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数据范围:法律、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法律解释、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
2024年第二季度,我国立法数量达739件,其中法律10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件,行政法规7件,司法解释4件,部门规章34件,地方性法规473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1件,地方政府规章139件。2024年第二季度未公布法律解释和监察法规。
一、法律法规公布情况
(一)中央法律法规公布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中央法律法规共56件,与2023年同期的50件相比,增长12%。其中新制定法律法规28件,总占比50%,包括3件法律,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件行政法规、3件司法解释和16件部门规章;修改法律法规14件,总占比25%,包括6件法律、1件行政法规和7件部门规章;废止法律法规14件,总占比25%,包括1件法律、1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和11件部门规章。
1.废止中央法律法规同比增长40%
2024年第二季度新制定中央法律法规28件,比2023年同期多1件。
法律法规的修改可细分为修订、修正、修正案、打包修改[1]等四类具体形式[2]。2024年第二季度修改中央法律法规14件,比2023年同期多1件。按具体修改形式来看,修订6件,修正3件,打包修改5件,修正案数量为0。与2023年同期相比,修订减少3件,修正增加2件,打包修改增加2件,修正案数量无变化。
法律法规的废止形式分为以决定形式废止和文中废止两种。2024年第二季度废止中央法律法规14件,与2023年同期的10件相比,增长40%。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5件,比2023年同期多1件;文中废止9件,比2023年同期多3件。
图12023-2024年第二季度中央法律法规立改废统计
2.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机构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专项清理”任务一揽子修改3件法律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的56件中央法律法规中,单独制定53件,总占比94.6%;联合制定3件,总占比5.4%。
4月至6月共计召开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决定,一揽子修改3件法律,落实“机构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专项清理”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数量达11件,是第二季度立法数量最多的中央制定机关。在中央立法数量Top10的其余9个制定机关中,立法数量在5-10件之间的有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个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立法数量均在5件以下[3]。
图22024年第二季度中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分布(Top10)
3.立法热点集中在行政执法、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
图32024年第二季度中央法律法规立法热点分布
(二)地方法规规章公布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共683件,其中修改的法规规章最多,共274件,总占比40.1%,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76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11件,经济特区法规16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3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20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28件;新制定的法规规章次之,共265件,总占比38.8%,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47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49件,经济特区法规1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0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1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7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30件;废止的法规规章最少,共144件,总占比21.1%,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2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7件,经济特区法规2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8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33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21件。
1.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同比增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比下降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共68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73件,比2023年同期多9件,包括省级地方性法规146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07件,经济特区法规19件,海南自贸港法规1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1件,比2023年同期少14件;地方政府规章139件,与2023年同期的103件相比增长35%,包括省级地方政府规章60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79件。两年同期均公布1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2023年同期公布1件浦东新区法规。
2.修改、废止地方法规规章数量同比增长,新制定数量同比下降
2024年第二季度新制定地方法规规章265件,与2023年同期的293件相比下降9.6%。修改地方法规规章274件,与2023年同期的231件相比增长18.6%。其中修订68件,比2023年同期少7件;单篇修改84件,比2023年同期多23件;打包修改122件,比2023年同期多27件。废止地方法规规章144件,与2023年同期的128件相比增长12.5%。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126件,比2023年同期多25件;文中废止18件,比2023年同期少9件。
图42023-2024年第二季度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统计
3.广东立法数量位列第一,立法数量Top10省级行政区中新进入的占五成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地方法规规章683件,覆盖30个省级行政区(天津市未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在地方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62件、53件、39件位列前三,吉林省、四川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6个省级行政区立法数量在30件以上,江西省立法数量为29件。2024年第二季度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有5个与2023年同期一致,新增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山东省和江西省5个省级行政区。
图52024年第二季度地方法规规章地域分布(Top10)
4.立法热点集中在人大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物业管理等领域
2024年第二季度地方法规规章立法热词前五位依次是立法32次,环境28次,卫生、物业各23次,议事规则11次,反映出立法热点主要集中在人大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物业管理等领域。
图62024年第二季度地方法规规章立法热点分布
二、法律法规的浏览情况
(一)2024年第二季度总浏览量[4]超14万次
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的739件法律法规均被浏览,总浏览量超14万次。浏览量1万次以上的有法律、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其中法律浏览量最高,达50323次,总占比34.8%;司法解释、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浏览量均在1万次以下。
图7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的法律法规效力位阶浏览量分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浏览量最高
图8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的法律法规浏览量统计(Top10)
(三)广东立法数量和浏览量均位列第一
图92024年第二季度公布的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地域分布(Top10)
结语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研究组
2024年7月
[1]打包修改,是指就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或者同一事由,需要集中予以修改的个别条款,一并提出进行合并修改的方式。参见罗小曼:《改革开放四十年立法形态演进》,载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
[3]本报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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