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斯特·A.克莱默(ErnstA.Kramer),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瑞士巴塞尔大学私法学教授,主要研究民商法和方法论。克莱默教授系奥地利科学院和米兰隆巴尔多科学院院士及国际私法统一学会研究员,其代表专著有《合同合意的基本问题》《自由主义的合同思想之“危机”》《缔约错误——全球范围内的比较法研究》《法律方法论》《瑞士债法总论》和《瑞士格式条款法》,发表学术论文三百余篇,参与撰写德语区权威的法律评注《德国民法典慕尼黑法律评注》(第1-5版)、《瑞士债法伯尔尼法律评注》和《奥地利企业法典施特劳伯法律评注》(第1-4版)。
周万里(WanliZhou),德国波恩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理学学士,律师。华东师大法学院讲师,柏林洪堡大学、波鸿鲁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民商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和企业合规。出版专著《反垄断法与银行援助救济措施的法律和经济学分析》、译著《欧盟公司法》和《20世纪德式民商经济法学大师》。
【内容简介】
《法律方法论》是一本法律方法论方面的经典教科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德语区尤其是瑞士的法律方法的理论和实践。《法律方法论》阐述的方法论,是通用和传统的方法论,内容包括基本理论、法律解释方法、法律续造方法(法官法方法)、国际法方法论和传统方法论面临的挑战。《法律方法论》正文部分适合法律方法的初学者阅读和学习,脚注部分适合高级阶段学习者和研究者阅读,整体定位是法律方法讲义、教科书、专著、词典、名言集、法律方法评注和比较法律方法论。适合使用本书的是学生、研究人员、法官、律师、执法人员以及所有对法理论和方法论感兴趣的人。
莱因荷德·齐佩利乌斯,生于1928年,是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已经退休的法哲学和公法教授,在德国法学界享有盛誉。著有《德国国家学》(已译成中文,赵宏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法学方法论》(已译成中文,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国家思想史》(第10版,2003年)、《小德国宪法史》(第7版,2006年)、《德国国家法》(第32版,2008年)等学术著作。
金振豹,法学博士。曾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2000-2007年),在德国汉堡马普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访学(2005-2006年),并于2009年7-9月在德国埃尔朗根随齐佩利乌斯教授从事法学方法论研究,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客座副研究员。
本书是《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之一的《法学方法论》分册。为理解“法”,必然要掌握发现“法”的方法。本书介绍法学方法论方面必需的知识,而不牵涉法哲学上的复杂争论。藉由本书所介绍之方法论,法律一方面获得了最大限度的确定性,另一方面又为其最为基本的任务的实现,即合乎正义地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留下了空间。
三、《法学方法论(第二版)》(杨仁寿著)
杨仁寿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01版
杨仁寿,1942年02月17日出生,中国台湾省屏东县人,1964年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72年获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曾任台“司法院”行政诉讼及惩戒厅厅长、民事厅厅长、副秘书长,桃园、板桥、高雄、台北等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院长、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长、“司法院秘书长”、“大法官”。2007年8月1日,时任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的杨仁寿,被调任为台“最高法院院长”。
清末民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七十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法学阴影之下,良堪浩叹。《法学方法论(第2版)》首尾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因此,望读者披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四、《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卡尔·恩吉施著)
卡尔·恩吉施著、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14-05-01版
郑永流,湖北省麻城县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法哲学、法社会学、人权法。主要作品:《法治四章》、《中国经济中的法律》、《当代中国农村法律发展道路探索》等。
卡尔·恩吉施著郑永流译的《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是法律方法论的经典之作,在《法律思维导论》中,首先,制定法规范的内容之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在解释方法问题上,恩吉施遵循着受萨维尼影响的传统的方法准则(Methodenkanon),但他也同时正确评价了新的诠释学观点。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正确地”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