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2号文库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

THE END
1.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以法治自信拓宽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视野。构建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应当自觉摒弃中华传统文明“法治贫瘠论”,更不应当简单地认为现代法治仅仅起源于古希腊文明,而与中华文明无涉。法治文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在文明早期,不同地域不同国家基于各自的文化传统、地域因素、经济社会生活,以各自的探索为法治文明的形成和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法学基础理论LAWS120001.02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 施嘉恒11300740008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写于1939年瞿同祖在云南大学执教期间。这本书运用社会学的方法与范畴来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开创了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之先河。该书详细介绍了中国社会的家族、婚姻、阶级、巫术宗教以及儒家和法家思想,并籍此分析了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92mzvvr.html
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书评欲将法律作为一门志业而研习者,无一不需回望中华法律在历史上走过的颠沛之路,以感悟流淌在现代法治血液里的本土文化基因。卓有洞见的法律史著作数目颇巨,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无论是从内容的价值还是从方法论的启示意义上讲,都可谓入门之经典,故记文以述之。一、本书的方法论与分析框架概观《中国法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2696427/
4.儒法下的中国法律社会——《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复仇主义的深入人心已如上述,同时我们也可看出社会对仇者的同情和赞扬,不但一般的舆论一包括读书人的见解(中国的学者,除法家外,都偏向于礼经,不肯否认复仇的道义。)一一如此,便是有司法责任的官吏也如此看法,伦理的概念和法律的责任常处于矛盾的地位(违法报仇,尚不失为孝子之心。)。最后,往往能得到标榜以孝治https://www.jianshu.com/p/63bac0f94b5a
5.《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在没有外来非乡土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冲击与影响,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得到了长久的自我强化与延续,在乡土中国两千年农耕社会凝练出的思想,在现今的中国社会中仍有很多思想融入在中华民族的骨血中。针对此部分的描述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全文都进行了体现。 乡村的绝大多数制度、知识、习惯都是由“习俗”二字涵盖,惯常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05/17/content_8997894.html
6.很多人知道了这些事,强烈地不再愿意去念法律小说描述了1950年到2000年间中国农村的历史发展过程,酣畅淋漓地描绘了文革时期社会中的激情、暴力与娱乐。 5.《动物凶猛》,王朔,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小说以文革为背景,描写了北京一个部队大院中一群少年的成长历程;从孩子的角度看文革,视角新颖。 6.《洗澡》,杨绛,人民文学出版社 https://www.ilawpress.com/material/detail/143756511062118400
7.“娜拉走后怎样”:《顾准文集》阅读札记早在20世纪初,历史学家王国维就曾指出:“概而言之,则孔子政治思想,一遵先王之道,以君主封建专制主义,专尚保守,又恐君悖理暴行,致民心叛离,因复以道德贯通上下以规律之。”[8]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中国盛行的“国学热”中受推崇的正是“君主封建专制主义”的儒家政治思想。在21世纪的中国社会还出现了“儒家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53562
8.[随笔所想]劳动合同法学习笔记落痕的寒假的技术博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条款第四条约定了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次日https://blog.51cto.com/luohenyueji/967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