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东城区东总布胡同社科院宿舍潘先生寓所
受访者:潘汉典先生
采访者:潘先生弟子白晟
识书事出有因
白:潘老师好,博登海默1940年出版其代表作《法理学》时,在美国学术界尚默默无闻,您能在当年就发现此书的价值,真令晚辈惊诧。能否请您谈谈您是如何识得此书的价值的
潘:这与我的求学和治学经历有关。我于1940年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时,大一上学期学了时任系主任费青教授讲授的哲学概论,他把我们引入了法哲学的殿堂。费青教授1934年就翻译过美国哲学家霍金的《法律哲学现状》。在有英美法传统的东吴法学院,像费青教授这样的兼有大陆法知识背景的教授并不多,自然深受学生的喜爱。我也由此喜欢上了法哲学这门课程。到了大四下学期,刘世芳教授为我们开了法理学课程。刘世芳教授也是兼有大陆法知识背景的教授。
白:据有关资料介绍(笔者按,指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刘世芳教授于1924年获耶鲁大学学士学位后,又在欧洲学习了三年,先在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后入格勒诺布尔(Grenoble)。1927年回到上海,其后的二十年在上海做执业律师并加入东吴法学院。虽然受到过普通法法系和民法法系两方面的教育,他的专业领域还是德国民法,也偶尔讲授债权法、罗马法和法律哲学。
潘:对。刘世芳教授当时是上海的大牌律师,非常有名。他的夫人是德国人。他讲法理学,用的是美国法学家霍尔(JeromeHall)的《法理学阅读文献》(ReadingsinJurisprudence)一书作教材。上课全用英文,第二节课会向学生提问,因而这门课学生压力很大。霍尔的教材资料很丰富,法理学各学派都有介绍,百家争鸣,名家的思想资料很全。课堂上虽没有讲完全书,但对法理学各派的思想观点和脉络都熟悉了。对霍尔著作的精读为以后的法理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白:您提到的霍尔,他的教材于1938年在美国出版,应该是美国最新教材,说明东吴法学院与美国法学院的教学与研究保持了同步。
购书几经周折
白:潘老师,您手头的博登海默1940年版《法理学》国内可能仅此一本。我在北京的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都未发现。请您谈谈当年的购书情况。
译书隔空对话
白:您上次谈到了购书的曲折。现在从您的手稿每一页页眉印有供填充的日期记录里,可以看到您从1945年8月7日开始翻译这本书,以后每天或隔几天就翻译几页,其中8月11日和12日两天翻译了9页,约5000字,而这两天正好是周六和周日。可以想象,您当时的业余生活几乎都投入这本书的翻译中。您能否对东吴求学时学到的霍尔的法理学与博登海默的法理学作一比较
白:您阅读的外国法学名著很多,为什么对博登海默的这本法理学不仅阅读,而且要动手翻译当时是否想过要出版
潘:当时并未有出版的想法。动手翻译是因为这本书确实很精彩,值得精读。动手翻译的过程,自然也是学习的过程。能把全书翻译出来,自然相当于自修并精研了书的内容。
潘:当时只是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好书就是一位好教师,读好书就是与好教师对话。既然是好书,就应该认真阅读,只有这样才可能掌握和消化其中的内容。
关于博登海默译本的小故事
博登海默是中国法学界,特别是法理学界耳熟能详的德裔美国法学家,其代表作《法理学》于1940年由美国麦格罗·晓尔图书公司出版。该书于1962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大幅修改的修订版(第二版)《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1974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修订版(第三版)。华夏出版社于1987年出版了邓正来、姬敬武翻译的中译本《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译自1974年哈佛大学出版社版,1981年再版)。目前国内中译本除上述邓正来、姬敬武的译本外,张智仁的译本(书名译为《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方法》,译自哈佛大学出版社1976年再版的1974年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和邓正来的译本(书名译为《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译自哈佛大学出版社1981年再版的1974年版,1999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邓正来、姬敬武1987年的中译本有作者致中文版前言、1974年修订版序言和1962年版序言,邓正来1999年的译本除上述内容外增加了“附录”,收录了博登海默的一篇新作“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笔者除在潘汉典先生家中看到过博登海默1940年版的《法理学》外,在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均未发现1940年版的《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