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硬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三七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娱美德有限公司(WemadeCo.,Ltd),。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株式会社传奇IP(ChuanqiIPCo.,Ltd)。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ActozSoftCo.,Ltd),。
审理经过
上诉人三七上海公司诉称
被上诉人辩称
硬通公司及广州三七公司同意三七上海公司的上诉意见。
上诉人硬通公司诉称
三七上海公司及广州三七公司同意硬通公司的上诉意见。
上诉人广州三七公司诉称
三七上海公司及硬通公司同意广州三七公司的上诉意见。
一审原告诉称
一、与《热血传奇》游戏内容有关的事实
(一)《热血传奇》游戏概述
《热血传奇》(早期又称传奇2,英文名TheLegendofMir2)是由娱美德公司于2000年开发的一款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MMORPG),由盛大公司于2001年在中国推出。
(二)娱美德公司2016年取证获得的《热血传奇》游戏内容
(三)与《热血传奇》游戏不同版本有关的事实
二、与《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权属有关的事实
(一)《热血传奇》游戏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
(二)娱美德公司分立并成立传奇IP承继《热血传奇》的情况
第2.05条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的任何更新的、修改的或升级的材料有关的所有权利应当归属于完成人。
(一)娱美德公司与亚拓士公司之间直接关联事项
(二)所涉外部关联事项
四、娱美德公司及传奇IP、亚拓士公司近期就《热血传奇》游戏发起的著作权维权部分案件情况
(一)《传奇霸业》手游创作、运营情况
(二)《传奇霸业》手游基本内容
3.《传奇世界》游戏知名度情况
六、关于《传奇霸业》手游与《热血传奇》游戏对比有关情况
(一)娱美德公司、传奇IP比对意见
1.整体情况
2.分类详述
沃玛森林中的沃玛教主祭坛的祭坛设计、方位、色调等存在一致。
(二)三七上海公司、硬通公司、广州三七公司比对意见
八、其他事实
一、涉外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二、《热血传奇》权利客体问题
(一)《热血传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二)《热血传奇》在著作权法下的作品类型
(三)《热血传奇》游戏版本问题
三、娱美德公司和传奇IP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关于《热血传奇》共有著作权问题
(二)关于《热血传奇》共有著作权的承继
(三)娱美德公司、传奇IP是否有权单独提起本案诉讼
四、三七上海公司、硬通公司、广州三七公司是否实施了侵犯《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的行为
(一)《传奇霸业》手游是否侵犯《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
(三)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主体的认定
五、三七上海公司、硬通公司、广州三七公司是否实施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六、三七上海公司、硬通公司、广州三七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