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写在行政诉讼文书样式上网发布之际
行政诉讼文书样式编写组
近年来,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公开全面深化,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但毋庸讳言,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求仍有一定差异,司法的公信力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实践来看,公众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质疑,既有实体裁判的原因,也与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与质量有关。作为司法审判过程和结果的主要载体,裁判文书是当事人评价司法的主要对象,更是社会公众了解和认识司法的最重要渠道。裁判文书作为法官法律思维和司法智慧的结晶,对内反映了法官基本的法律素养,对外代表法院的整体形象。全面树立司法权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既要解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等体制问题,也要解决审判权的依法正当行使的机制问题;既要有主题宏大的总体司法改革,也不能忽视审判权运行运作机制层面的细节改革。将裁判文书改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突破口,改革成本小,实施难度低,但却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统一的行政诉讼裁判文书样式(试行),将规范行政诉讼法律文书样式,提高行政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并对当事人制作和提交相应的司法文书提供指导,并以此作为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本次修订的文书样式,力图全面反映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准确划分有争议和无争议的内容,完整重述当事人对争议焦点问题的意见和观点,法庭围绕争议焦点辨法析理,最终水到渠成地得出裁判结论。
本次新编、修订了132种行政诉讼文书样式。新样式共包括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等共96个,法院内部用报告、函件类文书14个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22个。这些文书样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二是更加重视对争议焦点的辩法析理,倡导繁简得当。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全面准确载明当事人对事实证据的描述和诉辩意见同时,裁判文书写作更加重视围绕争议焦点,全面反映各方庭审中对争议焦点的意见和法院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辩法析理。在文书制作时强调要根据争议焦点的性质和数量,合理布局,灵活掌握争议焦点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的关系。提倡结合案情,无争议问题当简则简,有争议问题当繁则繁。
三是更加重视文书规范化和个性化的统一。在确保裁判文书基本要素完整、主要结构规范的同时,注意案件繁简分流,注意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和不同当事人的不同诉求。文书样式仅仅提供规范指引,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撰写法官个人风格,并不要求千篇一律和千人一面,充分尊重法官个人对文书的发展续造预留空间。
五是更加重视回应实践新需求。为了适应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的新规定,新增了一审行政协议类行政案件用判决书、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一审行政案件用判决书、行政调解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行政裁定书以及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用的处理建议书等。以判决类文书为例,此前,最高法院发布的行政诉讼判决书样式只有作为类和不作为类,已远远不能适应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适用解释规定的案件类型化判决的需要。这次发布的判决文书的样式由原来的两类扩展到了十三大类,主要有一审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一审请求给付类、一审请求确认违法、无效类、一审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类、一审行政裁决类、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类、一审行政协议类及一审行政赔偿类等等。
为了进一步发挥文书样式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我们将该样式全部内容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公开发布,供全社会查询下载。我们希望132种行政诉讼文书样式的公开发布,能够进一步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以全方位的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