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是否需要子偿?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平日里大家都说“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秦州区人民法院藉口法庭

近日审结的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2015年,李某向王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该借款一直未予归还。2016年李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现原告将李某的妻子和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的妻子和子女共同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各被告表示李某并无遗产,不愿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生前并无存款,未登记过不动产、车辆,也未在甘肃境内注册、投资、管理过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名下也无不动产登记信息,且李某在某银行贷款25万元,其去世后该贷款由其弟代为偿还。因李某并无遗产可供继承,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所以,“父债子偿”并不是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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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债子还有法律效力吗?律师普法父债子还有法律效力吗? 普法内容 不一定。父子是两个独立民事主体,法律上来说,没有代偿还的义务。但是有两种情况特殊: 一、接受父亲的赠予,导致了父亲债务不能偿还,子女有义务在接受到的赠予范围内为父亲偿还债务; 二、父亲去世后继承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应当优先用以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可以不需要https://www.110ask.com/tuwen/5949643608225071100.html
2.苏大强的房,不是想卖就能卖《都挺好》竟有这么多房产交易bug(都挺苏家三兄妹做委托公证,将房屋交易权力授予苏大强一人,由苏大强全权处置房屋权利变更属于法律上的变更,所以即便三兄妹协商好,最终还是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委托公证,之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手续时才能被认可。如果不理解,萌萌打个比方,比如你和配偶共有一套房产,在交易时房地产交易中心会要求你们两个权利人https://movie.douban.com/review/1009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