年吉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李明轩)。

10.指导硕士学位论文《清代“请旨即行正法”考辨》被评为2023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于沐鑫)。

11.指导硕士学位论文《唐律“化外人相犯”条新探》被评为2024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荆连元)。

12.指导硕士学位论文《临终病人自主权保护研究》被评为2024年吉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朱叶儿)

13.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论唐代的直诉与慎刑》被评为2022年吉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刘雨新)。

14.获得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优秀奖(2021年9月)。

15.获得吉林大学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团队奖(排名第三)(2021年9月)。

16.吉林大学第九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四)(2023年3月)。

17.被评为吉林大学2019-2020学年优秀班主任(2021年9月)。

18.获得2016-2017年度吉林大学法学院岳成奖教金(2017年10月)。

1.2018年6月入选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英阶段)(2019-2020),资助经费20万。

2.2017年10月入选吉林大学法学院“佐丹力”法学研究繁荣计划(2017-2020),资助经费7.5万。

3.吉林大学“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标兵(2022年9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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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法律史第114章思考练习及答案.pdf中国法律史第1章思考练习及答案 亲爱的同学: 本栏目为不计分任务,您可以反复练习 以下是思考练习时间。试题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其 中: 填空题5道;单项选择题5道;多项选择题5题;问答题2道。 你可以选择每小题做完后提交,客观题会有回答正误判断和知识点提示,主观题 则会提示参考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509/8037077004004100.shtm
4.2017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法制史(1)法律硕士资讯2017法硕考研复习进行中,下面整理了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相关知识点,供2017考研的各位考生参考。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 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 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 https://m.koolearn.com/kaoyan/925795.html
5.中国法制史1(通用6篇)篇1:中国法制史1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是讲述我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以及历史的基本规律的一门课程,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是一门艰深的学问。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之前我一直认为,封建社会时期中国的法律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专为统治https://www.360wenmi.com/f/filen0qq1216.html
6.头条文章(1)考前押题(串讲) 在考前一周各个机构都会陆陆续续出来各种“考前聚焦”“冲刺点睛”等等课程和资料,名字不一而足,但本质是押题,只不过有些老师以题目的方式呈现,有些老师是串讲知识点,都是为了向考生传达哪些知识是更重要的信息。我的建议是,此时无论你复习得如何,最好抽出时间听一听。一是因为确实有可能碰到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625083170947470
7.法制史复习指导: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二)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问答、封诊式、廷行事、云梦秦简。 二、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主要原则:(1)规定刑事责任年龄(2)区分故意与过失(3)盗窃按赃值定罪(4)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5)累犯加重(6)教唆犯加重处罚(7)自首减轻处罚(8)诬告反坐。 https://www.kaoyan365.cn/jm/7025.html
8.毒品预防教育课教案内容1、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和国际公认的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严重危害全人类安全和利益,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校、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品和精https://gqxx.xhedu.sh.cn/cms/app/info/doc/index.php/27577
9.招生就业处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熟悉:能用数学概念、定理、公式、公理、性质等知识在遇到数学问题时主动回忆起相关知识点,并能正确运用解决相关数学问题; 掌握:能够综合运用数学概念、定理、公式、公理、性质等数学知识主动系统地解决相关数学问题。 Ⅱ.考试范围与要求 1.集合 集合的概念: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http://zsjy.jxyxgz.cn/news-show-901.html
10.宪法考试复习提纲6篇(全文)第一章.宪法概论 1.宪政含义:是指经将宪法条文具体实施在国家的生活之中,也就是通过实施宪法,使得宪法条文的拘束力能够有效形成国家的组织、拘束国家权力的运作,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指导与确定国家发展的方向。(以宪法为依据,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宗旨,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进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形式。)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6g2qfkg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