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招生人数100人,(由于教育部2024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开学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5、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自命题德语③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④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4、复试科目:①笔试科目: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②面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备注:非全日制名额包含异地科研联合培养名额。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七、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20000元/生每年
八、其它
2、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九、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