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典型案例“父债子偿”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张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0%。借款到期后,张某只偿还了5万元,其他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拖再拖,也没有偿还。最后竟然故意躲起来,避而不见。林某找不到张某,来到其儿子张某某工作的单位,大闹一通,要求张某某替父还钱。领导找到张某某让其处理此事,张某某也很委屈,认为自己并没有向林某借款,父亲张某借钱的事自己毫不知情,其家庭也不宽裕,不想替父亲还钱,他认为林某没有权利向自己讨债。林某则觉得,现在张某失踪了,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本案中林某的做法正确吗?

父债子还,只是古代的一种说法,并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张某某与张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张某某并未参与借款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过程,无须承担合同责任。林某只能向张某索要欠款,而不能要求其儿子张某某偿还欠款。有些时候,虽然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参与了合同的履行,但因该第三人并非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也无须承担合同责任。例如,小王到商场购买电冰箱一台,约定由商场送货上门。商场因没有专职送货人员,雇用李四将电冰箱送到小王的住处。在搬运过程中,李四不小心将电冰箱磕碰。如果小王追究违约责任,只能向商场主张权利,而不能要求李四承担责任,因为李四并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法官说法

合同相对性是合同的基本特征,也是处理合同争议的基本原则,但这一原则并非一成不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典型的有以下三种情形:

1.买卖不破租赁。例如,小王为孩子上学方便,与老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老李的房屋,租期3年。随后小王一家搬进该房屋居住,每天孩子自行上学,省却了接送的麻烦。在租期第二年,老李因经营资金需要,将房屋卖给老丁,老丁支付了全部价款后,要求小王从房屋中搬出,理由是作为房子的新主人,有权在该房屋中居住。这时候,小王一家能不能继续占有使用该房屋呢?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该条法律规定,虽然老丁支付了全部房款,成为房子的新业主,但因在此之前租房者小王与原业主老李订立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至租赁期限届满。老丁虽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却只能被动接受该合同的约束,望房兴叹。

2.第三者责任保险。例如,张某与安居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为自己的家庭轿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在保险期间,张某开车经过一路口时,注意力不集中,未减速让行,将正在通过路口的行人李某撞伤。根据《保险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三者李某虽然没有与安居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却可以直接向该公司主张赔偿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相对性受法律的严格保护,突破合同相对性,在合同当事人之外,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单纯设定权利,而不能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为第三人设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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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案释法父债子不一定要还以案释法原告父债子继承权遗产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雯琳)如果孩子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即使孩子继承父亲的遗产,也可以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如果还有剩余没还完的债务,可以不还。 以案释法:2016年,常某某向原告赊购化肥、农药共计29万余元,并出具欠条一张。2021年,常某某死亡后,常某某https://m.163.com/dy/article/JILABUM80534B74O.html
2.父债子还合法吗?最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人们常说,自古以来,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父亲借了钱,儿子有偿还的义务吗?或者说儿子欠了债,债主能向父亲去讨吗?网友咨询:“父债子偿”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律师解答:合同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仅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即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借款关系 https://hr.gan-ren.com/hc/fexsshtrtncxffhreh.htm
3.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2021律师普法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2021如下:具体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限制收入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不是这个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继承人依法必须缴纳的税金和债务,可以不承担清算责任。除上述继承情形外,一般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https://m.110ask.com/tuwen/14989477335993317576.html
4.法律解说: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父债子偿”是否合法?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也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我国传统观念里一直是注重孝道,所以就有这种说法“父债子偿”并且还流传了许多年,即便是在现代社会,有不少欠债累https://m.sohu.com/a/808920636_121973667
5.举案释法“子债”可以“父偿”吗?被执行人,别再让父母为你忧心因此在本案中,如果陈某拒绝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不能要求陈某的父母“父偿子债”。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除被执行人以外的案外人并没有替被执行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偿子债”显亲情。执行法官用心用情释法说理,陈某父母以实际行动言传身教,给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062403
6.2021年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除了这6种,其他的债务都不用还“父债子还”只是我国民间的说法,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在法律上,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并无父债子偿的说法。父债子还是传统观点。父母留下的个人债务子女没有必还义务。但是这几种情形除外: 必须父债子还的两种情况 1.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news-79019.html
7.“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吗?人死债必未销,父债子未必还,一切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继承人应诚实守信,不能私藏、转匿、虚报遗产继承范围,债权人也要依法维权,遵循限定继承原则,不可盲目听信“常言”。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11/id/76233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